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润青等:文化必须成为时代变迁、社会变革的先导
【曹润青等:文化必须成为时代变迁、社会变革的先导】
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曹润青等表示,文化兴国运兴,文化强民族强,文化是人类改造世界的精神成果,作为社会的上层建筑,当文化最大限度地反映生产力的发展要求、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及整个社会的前进方向,就能够提供与实践要求相适应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从而使整个社会增强文化认同、释放思想活力,成为推动社会生产持续发展和维护社会团结稳定的强大力量。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制度是党和人民在长期实践探索中不断完善形成的科学制度体系,是繁荣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根本制度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中国正前所未有地接近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目标,前所未有地具有实现这个目标的能力和信心。要实现这一近代以来中华民族最伟大的梦想,文化必须成为时代变迁、社会变革的先导。为此,就必须坚定文化自信,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围绕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激发全民族文化创造活力,更好构筑中国精神、中国价值、中国力量。
摘编自《光明日报》
【李佑新:党的全面领导要落实到国家治理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
湘潭大学毛泽东思想研究中心主任、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李佑新表示,健全党的全面领导制度是新中国成立70年来我们谱写中华民族壮丽史诗的制胜密码,也是新时代统揽“四个伟大”、战胜各种风险挑战的必然要求。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这一科学制度体系中,党的全面领导制度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党的全面领导制度健全了,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就抓住了关键。党的全面领导要落实到国家治理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为此,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对健全党的全面领导制度作出明确规定,提出三个“完善”。一是完善党领导人大、政府、政协、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武装力量、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社会组织等制度,健全各级党委(党组)工作制度,确保党在各种组织中发挥领导作用。二是完善党领导各项事业的具体制度,把党的领导落实到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各方面。三是完善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党和国家所有机构履行职责全过程,推动各方面协调行动、增强合力。这三个“完善”将使党的全面领导更加具体、更加明确。
摘编自《人民日报》
【高国力、刘保奎:新型城镇化空间布局将呈现“四化”互动趋势】
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国土开发与地区经济研究所高国力、国家发展改革委区域发展战略研究中心刘保奎指出,即将到来的“十四五”时期,我国新型城镇化空间布局将呈现“四化”互动趋势。一是空间布局形态多元化。不同城市和区域自然禀赋、发展阶段、产业结构的不同,决定了空间需求的差异性,也决定了当前和未来空间供给的多元化趋势。二是空间布局结构协同化。随着交通运输、产业转移、要素流动不断增强,“两横三纵”新型城镇化重点轴带相互间的经济联系明显加强,相互支撑、相互促进的效应不断显现。三是空间布局动力升级化。随着传统依靠要素投入和规模效应作用的线性、准线性城市增长动力模式向要素组织的化学效应、几何效应引起的增长动力模式升级,5G、高铁等更快速的通信、交通设施提高生产服务业的效率,将释放设施升级效应;新技术变革、产业的跳跃性转移、对外开放的扩大和深化,将释放产业升级效应;新增进城主体、劳动力结构转化升级,将释放人力资本升级效应。四是空间布局约束刚性化。我国新型城镇化面临资源约束趋紧、环境污染加重、生态系统退化的严峻形势,各类生态环境风险不容忽视,空间发展的约束更趋刚性化。
摘编自《经济日报》
【陈浩凯:谋划爱国主义教育实施路线图要在体系建设上下功夫】
湖南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长沙理工大学基地特约研究员陈浩凯表示,推进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须有整体思维、坚持体系化创新,以现代化教育体系支持《纲要》的有效实施。现代化教育体系是一个复杂系统工程,包括管理体系、内容体系、教育过程的科学体系以及教师培养体系等,谋划爱国主义教育实施路线图须注重各体系的均衡协调发展。一是建立监管机制。确保爱国主义教育全面覆盖、全员覆盖、全程到达,克服家庭教育缺失、社会氛围不浓、学校教育单一等问题,实现家庭、社会、学校教育的一体化推进;二是建立人、财、物投入支撑体系,用专项制度为爱国主义教育提供保障;三是以各级各类学校为重点,建立督查机制,确保课堂教学主渠道、守住思政课程主阵地、抢占网络舆论新高地,把爱国主义教育与繁荣中国气派的哲学社会科学相结合、与专业课程教学相融合;四是创造条件培养专业的爱国主义教师队伍,夯实教育基础;五是继承和发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挖掘本土资源,树立身边典型。
摘编自《湖南日报》
【于洪生:中国式协商民主蕴含三重协商】
中国浦东干部学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院副院长、教授于洪生认为,协商民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内容,彰显了社会主义民主“有事多商量、有事好商量”的独特优势。协商民主并非西方的舶来品,而是根植于中国历史、中华文化传统中,由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在革命、建设和改革进程中实现的伟大创造。从发展过程和生成机理上看,中国式协商民主的形成呈现出党际之间政治协商、治国理政中政策协商、社会秩序维护中社会协商的历史演进,其中的逻辑线索深刻地蕴含在从统一战线到多党合作、从群众路线到人民民主的历史进程中,蕴含在处理和协调不同利益矛盾以及继承与创新的历史实践中,体现了理论逻辑、历史逻辑和实践逻辑的有机统一。政治协商是我国协商民主的第一个构成部分;政策协商是我国协商民主的第二个构成部分。相较于政治协商,政策协商定位在党和政府的具体的公共政策制定和实施过程层面,围绕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中的公共政策决策,展开民主参与和民主协商;社会协商是我国协商民主的第三个构成部分。社会协商民主以社会协商对话制度为载体,以制度化的手段在国家与社会、政府与民众之间搭建调解矛盾的桥梁。
摘编自《文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