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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观,助推经济发展绿色化

时间:2020-06-05 15:16:04 来源: 光明网-学术频道 作者:李澍

  作者:南京财经大学教授、现代服务业智库首席专家 张为付;南京财经大学讲师、现代服务业智库研究员 夏勇

  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强调,要牢固树立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导向。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环境问题是全社会关注的焦点,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能否得到人民认可的关键指标之一。同时,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给全社会上了一次“绿色发展”体验课,一方面,促使全社会反思单纯追求经济增速和规模的发展模式,激发大众对优美生态环境和健康卫生环境的硬需求,凝聚绿色发展的共识;另一方面,疫情造成经济下行压力,后疫情时代助力绿色复苏要处理好“外生冲击”。

  一、疫情冲击影响经济绿色发展的现实表现

  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2020年第一季度我们GDP同比实际下降6.8%。经济下行给环境领域带来的一个影响是:日益下行的经济压力,使地方政府发展经济的压力更大,环保部门落实环保政策的压力也更大。同时,疫情导致的经济下行压力,将使得产业结构的转型升级面临更多的不确定性。在经济下行和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不确定性增加的背景下,生态环境保护的有效性将愈加困难。比如,在经济下行引起政府财政吃紧的背景下,诸如横向生态补偿等依靠“输血”的绿色发展项目将很可能面临“资金缺口”,绿色发展的难度加大。

  此外,经济下行造成传统能源和电力需求下滑,既有供需均衡被打破,由此导致传统能源的价格下降。相比之下,这将提高传统能源的性价比,降低新能源的性价比,进而冲击新能源行业和绿色环保产品。

  二、后疫情时代经济绿色发展面临的“新三化”

  后疫情时代的绿色经济发展要完成三大任务,分别为:“去污染化”、“去能耗化”和“价值转化”。

  去污染化:经济增长与环境污染绝对脱钩。“脱钩”对应到环境经济领域,是指经济驱动力与环境压力之间并非同步变化的关联,即经济增长的“去污染化”过程,其经济学含义为经济增长率超过环境污染物排放的增长率。经济增长与环境污染脱钩是判断区域是否可持续发展的重要表征,也是评价环境问题是否得到有效缓解的重要标准。助推经济增长与环境污染绝对脱钩,不仅是绿色发展的题中之义,也是探索“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高质量发展之路的现实要求。

  去能耗化:经济增长与不可再生资源消耗绝对脱钩。从物质流的分析视角来看,经济产出需要在“输入端”消耗一定的物质能源资源。尤其是在工业化加速发展阶段,传统不可再生能源资源对经济产出产生了举足轻重的影响,这反过来使得经济产出对传统不可再生能源资源的依赖性大大增加。但“巧妇难为无米之炊”,石油、天然气等不可再生资源能源的存量是有限且固定的,当经济产出消耗的资源量超过了资源存量阈值时,经济的不可持续性问题便会凸显。即使可以通过进口别国不可再生能源资源以缓解本国的资源压力,同样会引致另一个问题:对外依存度过高引发本国能源安全风险。“去能耗化”要求用最少的物质资源消耗实现社会福利的最大化,缓解资源能源供需矛盾,降低对外依存度。由此可见,助推经济增长与不可再生资源的绝对脱钩,不仅是绿色发展的应有之义,也是保障国家能源安全的客观要求。

  价值转化:生态资源向生态经济的转化。如果说“去污染化”和“去能耗化”是对绿色发展做“减法”,即对污染物排放总量和能耗总量进行规模控制和增速控制的“减量化”。那么“价值转化”则是对绿色发展做“加法”,即将生态资源转化为生态经济、将生态资本转化为富民资本的“增量化”。在后疫情时代,可将生态产业作为新的经济增长点,通过发展生态产业助力经济回暖复苏,通过生态经济助力绿色发展。

  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生态经济助推绿色发展

  政策引导:积极推动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的“绿色化”。一是制定合理的环保税收标准引导企业积极履行环保责任,激励企业投身绿色环保产品的研发与应用。在疫情导致经济下行压力和财政收缩压力的情况下,若短期内无法适当加大用于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方面的专项资金投入,可通过绿色补贴、税收优惠、税费返还等方式降低绿色环保型企业的“环境投入成本”,以宽裕的税收优惠政策为其减负减压。二是制定合理的绿色金融政策,为绿色环保产业引入更多社会资本。综合利用绿色基金、绿色股票、绿色债券和绿色保险等金融工具,加快引导更多的社会资本向绿色清洁节能环保产业投资,为绿色环保产业注入新鲜“血液”。三是建立健全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完善市场化生态补偿机制,着力克服长期制约绿色发展的体制性障碍。通过体制机制创新破解“生态病”疑难杂症,具体可从改善补偿方式上着手,由输血补偿向造血补偿转变,更多运用产业补偿、项目补偿和开发投资等新形式,缓解地方财政支持生态补偿资金的压力,为生态补偿提供充足的政策、资金和技术支持。

  因地施策:设置差异化脱钩目标和绿色发展路径。在遵循“共同而有区别的责任”的原则下,坚持差异化脱钩要求与环境规制政策。一方面,对于经济较为发达的地区而言,可以设定更为严格的绝对脱钩标准与环境规制要求。经济较为发达地区需要牢固树立生态红线思维,“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有效推进经济增长与资源消耗、环境污染的脱钩,可在划定空间生态红线的总体要求下,将生态红线纳入经济较为发达地区的各项经济和环境政策,如在城市发展中构建城市生态红线体系与管理制度,将“城市生态红线”作为绿色发展的硬约束。另一方面,对于经济发展水平较薄弱的地区,可在充分尊重当地资源环境承载力的硬约束下,将经济增长与资源消耗、环境污染的下限适当放宽至相对脱钩的区间(适当压缩污染物排放空间),通过对资源环境的非破坏性开发,不断满足当地居民对于提高收入水平的需要。在实现经济较薄弱地区的“去污染化”和“去能耗化”目标的同时,实现地区的“去贫困化”目标,最终协同推进区域绿色一体化发展。

  技术赋能:借助数字技术助力生态资源向生态经济转化。数字化开启了绿色发展新阶段,打通了“两山”转化的技术通道,为破解“去能耗化”“去污染化”和“价值转化”等难题创造了新机遇。未来需要从生态产业、新基建等方面持续发力,推动“美丽中国”迈上新台阶。一方面,以数字技术助力生态产业可持续健康发展。要实现生态资源向生态经济的转化,既需要人力资本的“智力支持”,也需要社会资本的“经济支撑”。为此,需要培养和引进数字技术人才,充分发挥科学技术研究型人才对绿色发展的智力引领作用。与此同时,借助税收优惠和绿色金融政策工具,激发各类主体投资绿色环保产业的积极性,逐步形成产业集聚、资源节约和高效减排为特征的内涵式增长模式,夯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产业基础。另一方面,逐渐降低并最终摆脱对老基建的路径依赖,借助新基建实现新动能的“弯道超车”。可以加强对新基建的顶层设计,为完善新基建的准入规则、提高新基建的长期供给质量和效率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与此同时,在稳步推进老基建的数字化改造和升级的过程中,超前部署新基建项目设施,包括建立和完善以5G通信网络、互联网、云等为代表的数字技术基础设施,并运用互联网、云计算和大数据等智能化方式,进行生态保护监督、环境信息公开、基础数据共享,构建大数据决策的移动政务体系,形成互联互通的现代化治理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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