人类命运共同体承载全人类共同价值
作者:浙江大学哲学系教授、黑龙江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研究员 丁立群
人类命运共同体作为全球治理和人类社会发展的新理念和新方案已经得到国际社会的广泛认可,并多次出现在联合国各项决议和文件中。这表明,人类命运共同体已超越了一国倡议阶段,成为国际社会新的共识。它的提出,意味着当代全球化进入一个新的阶段,即由一种对立冲突的消极性逻辑转换为一种积极的建设性逻辑。这种转换关键在于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提出了一种新的普遍性,即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全人类的共同价值”。作为当代全球化的共同价值纽带,其有望使当代全球化摆脱初期消极僵死的对立冲突的泥淖。
全球化在15世纪的欧洲已经开始了,它经历了近代殖民主义全球化、现代经济全球化和当代总体全球化三个阶段。在全球化的初期,其主要矛盾是文化同质化与文化异质化的矛盾。文化同质化就是西方国家借全球化之机,在发展中国家推广西方文化的殖民主义过程。由于西方国家率先开始了现代化运动,对后发展国家具有“典范”意义,广大的后发展国家纷纷起而效法,开始了所谓“追赶式”的现代化运动,在这种理解中,现代化就是逐步西方化。由此,作为附属现象,西方文化也开始了针对发展中国家的“普遍化”过程。但是,这种现代化运动很快就显示出种种弊端。马克思和恩格斯早在《共产党宣言》中,既肯定了西方资本主义在人类历史上的积极作用和伟大成就,同时,又指出了资本主义社会的内在矛盾以及由此导致的在人类历史上的过渡性。因此,资本主义绝不代表着人类的美好理想,也不意味着人类历史上的“千年王国”。文化异质化强调文化的个性化、多元化,它代表着文化的丰富性、多样性、特殊性。但是,这种多元化趋势无法形成一种普遍的、具有共识性的共同价值,而只能使世界各民族文化“原子化”。同时,文化的多样性建基于文化的个性、特殊性,而这种特殊性走向极端,就会导致文化相对论进而走向保守主义和封闭主义。
当代资本主义虽然与马克思批判的资本主义有所不同,它在各种批判力量的刺激下,对资本主义制度进行了各种调整和完善,但仍然克服不了其固有的各种痼疾。西方马克思主义特别是法兰克福学派作为西方社会内部的批判力量,从各种维度,批判了当代发达资本主义社会,揭示了发达资本主义社会的非人本性。与此同时,由于后发展国家在当代全球化运动中,有效地采取了拒斥和消解西方中心论的文化相对主义策略,这一切都使得西方文化的“普遍化”受到了强有力的抵抗。因此,在当代全球化的初期,在一种西方国家要求文化同质化和后发展国家、民族要求文化异质化的对抗性的消极逻辑中,由于其自身的非兼容性以及在后发展国家的异质化趋向对西方文化的消解过程中,其所谓“普遍化”运动适得其反,恰恰使自己成为一种名副其实的特殊性,所谓“普世价值”反而失去了普世性,成为一种名副其实的特殊价值。
但是,世界历史运动是历史的必然,是符合规律的历史过程。当代全球化尽管会遇到种种挫折,但作为一种总体性全球化必然走向深入。随着人类的交往在外延和内涵上的拓展和深入,必然会逐渐形成一种在共同需要基础上的基本共识。一种建设性的共同价值作为共同的理念和原则的产生是可能的,也将是必然的。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理念和思想随即应运而生,它重构了全球化的普遍理念。正如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所说,社会主义是全世界各民族共同的事业,“至少是各文明国家的联合的行动”。即使我们不囿于种种具体论述,从《共产党宣言》到“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这种共同体精神也是贯穿始终的。换言之,人类命运共同体所蕴含的全人类共同价值在当代全球化运动中已经具备了形成的可能性。马克思、恩格斯曾指出:“随着资产阶级的发展,随着贸易自由的实现和世界市场的建立,随着工业生产以及与之相适应的生活条件的趋于一致,各国人民之间的民族隔绝和对立日益消失。”换言之,在经济全球化的基础上,随着人类文化交流的深入,打破各民族文化隔绝性的“世界文学”逐渐形成,综合世界各民族文化的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核心内涵——全人类共同价值具备了形成的条件。可见,人类命运共同体作为一种最大的共同体,不可能没有一种共同价值作为核心,否则,人类命运共同体就难以构成。尽管这种共同价值的建设和确立是十分艰难的,需要经过世界各民族的共同努力,而目前这种可能性已经具备。
全人类的共同价值正处于形成过程中,因此,尚无法对之进行完整详尽的描述。但是,我们却可以从其基本性质、产生和形成,其基本结构和基本内涵方面加以粗略描绘。其一,从其基本性质来看,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共同价值是指世界各民族在共同利益、共同需求、共同发展的基础上形成的“共善”。它是正在形成中的全人类共同的价值,是一种新的普遍性。当代全球化就是要建立一种新的普遍性,重构世界互动规则和交往秩序。原有的普遍性是由西方文化提供的,从根本上说,西方文化是以西方为中心的,其所具有的殖民主义性质也是由西方中心论衍生的自然结果,因而遭遇到发展中国家的强力抵制而失去了“普遍性”,成为一种特殊价值。人类命运共同体之人类共同价值的提出,在人类的世界历史进程中以及全球化运动中,第一次以涵括世界各民族需求和利益的立场即非西方中心论的立场,构建了一种当代全球化的新的普遍性,成为当代全球化的建设性逻辑。其二,从其产生和形成来看,全人类的共同价值是在世界各民族的交往中历史地自然形成的。从文化人类学的文化分层理论来看,人类命运共同体属于世界各民族文化之上的一种超文化类型。作为这种超文化类型的核心内涵,全人类的共同价值不像西方文化价值,以一种国家和民族主体性的“先验理性”为核心,以文化殖民主义为灌输方式,强行在世界上普遍化;而是以国家和民族主体间性的“交往理性”为核心,以“协商主义”为原则,通过世界各民族文化的交流、交往和相互协商,“建立平等相待、互商互谅的伙伴关系”,在共同需要和共同利益基础上,经过一定的甚至漫长的历史过程,在世界各民族文化中自然而然汇集起来、析取出来并且为世界各国各民族所共同接受。其三,从其内在结构来看,全人类的共同价值应包括人类的生存价值和发展价值。人类的生存价值是西方现代化的物质主义“原罪”所导致的,在危及人类生存的现实危机下形成的共同需求、共同利益,它是人类存在的基础性价值,违背了这种基础价值,人类的生存将不复存在。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强调,人类的生存危机必须靠世界各国人民的共同努力才能解决,要建立平等相待、互商互谅的伙伴关系,营造公道正义、共建共享的安全格局,构筑尊崇自然、绿色发展的生态体系。人类的共同价值还包括了人类的发展价值,它扭转了旧的发展观把发展的某些手段、阶段性标准当作发展的终极价值的弊端,真正确立了人类的发展理想,展示了当代全球化的理想愿景。共同发展、和谐发展、和平发展、全面发展是世界各民族的共同要求,这些要求既是实现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条件,又是人类命运共同体共同价值中的发展价值的具体体现。其四,从其基本内涵来看,人类的共同价值是文化共性和文化特殊性的辩证统一。人类的共同价值是世界各民族的“共善”,这种“共善”并不是抽象的普遍性,而是与世界各民族的文化个性和特殊性结合在一起。所以,它并不会湮灭各民族传统文化的个性和特色,而是充分涵纳这些文化个性和特色作为自身的有机部分,并使各具特色的不同文化间的交流成为可能。本质上,人类的共同价值是世界各民族文化共性和文化特殊性、文化特色的辩证统一:没有世界各民族文化的“共善”,文化的交流就会由于缺乏共同基础而无法进行,文化便会基于个性而原子化、相对化并趋于保守;没有文化各自的个性和特色,世界文化就失去了活力和丰富性。
人类命运共同体只有依据人类的共同价值才能构建起来,而人类的共同价值是唯一可以超越当代全球化的文化同质化与文化异质化对立逻辑的真正的普遍价值。尤其是在全球抗疫的今天,自觉地构建人类共同价值尤显紧迫和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