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创全面制度建设新时代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决定》明确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党和人民在长期实践探索中形成的科学制度体系,我国国家治理一切工作和活动都依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展开。”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的《决定》增强制度自信,指引制度方向、突出制度特色,把握制度规律,落实制度执行,在全面总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显著优势的基础上,开启了全面制度建设的新征程,是全面制度建设的里程碑、起跑线、宣言书,必将开创全面制度建设的新时代。
一、全面制度建设的里程碑
《决定》指出,“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以来,团结带领人民,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赢得了中国革命胜利,并深刻总结国内外正反两方面经验,不断探索实践,不断改革创新,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制度,形成和发展党的领导和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军事、外事等各方面制度,加强和完善国家治理,取得历史性成就。”这些历史性成就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建设的里程碑,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显著优势。对新中国成立70年制度建设的历史进行回顾,并对其中的经验进行总结,是开创全面制度建设新时代的宝贵财富。
中国共产党人领导全国人民取得革命成功以后,社会主义制度从无到有地建立起来,这是中华民族制度史上翻天覆地的变化。第一届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通过了《共同纲领》,确立了国体、政体,建立了社会主义新中国,开创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先河。1954年召开的一届人大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正式确立了中国三大政治制度,即作为根本政治制度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作为基本政治制度的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与政治制度相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建设历程并不是一帆风顺的。新中国成立初期,与社会主义改造相适应,我国建立了计划经济体制。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也经历了形成、发展、完善的时期。改革开放之初,邓小平同志确立了政治上发展民主,经济上进行改革,并同时相应地进行社会其他领域改革的基本思路。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使得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更加完善,并通过宪法和法律的方式固定下来。最引人瞩目的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建立与发展。经济体制改革最早从农村起步,到党的十四大,明确提出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并形成了与之适应的所有制结构和分配制度。这带动了与之配套的一系列制度改革,尤其是依法治国的体系逐渐确立起来。党的十五大首次系统阐述了我国基本经济制度,同时提出了依法法治的基本方略,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建设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党的十七大则将“基层群众自治制度”首次写入党代会报告,正式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一起,纳入了中国特色政治制度范畴。改革开放之初的两条主线也发展成为政治、经济和文化的“三位一体”。十六届六中全会作出了《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社会治理制度也逐渐建立起来。党的十七大则进一步将“三位一体”扩充为“四位一体”,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四个方面论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建设的基本要求,丰富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建设的基本内涵。
从革命到建设,再到改革,新中国社会经历了70年的伟大制度变迁。在这一过程中,从根本制度、基本制度到重要制度,始终处于一个不断发展的变化状态。任何成功的制度都是从实践当中来,回到实践当中去检验。有的制度适应了中国生产力发展的状况,有的制度与生产力发展的状况并不吻合,这就需要改革。就制度建设来看,改革也是一场“革命”,那些不适应中国生产力发展状况的制度被废除,有利于经济发展的制度被建立起来,有一些制度则进行了修改。比如,新中国成立初期实行的计划经济就是在改革开放过程中逐渐经历商品经济、市场经济等阶段被替代掉的,当时的人民政协制度也被后来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所替代。从改革到深化改革,中国共产党人对制度重要性的认识也越来越深刻。在对“文化大革命”进行深刻反思的基础上,邓小平同志就认识到,“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这也提高了党对制度建设重要性的认识,“领导制度、组织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
我们看到,新中国成立后,我们党创造性地运用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为建设社会主义国家制度进行了不懈努力,逐步确立并巩固了我们国家的国体、政体、根本政治制度、基本政治制度、基本经济制度和各方面的重要制度。新中国成立70年的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逐渐建立起来;改革开放40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也逐渐开始定型。建党90年来,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奋斗、创造、积累的过程,最值得我们倍加珍惜、长期坚持、不断发展的成就是:“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确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这一总结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与道路、理论放在一起,作为建党90年的成就,高度突出了制度建设的重要性。
二、全面制度建设的起跑线
《决定》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领导人民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完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明显提高,为政治稳定、经济发展、文化繁荣、民族团结、人民幸福、社会安宁、国家统一提供了有力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制度建设也进入快车道,制度优势更加明显,制度建设更加全面,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更加现代化,为全面制度建设提供了更高的新起点。
新时代改革的特点决定了全面制度建设的必要性。改革进入新时代,国内国际形势也正在发生着新的变化,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我国正处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关键时期。新时代改革开放有着全新的内涵和特点:一方面,改革进入深水区,提出了更深层次的要求;另一方面,改革突出全局性,提出了更高水平的标准。与全面深化改革对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的要求相适应,相应地建章立制、构建体系的任务也就更重。这就必须对全面深化改革有更深层次、更高标准的谋划。在这一谋划当中,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就成为全面深化改革的主轴。把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建设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开启全面制度建设,继续深化各领域、各方面的体制机制改革,推动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就成为全面深化改革的必然要求。
党的十八大强调,要把制度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充分发挥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要坚持以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推动制度创新,坚持和完善现有制度,从实际出发,及时制定一些新的制度,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使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不失时机地深化重要领域改革,坚决破除一切妨碍科学发展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弊端,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使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这越来越成为制度建设的重要任务。在原有“四位一体”的基础上,十八大明确提出了生态文明建设,将原来的“四位一体”发展成为“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进一步拓展了制度建设的内涵和思路。生态文明制度从无到有地逐渐建立起来,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把制度建设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强调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制度建设要求,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引领了全面制度建设的新时代。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了《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指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2014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了《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法治体系建设进入快车道。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则以全面从严治党为主题,完善和发展了党的领导制度建设。总的来看,随着改革的全面深入,十八大以来社会主义制度建设也进入了全面发展的新时代。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为特色的经济制度逐渐走向成熟,社会主义政治制度逐渐完善,人民民主不断扩大,社会主义文化体制改革不断深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确立,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的加强,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制度也逐渐得到完善。
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了制度建设的全面性、系统性和协调性。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了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为全面开创制度建设新时代规划了蓝图。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的《决定》的第二板块分论部分聚焦了坚持和完善支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安排了13个部分,明确了各项制度必须坚持和巩固的根本点、完善和发展的方向。如果我们将这一部分内容与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加以对照,我们就会发现,这13个部分正是对党的十九大报告“十四点基本方略”的贯彻和落实,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到制度建设当中来,对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起到了重要的指导作用。
党的十九大以来,中国的制度建设与国家治理逐渐进入了一个全面发展的新时代。党的制度建设步伐不断加快,制度体系逐渐完善,在制度建设和治理一体化方面迈出了坚实的步伐。党的十九届二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十九届三中全会就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作出部署,提出了“必须加快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形成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大任务要求。这些都为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最终通过《决定》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作出的《决定》正是我们党对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行的系统总结,同时也是对未来的制度建设提出的前进方向和工作要求。从“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出发,那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急需的制度、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新期待必备的制度”也逐渐建立和发展起来。
我们看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不断完善,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加快。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建设的基本成就是,确立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新时代的制度建设提供了思想基础;建设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全面进入制度建设新时代;加强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推进了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的现代化,使得制度优势更好地转化为治理效能。
三、全面制度建设的宣言书
70年砥砺奋进,40年改革开放,中国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创造了经济快速发展的奇迹和社会长期稳定的奇迹。在这一过程中,中华民族也实现了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人们不禁要问,中国奇迹背后的中国奥秘是什么?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很多,原因也不止一个。仅就制度来看,新中国成立70年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充分证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就是中国奇迹背后的中国奥秘。实践证明,在马克思主义的指导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涵养于中华文化,植根中国大地,具有强大生命力和巨大优越性。全面总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建设的新经验,站上制度建设的新起点,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的《决定》以改革的定力和勇气开启了全面制度建设的新征程。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制度建设和国家治理主题具有重大意义,向上承接了思想建设、理论建设,向上影响到治理体系、治理能力。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的《决定》既是中国共产党人长期以来制度理论的实践成果,更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制度建设方面的伟大成就。同时,这一《决定》还将直接落实到新时代中国国家治理体系当中去,全面提高中国共产党的治理能力。站在“两个一百年”的交汇点上,《决定》是新时代制度建设的宣言书,为制度建设的新时代提供了指南针、规划书和时间表。
《决定》是新时代制度建设的宣言书。在《决定》18000字的全文当中,“制度”出现了222次,列高频词的榜首,甚至比排名第二、三的完善和坚持还要多出100多次。从这个意义上讲,全会的《决定》就是一场制度建设的宣言书。用一次中央全会专门研究国家制度和治理问题并作出决定,这在我们党的历史上还是第一次。《决定》最大的历史贡献是全面回答了在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上,应该“坚持和巩固什么、完善和发展什么”这个重大政治问题。同时,决定还从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的全景高度完整地描绘了从13个显著优势到13项制度规划的全景图,并对55项制度建设提出了具体的任务要求。可以说,《决定》是中国共产党历史上最完整,也是最全面的制度建设宣言,庄严地宣告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建设的新时代。
《决定》是新时代制度建设的指南针。《决定》提出了国家制度与国家治理应该遵循的一系列基本原则,为制度建设提供了指南。新时代的制度建设与国家治理必须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这实际上规定了制度建设背后的理论基础和指导思想,为制度建设和国家治理提供了根本遵循。制度建设与国家治理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其中的制度自信,本身就来源于新中国成立70年来制度建设的成就,而坚持党的领导,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在具体的制度建设过程中都有着明确的指导意义。国家制度与国家治理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这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建设的基本经验和总体结构,对新时代的制度建设也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决定》还提出了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的制度建设重点,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建设标准,加强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的治理规划,把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的战略安排。这些对新时代制度建设都有着非常强的指导意义。
《决定》是新时代制度建设的规划书。这次全会以最终通过的公报和《决定》的形式,首次全面地描绘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全景图,并对“坚持和巩固什么、完善和发展什么”进行了规划,是新时代制度建设的规划书。《决定》不仅全面总结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建设的历史性成就和显著优势,而且明确了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体要求和具体任务,既有理论上的新概括,又有实践上的新要求,是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政治规划。这次全会的《决定》以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的主题将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部署的各项改革任务做了全盘统筹,形成了一体推动、一体落实的整体部署和工作机制。就制度层面来看,《决定》不仅将根本制度、基本制度和重要制度结合起来,而且将顶层设计和具体制度结合起来,将制度的坚持和完善结合起来,将制度的规划与制度的执行结合起来。《决定》不仅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13个方面的显著优势进行了完整准确的描述,为新中国成立70年制度建设铺开了全景展示,还准确地概括了制度建设的显著优势,以坚定的制度自信回答了应该“坚持和巩固什么”,展现了改革定力。同时,《决定》从13个方面对每一项制度建设进行规划,提供了详细的建设目标和建设任务,以周密的制度规划回答了应该“完善和发展什么”,展现了改革勇气。
《决定》还是新时代制度建设的时间表。实际上,早在1992年,邓小平同志在南方谈话中就规划了制度建设的时间表:“恐怕再有三十年的时间,我们才会在各方面形成一整套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制度。”这个30年,就是2022年,也就是建党100年后。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党的十四大提出,“到建党一百周年的时候,我们将在各方面形成一整套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制度。”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到2020年“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使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进一步强调,“十三五”时期要实现“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取得重大进展,各领域基础性制度体系基本形成”。党的十九大提出了制度建设和治理能力建设的目标是:到2035年,“各方面制度更加完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到本世纪中叶,“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在此基础上,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的《决定》将这一目标同两个一百年联系起来,进一步确立了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体目标,那就是,“到我们党成立一百年时,在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上取得明显成效;到二〇三五年,各方面制度更加完善,基本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到新中国成立一百年时,全面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巩固、优越性充分展现。”
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在为《决定》所做的说明中指出的那样,《决定》回答了“坚持和巩固什么、完善和发展什么”这个重大政治问题。在《决定》的全文当中“坚持”出现120次,“完善”出现了129次,“坚持和完善”作为一个词组出现了26次。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既要保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稳定性和延续性,又要抓紧制定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急需的制度、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新期待必备的制度,从而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不断自我完善和发展、永葆生机活力。从这个意义上看,“坚持和巩固什么、完善和发展什么”正是这次全会要讨论的主题,更是全会最后发表的《决定》的精神实质,带有全局性和根本性的意义。
“坚持和巩固什么”,就是要守正,坚持和巩固的,就是中国共产党建党近百年历程中形成的基本经验,更是新中国成立70年实践中形成的宝贵财富。“完善和发展什么”,就是要创新,在40多年改革开放的历史进程中,中国共产党人不仅一直带领全国各族人民不断深化改革,更能够直面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既能通过全面深化改革取得经济建设的成绩,也要通过全面深化改革,将制度上的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为实现现代化和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奋斗。“一切伟大的成就都是接续奋斗、接力探索的结果,一切伟大的事业都需要在承前启后、继往开来中推进。”正是从这个意义上,《决定》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变与不变结合起来,阐明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面深化改革必须牢牢坚持的重大制度和原则,又部署了推进制度建设的重大任务和举措。
习近平总书记在为《决定》所做的说明中指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重大任务,是把新时代改革开放推向前进的根本要求,也是应对风险挑战、赢得主动的有力保证。总结历史,我们坚定自信,中国人民一定能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坚持和巩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保持定力;面向未来,我们充满信心,中国人民一定能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守正创新,全面开创制度建设的新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