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全球治理价值共识实现路径
作者:江苏师范大学党委常委、统战部长、党办主任,南京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博士生 商亮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深入分析了我国发展环境面临的深刻复杂变化,认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发展仍然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但机遇和挑战都有新的发展变化。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国际力量对比深刻调整,和平与发展仍然是时代主题,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深入人心,同时国际环境日趋复杂,不稳定性不确定性明显增加。全会强调,要高举和平、发展、合作、共赢旗帜,积极营造良好外部环境,推动构建新型国际关系和人类命运共同体。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是一个美好的目标,需要我们在深入研究全球治理价值共识的生成逻辑和主要特征的基础上,科学谋划我国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深度参与全球治理以及达成全球治理价值共识的战略选择,并积极发挥我国在全球治理进程中的制度优势。
全球治理价值共识的生成逻辑及特征
全球治理委员会的报告提出,全球价值观必须是全球治理的基石。全球治理要在多元主体之间达成一致行动,必须建立在一定的价值共识基础之上。之所以用全球治理“价值共识”这一表述,是因为其更能精准表达这种共识的动态生成过程,即全球治理的“价值”一直存在,但“共识”尚未达成。一些西方发达国家鼓吹西方价值即为全球治理的价值共识,这是需要我们高度警惕和坚决驳斥的。在全球问题与治理需求凸显出来之前,并不存在一个全球性价值体系来为全球治理提供价值支持。全球治理价值共识应是遵循着全球共生、全球共治到全球共识的逻辑逐步生成的。
基于此,全球治理的“价值共识”应当具有全球性、自发性和后设性的特征。所谓全球性,表明这种价值并非区域性的价值预设,而是走出全球治理价值的发生学意义追究的境地,在全球范围内对区域价值的告别与重塑。所谓自发性,是指价值共识不是靠某些国家强大的政治、经济、文化实力强制推行的,而是在全球规制基础上为各个国家和地区的人民所主动认可和自愿践行的。所谓后设性,是指全球价值经历了全球治理的实践检验后,得到普遍认可,从而证明这种价值是全球治理的价值共识。遵循上述全球治理价值共识的生成逻辑和基本特征,所有参与治理的主体需要在全球治理的具体实践中,树立正确的价值理念,并在全球共生共治的过程中逐渐达成价值共识,从而引领全球善治的达成。
西方价值的预设阻碍全球治理价值共识的生成
在全球治理实践中,价值共识的生成并不是一帆风顺的。西方国家时常以鼓吹的自由民主价值等同于全球治理的价值共识,并将其作为意识形态斗争的工具进行强行推广和抵御。深挖其根源,是因为西方价值所具有的地方性、强制性和前设性特征。所谓地方性,就是西方价值在历史逻辑上,仅仅是西方文化自身演变的,因此,以西方的历史文化价值作为全球治理的价值共识是不合理的。所谓强制性,是指西方价值的推行预设了一种强权的前提,是西方国家在其强大的政治、经济、军事实力的裹挟下强行推行至非西方国家和地区,而并非其他国家和地区的人民在生产生活中自愿接受的。所谓前设性,是指西方国家将其发生学意义上的地方性特殊价值,在非西方国家和地区的治理实践开始之前,以“预设合理”的方式直接推行,没有经过非西方国家和地区人民的认可和选择,更没有被其治理实践所检验,因而缺乏合理性依据。因此,西方价值绝不是全球治理价值共识的应有之义。
以人类命运共同体为导向的全球治理价值共识实现路径
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和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中国始终高举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旗帜,秉持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治理观,从而加快推动全球治理价值共识的最终达成。
从全球治理价值维度来看,全球治理价值共识的生成,首先要经历西方预设的“全球价值”的告别与重塑。所谓“告别”,就是指全球治理的价值共识需与西方价值加以明晰的区分,摒弃狭隘的国家利益观和文化、宗教及民族的原教旨主义倾向,使各个民族国家、国际组织能够准确把握西方价值和真正的价值共识各自的来源、内涵和发展规律,避免全球陷入价值理念的对峙和文化入侵与反入侵的对战。所谓“重塑”,就是指对于西方价值应秉持“扬弃”的立场,实事求是地分析源自西方的价值理念,结合非西方国家和地区的实际情况,在平等协商、自主选择、融合发展的基础上,完成对西方价值合理成分的重新塑造,形成符合全球治理发展规律的价值共识。
从全球治理主体维度来看,全球治理价值共识的生成,更要符合非西方国家和地区人民的自我需求和自主选择。现存的全球共生体系中的价值理念和制度规范,从根本上讲还是有利于西方发达国家的。全球治理价值共识的生成需要经历非西方国家和地区人民的包容性选择。只有让这些地区的广大人民切实感到需要,并自发推行这些价值理念,才能使源流各不相同的价值理念交汇融合,才能使全球治理的价值共识更加顺利、更加科学地生成和发展。今天的世界,不仅需要一个为世界经济增长提供引擎的中国,更需要一个具有中国特色,蕴含中国智慧的全球治理新价值理念。中国价值理念的传播是一种尊重主体意识的,符合其他国家和地区人民需求、并由他们自主选择的包容性传播。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推动全球治理理念创新发展,积极发掘中华文化中积极的处世之道和治理理念同当今时代的共鸣点,继续丰富打造人类命运共同体等主张,弘扬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治理理念。“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治理理念充分考量全球共同利益,有着超越国家、民族和地区的生命力,符合全人类追求的价值共识,尊重全球治理主体的自主地位,是与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一脉相承的价值理念,是全球治理的最大公约数。
从全球治理实践维度来看,全球治理价值共识的生成,还要经过全球治理实践的检验。所谓全球治理的实践检验,就是指全球治理价值要在民族-国家体系的重构中,通过跨越国别和地区的治理实践来证明它们是否真正具有跨文化的共识性。基于全球治理面临的复杂局面,这一实践显然需要一个相当长时间的经验积累、试错和磨合的过程,只有在历史的长河中,实践经验才会向我们展示究竟什么是真正的价值共识。中国提出的“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治理理念是被全球治理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价值理念。中国通过“一带一路”从更大的范围和更深的层次推动务实合作,全面促进了沿线国家经济、政治、文化和安全等领域全方位互动和共同发展,与沿线各国共同打造政治互信、经济融合、文化包容、安全互助的利益共同体和命运共同体,从而为构建更加公正合理的国际政治经济文化新秩序提供重要的支撑。
(本文系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17JDSZ1011)、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2019SJA0935)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