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业态治理应包容审慎
作者: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 王林生
近年来,随着以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为代表的新兴科技的推广与应用,新业态大量涌现。新业态在拉动就业创业和促进消费升级等方面表现抢眼,在疫情防控中也发挥了相应作用。但是,新业态的萌生勃发及其呈现出的新运营模式,难免会产生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在这样的情形下,是默认新业态的市场法则,还是严格遵从现行监管制度,成为探索推进互联网新业态发展及治理的重要命题。
总体而言,包容审慎应成为对待新业态、新模式的总原则。这一原则是一种最大限度鼓励创新创造和激发市场活力的价值导向。在某种程度上,在新业态治理中坚持包容审慎原则,是由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所决定的。
从微观层面来说,新业态行业仍处于资源跨界调配期。新业态往往是传统产业与科技融合的产物,行业跨界是新业态最显著的特征。文化、科技、知识、信息、创意、资本等资源的互动与调配,既是创新过程,也是试错过程。因此,要给予新兴市场主体适当包容期,允许行业在试错中寻找平衡点。
从宏观层面来说,我国经济社会正处于结构调整期。产业经济结构调整不会一蹴而就,尤其在5G加速构建人机交互、万物互联的创新生态系统趋势下,催生和培育新业态、新模式是一个逐步探索和成熟的过程。
从产业治理层面来说,有关新业态的监管体制机制仍处于方案调试期。新业态跨界融合的特征往往会要求变革与优化传统治理方式,比如在线医疗对医保制度的吁求、在线教育对短视频平台备案的资质要求、无人经济中对个人信息的使用与保护等,都对原有管理办法提出了新要求。在新旧治理方案调试阶段,坚持包容审慎有助于避免以往“要么不管,要么管死”的监管“死结”,有助于在治理监管与产业发展间达成平衡,在提升治理效能的同时,促进新业态快速健康发展。
必须要明确的是,坚持包容审慎并非自由放任,而是在坚守底线思维前提下允许创新试错、市场自我纠偏。这需要尊重新业态及其所包涵行业的差异化,具体甄别新业态在不同情境中展示出的不同内容、形式、运营和消费模式,厘清新业态发展中面临的“四类边界”。即厘清新业态生存与发展的成长边界,促进产业去“虚胖”强“筋骨”;厘清新业态市场主体责任与义务的法治边界,确保市场主体及其相关产业在合法有序的区间运营;厘清新业态技术中立与工具载体的道德边界,破除“用隐私交换便捷”“大数据杀熟”等不良观念和现象,增强新业态市场主体自我管控能力;厘清新业态文化娱乐与价值导向的安全边界,维护文化健康与安全。
总之,以包容审慎的态度对待新业态发展,是以坚守底线思维为基础性支撑,以充分释放新业态、新模式活力为导向,更加重视新业态事中、事后监管和市场主体责任建设的“组合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