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科技创新加快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积极向好的态势正在拓展,经济社会发展正加快恢复。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疫情对产业发展既是挑战也是机遇。如何抓住疫情催生的经济社会发展和政府管理需求,积极应对,顺势而为,以科技创新加快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笔者认为,应当从以下五个方面重点发力。
要大力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健康平稳发展。一是帮助企业降低创新创业成本。鼓励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对在孵初创科技企业适度减免疫情期间的租金、网络费用等,并作为抗击疫情贡献评判参考项纳入年度绩效评价给予政策支持。二是加快科技创新券兑现服务。将疫情期间接券机构接收科技型企业开展检验检测、研究开发等支付的科技创新券,实行“即接即兑”,只要完成约定的科技服务,即可申请兑付。三是加大科技金融扶持力度。可鼓励知识价值风险补偿基金受托管理机构对疫情期间科技型企业获得的知识价值信用贷款适当减免服务费用,并给予一定的贴息。鼓励合作银行加强应急转贷服务,适度提高应急转贷的比例,对受疫情影响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不抽贷、不压贷、不断贷。
要大力支持疫情防控科技支撑能力研究。支持高校、科研院所、企业针对疫情防控,在治疗方法、药物研发、检测技术和医疗设备等方面开展科技协同攻关。疫情一线防控人员结合疫情临床防控开展的科研攻关研究,优先予以支持。对取得重大突破的,给予奖励。提升生物医药和医疗器械产业创新水平。重点开展重大传染病诊断治疗相关的生物医用材料、新药研发、大数据智能化诊疗等前沿技术攻关,提升产业链水平。完善科技创新平台布局。可聚焦构建突发性传染病防控研发能力,布局建设一批市级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和临床医学中心。聚焦提升应急服务支撑能力,加快建设防控新发突发传染病的应急技术服务平台,大力培育医药健康成果转化中介、检验检测等服务机构,加快形成功能完备、服务专业的科技平台支撑体系。
要大力培育支持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企业发展。一是支持疫情期间显现出的在线教育、在线办公、在线消费、智能制造、无人配送、医疗健康等新业态新模式加快发展,培育一批高成长科技型中小企业。二是支持制造业智能化、数字化升级。鼓励采用基于互联网技术的远程办公、工作协同、业务管控的工具,对企业办公和工作协同进行全方位升级。大力发展和运用工业互联网技术,打造资源优化平台和资源配置平台,加快装备制造企业的数字化、智能化转型。三是支持技术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通过技术创新研发新的产品和工艺,提升产品质量,降低产品成本。通过与数字技术、网络技术和AI技术的融合,提质增效,打造产品核心竞争力,促进企业的转型升级。通过创新商业模式,挖掘、构建新的价值链,拓展专业化经营。四是支持智慧健康城市建设。充分发挥企业力量和市场机制,创新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5G通信技术、云计算及区块链智慧信息技术,构建从个人到家庭、从企业到社区、覆盖城市各个角落的、管理高效的智慧健康城市运行体系,实现智慧服务惠及全民、智能技术提升产业、智慧管理覆盖全城。
要建立健全重大应急管理科技决策机制。建立应急管理科技支撑联动机制,健全政府部门会商制度,加强部门科技会商沟通与协作联动,加强高校、院所和企业的协同创新,形成科技创新合力。建立健全应急科技协同创新平台。针对公共安全和应急管理“卡脖子”技术问题,加快区块链、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在相关领域的融合应用,打破跨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的数据壁垒,建立以大数据为支撑的智能化、信息化重大应急管理协同创新平台,实现研发资源的合理调度和协同攻关,为科技决策提供支撑。建立应急科技攻关绿色通道。突出应急特点,简化组织流程,建立基于公共突发应急事项的科研项目组织筛选、论证立项、经费配置的快速响应机制。对组织实施与应急事项相关的重点研发项目和规划布局的科技平台,采取定向委托方式确定牵头单位和建设单位。
要深化科技管理“数字化、智能化、便利化”服务改革。推行“不见面”办理服务。实行科研项目申报、高企认定、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等业务网上受理、网上审核认定,提高“不见面办理业务”事项办理比例,最大限度做到办理业务不见面。智能化升级改造科技政务平台功能。落实国家“三评”改革要求,进一步减轻科研人员负担,实现项目申请、评审、审批、任务书签订等全过程“无纸化”,让数据多跑路、科技人员少跑腿。推行外国专家、科技特派员网上服务。鼓励外国专家在国外通过网络,指导我市用人单位开展在研项目的研究开发工作。鼓励科技特派员与派驻企业、帮扶村等,通过网络开展咨询服务,及时解决疫情期间技术需求难题,为企业复工复产和春耕生产等提供科技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