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用惩戒的教育更值得喝彩
本周最受关注的话题,恐怕非“教育惩戒”莫属。
日前,教育部就《中小学教师实施教育惩戒规则(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明确,教育惩戒是教师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必要手段和法定职权,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支持教师正当行使教育惩戒权,制止有害于学生或者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言行。同时,还对教育惩戒的实施原则、适用情形以及教育惩戒的方式作出规定。
惩戒历来是教育的一部分,都说没有爱就没有教育,没有惩戒其实也难称完整的教育。惩戒,在学校是为了保障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在家庭是为了帮助孩子形成完善的人格。有了正确的惩戒理念、适当的惩戒手段和恰当的惩戒时机,孩子进入社会后才不至于贸然触碰法律法规,违反公序良俗。
但也要看到,惩戒从来都只是手段,而不是教育的最终目的。那些抱着单纯以惩戒来打压孩子的想法或做法,到头来往往会碰壁。小到学校规定,大到家庭教养,莫不如此。以学生带手机为例,一些学校出台罚站、跑圈等规定,也有学校采取当众摔坏或以罚代管等做法,如西安市天台路一所封闭式补习学校就规定,学生带手机进校园罚款1000元。如此惩戒效果暂且不论,形式上就有不妥。有律师表示,学校作为教育机构并无执法权,无权对学生进行搜身检查,更无权对违规学生罚款。
另一种以严厉惩戒来改变孩子不良行为的做法,其实也是有问题的。据《扬子晚报》报道,近日,成都嘉年华青少年心理辅导中心被指招收“不良学生”并对其进行虐待。此前有报道称,该中心打着“拯救孩子”“拯救家庭”“矫正问题少年”的旗号,以学生管学生,以问题少年迫害问题少年。在学生们的讲述中,嘉年华是一个等级森严、异化人性的矫治体系,包括存在极限体能、体罚、暴力以及谄媚、举报等行为。尽管有关部门称,该辅导中心在今年7月已被责令停止一切教学活动,但如此违反教育规律的做法本不该存在。
从现实来看,当孩子犯错时,适当予以惩戒,帮助孩子认识到问题所在,并鼓励其积极向上,即惩戒与引导相结合,更能真正塑造积极向上的习性。若惩戒方式、尺度、时机不当,或滥用惩戒,让孩子产生强烈的对抗情绪,乃至留下深深的恐惧感,无疑走向了惩戒的反面,不仅达不到预期效果,很多时候还会适得其反。这就给教育者提出一个很严肃的命题,即惩戒必须适当适度适时,必须与正面引导一并使用。如果有可能,要尽可能超越惩戒,以更多的关心与支持、尊重与理解来面对成长中的孩子,多运用心理学上的南风效应和罗森塔尔效应,放大孩子心中的善念,激发其成长动力,使其循着内心的目标与梦想一点点成长。
教育历来不乏挑战,且难度随着孩子年龄的增长而越来越大。透过近期的媒体报道,会发现那些负面教育舆情相对而言多与进入青春期的中学生有关。站在个人发展的角度,此种情况实际上有一定的必然性,因为青少年正处于人生的关键期,他们探索世界的过程也是试错的过程。此时尤其需要教育者反思自身,尊重教育规律和孩子身心发展规律,一方面关注他们的内心世界,给他们一个倾诉的渠道;另一方面做好教育引导,使之将巨大的青春能量转变为向上生长的动力。
很多时候,孩子在学校与同学关系紧张,在家里与父母产生冲突,有着这样那样的行为问题,始于自身不被理解,情感无处宣泄。当与他人的沟通渠道不畅,孩子便会像电影《少年的你》中所描述的那样,选择极端路径,青春年华因此变得灰暗而惨烈。而让孩子顺利走过青春期,适当运用惩戒,或者少用惩戒,多和孩子站在一起,共同面对成长中的困境与问题,他们的心态也许与奉惩戒为圭臬的环境场域有着本质不同。
教育的魅力就在于和孩子共同面对逆境,在携手同行的过程中,不管是教育者还是被教育者,都会焕发新生,对自己、对教育和对人生有新的感悟。美国心理学家布莱恩·利托说过,“每个人都至少有三个自我,一个是由基因决定的,一个是在环境与文化影响下的,还有一个是由我们自己所追求的人生目标与价值所定义的。而最后一个,才是最重要的、完全属于自己的自我。”当孩子找到自我,找到人生目标,立志成为一个优秀的为梦想而拼搏的人,教育才是成功的,这样的教育也更值得喝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