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进入中国社会主义文艺学会官方网站!网址:www.cslai.org

您的位置:首页 > 文艺科研 > 专题

教育App须在明年1月31日前完成备案

时间:2019-11-27 09:35:27 来源: 中国青年报 作者:叶雨婷

  记者从教育部网站获悉,教育部办公厅印发《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备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通知,要求各单位要在2019年12月1日至2020年1月31日期间完成对现有教育移动应用的备案工作,2020年2月1日起,公共服务体系将向社会公众提供备案信息查询。

  《办法》规定,教育移动应用是以教职工、学生、家长为主要用户,以教育、学习为主要应用场景,服务于学校教学与管理、学生学习与生活以及家校互动等方面的互联网移动应用程序。

  《办法》指出,教育移动应用提供者应按照要求通过公共服务体系进行提供者备案,并配合注册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做好备案审核工作。提供者备案实行“一省备案,全国有效”。

  《办法》指出,教育行政部门及其所属单位、各级各类学校是教育移动应用的机构使用者,应建立教育移动应用的选用制度,选用已完成提供者备案的教育移动应用,并通过公共服务体系进行使用者备案。

  《通知》指出,教育移动应用提供者应在2020年1月31日前完成ICP备案和等级保护备案,并及时在公共服务体系上传、更新信息。2020年2月1日起,未完成上述两个备案的教育移动应用备案将被撤销,并予以通报。

版权所有:中国社会主义文艺学会@2019 京ICP备13008251号 网站维护:中安观研究院互联网科技中心 网站制作联系:010-57130801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5201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