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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念与语境:建设性新闻与公共协商的可能性

时间:2021-01-15 11:45:55 来源: 《新闻与传播研究》2020年第2019增刊期 作者:刘梦甜

  作者: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教授,教育部青年长江学者 胡百精

  内容提要:建设性新闻概念的引介和适用,须重返其原初的生成语境,以做出妥帖的批判和借鉴。建设性新闻对新闻专业主义的反思和批判,对积极心理学的响应和“挪用”,其间存在观念局限和理论风险。在此基础上,只有将建设性新闻置于公共协商与社会整合的宏观社会历史语境下充实概念内涵,厚植理论根基,方能拓展向上生长空间。

  当我们试图跨文化引渡和适用一种新概念时,须如实地转译、解释其权威定义一般,重视概念生成语境的还原和呈现。如此才能妥帖借鉴和批判,免于错解和滥用。这也是我们对待西方新兴的建设性新闻(constructive journalism)概念的应有态度。根据代表性学者麦金泰尔(Karen McIntyre)、基尔登斯泰德(Cathrine Gyldensted)的定义,建设性新闻是指“在新闻生产加工中运用积极心理学技巧,以期创造建设性的积极效果,且持守新闻核心功能——提供事实的新兴新闻形态”①。理解这一描述性定义并不困难,关键在于重返原初语境,以做出完整、真切的考察和判断。

  一、新闻专业主义的黄昏?

  黑格尔用密涅瓦的猫头鹰比喻反思的理性和“对认识的认识”。②女神密涅瓦的猫头鹰总是在黄昏才起飞,这是一个遍知、洞察和可能超越白天所发生一切的反思时刻。建设性新闻概念在西方的兴立,正是反思、批判新闻专业主义并试图有所超越的产物。学界采用了多种方案命名建设性新闻,如积极新闻(positive journalism)、预期新闻(perspective journalism)、方案新闻(solutions journalism)、和平新闻(peace journalism)、修复或康复新闻(restorative journalism)等。从命名昭示的抱负可知,建设性新闻恰如密涅瓦的猫头鹰,起飞于新闻专业主义的黄昏。它试图反思“坏消息”叙事范式并开启新选择:新闻在报道事实、矛盾、冲突和灾难,发起批评、监督的同时,能否创造积极预期、提供解决方案、促进和平和谐、修复或疗愈社会问题?

  新闻专业主义肇端于20世纪早期的“扒粪运动”,及至1970年代的“水门事件”而成为西方媒体的主流信条和核心准则。按照专业主义要求,媒体应真实、客观、平衡地报道真相,并藉此瞭望时代、监督社会,成就所谓三权分立之外的“第四权力”。而自新世纪始,新闻专业主义遭遇了多重批评:如所谓专业主义不过是媒体精英建构的乌托邦③;又如后真相时代将消解专业主义诸原则④;再如新闻专业主义背后的主导思想乃西方自由主义,而正如社群主义者批评的那样,自由主义必将导致过度多元主义,引发现代社会的疏离、对抗和认同危机⑤。

  麦金泰尔等人也宣告了新闻专业主义黄昏的到来,但他们采用了另外的批评视角:专业主义主张真实、客观、平衡等新闻报道原则,而西方媒体却在长期新闻生产实践中形成了偏爱“坏消息”的价值选择和叙事范式。“坏消息”才是“好故事”,新闻叙事的主流框架和基调乃呈现冲突、暴露问题、发起批判。拜登(Denise Baden)、麦金泰尔和霍姆伯格(Fabian Homberg)提出,既然“凡新闻必有偏见”乃不争之论,何以固守消极、负面、冲突的叙事范式而排拒积极叙事?因此,到了评估专业主义旗帜下消极新闻叙事的社会代价,考量、适用建设性新闻的时候了。他们在实验中证实,采用解决方案报道框架的建设性新闻更易召唤积极社会心理和正向行动意愿;比照之下,采用灾难报道框架的消极新闻则会加剧社会焦虑,消解公众积极行动的动机⑥。《赫芬顿邮报》《泰晤士报》《明镜周刊》等西方著名媒体的建设性新闻实践也呼应、佐证了麦金泰尔等人的主张。

  综上可知,建设性新闻确为西方新闻观念领域对传统专业主义信条和叙事范式的反思,或曰某种程度的反动。谓之为“某种程度”,是因为建设性新闻观念并未采取二元对立的理论策略:批判、反击消极叙事,追求积极、建设性传播效果,而同时又强调必须持守真实、客观、平衡等新闻专业主义原则。布罗(Peter Bro)认为建设性新闻的根本立场乃“积极中立(positive neutrality)”,即持守真实、客观、平衡等新闻专业原则,且将新闻生产的“罗盘”由传统偏好——如坏消息、冲突、矛盾、灾难,转向寻求公共之善——如幸福、快乐、和平、团结、成就。“记者有两种推动世界进步的方式,大棒或胡萝卜”,建设性新闻因其周全调查、全景审视困境并致力于达成方案共识,而更像记者投向世界的“胡萝卜”⑦。

  这种有所反思和超越而又放弃二元论的理论品格,亦可澄清关于建设性新闻的另一个可能的误读:积极叙事并不等同于正面报道或宣传。“坏消息”太多了并不意味着要全面转向“好消息”,或强将“坏消息”叙述为“好消息”。换言之,建设性新闻指明并试图超越西方新闻专业主义的局限,也反对走向另一个极端——悖离真实、客观、平衡等新闻原则的宣传(propaganda)。麦金泰尔明确宣称:建设性新闻不是宣传,它的重点是报道事实真相、提供解决方案⑧。

  二、积极心理学的挪用?

  建设性新闻的核心思想资源是积极心理学。麦金泰尔等人将建设性新闻生产落实为契应积极心理学的PERMA模式:从前期采访到叙事调性、框架和策略,皆强调召唤公众的积极情感(positive emotion)而非消极心理,倡导专注投入(engagement)而非漠然疏离,连接而非分化社会关系(relationship),建构而非消解共同意义(meanings);重视解决方案和达成任务(accomplishment)而非只揭示问题、发起批判⑨。显然,PERMA模式就是要以积极心理学的观念和方法重构新闻生产流程。

  积极心理学(positive psychology)也是一个新概念,最初由塞利格曼(Martin Seligman)于2000年前后提出。这一脉心理学家认为传统主流心理学过度关注压抑、焦虑、孤独、“习得性无助”等消极心理或精神病症,而忽视了人的积极力量和美德。事实上,马斯洛(Abraham H.Maslow)等人在20世纪五六十年代即倡导构建人本主义心理学,以善尽人类精神的自主、积极价值。惜乎两次大战造成的苦难创伤太过沉重,伴随工业化、城市化、市场化的幻灭感亦太过强烈,以至“病理”压倒“人本”而长期占据心理学中心视域。直至世纪交替,塞利格曼等人发动心理学范式革命,才将研究重心由“消极的极端”转向人之存在的积极可能性。

  积极心理学家重点测量了智慧、勇气、仁爱、公正、节制和超越六种美德,以及幸福、快乐、成功、爱、感恩、和谐、和平、解决问题等24种积极人格特质⑩。他们通过大量实验发现,召唤积极心理、开出“快乐和幸福的处方”,有助于个体悦纳自我和外部世界。由个体而推及社会,人人皆以积极心理立身行事,则可增益公共之善,共建美好生活。这场范式革命可谓极大成功,积极心理学不仅在心理学界内部迅速崛起,而且“在管理学家、经济学家、教育家、政治家以及大众传媒当中都得到了回应”(11)。

  从既有文献看,建设性新闻观念直接参照,甚或挪用了积极心理学的反思和批判理路。这至少表现在如下三个层面:在价值偏好上,前者同后者一样反思、批判了传统范式对消极价值的过度关切,转而探究正向价值、积极叙事的可能性;在致知取向上,前者从后者那里借取了诸如积极情感、专注投入、悦纳、幸福、成功、公正、和平、解决方案等核心概念和范畴,并尝试以“科学主义”的实证方法检验、转化其效能;在社会关怀上,前者亦如后者那般对积极价值的再生产抱持乐观态度,致力于构建“积极心理——积极行动——问题解决——良好生活——公共之善”正向循环增益的价值生产链条。

  建设性新闻观念既如此倚重积极心理学,自然也要承担由其转嫁的理论问题和风险。积极心理学只用了不到二十年时间便取得范式革命的成功——至少在声势上如此,而自身理论建设的局限和虚弱亦逐渐暴露。来自心理学界的专业意见表明,积极心理学一直回避或根本无法回答以下问题:

  一是若言传统心理学聚焦“消极之困”是偏颇的,那么积极心理学是否会滑向另一极端——“专制的积极态度”?(12)塞利格曼等人坚称以主流心理学的客观实证主义方法介入积极心理研究,“我们所有的论证以及针对快乐和幸福开出的处方,皆基于可经验的证据”(13)。但在预设积极价值偏好的前提下,积极心理学当真可以做到价值中立或价值无涉吗?就反思和批判传统范式而论,积极心理学无疑是成功的,却在价值选择上重蹈了对手的覆辙。

  二是无论在研究操作还是心理干预实践中,何以真切、有效区分积极和消极?与此相应,如何评估消极心理的积极作用——如正义的“愤怒”、唤起个体命运感和普遍同情的“悲伤”、可转化为进取意志和动力的“焦虑”?(14)反之亦然,怎样对待积极心理的消极作用——如“幸福”的假象、“成功学”式的“成功”、以微不足道的“问题解决”麻痹自我或转移视线?

  三是在缺少环境要素和社会支持力量的情况下,人的积极心理果如理论家宣称的那样具有强大的正向价值吗?传统心理学习惯统观个体的心理病症和环境压力之间的关系,并从个体疗愈和社会支持两方面给出解释和解决方案。而积极心理学专注积极价值对自我效能的开掘,轻忽了人所依存的社会环境因素。若无外部环境的改善和实质的社会变革,所谓积极心理驱动的幸福和成功要么是短暂的,要么是自欺欺人。诚如马丁(M.W.Martin)所言:“单纯的自我探究和缺乏社会变革的幸福不单短视,且可能道德败坏。”(15)

  前述问题大抵亦可加诸建设性新闻之上。尽管主张放弃二元对立、持守“积极中立”,何以在新闻生产实践中兼顾积极、建设性的效果导向和价值无涉的真实、客观、平衡原则?更进一步,何以在不同时空情境下辨识、区隔所谓积极情感与消极情感?何以预判积极心理的消极后果或相反情形?加之新闻生产最终要面向公共空间和多元主体,倘以社会环境、复杂关系网络和公共利益的整体视角观之,那么何以评估问题、议程及解决方案的优先序列?即使广泛召唤、动员了积极社会心理,又如何将个体偏好转换为公共偏好?如何确保媒体在公共讨论中作为权威消息来源、理性协商平台和可靠解决方案提供者的地位?仅以最后一问为例,媒体唯有维持必要的权威地位,建设性新闻唤起积极心理和行动的希望才不致落空。

  三、作为公共协商的建设性新闻?

  建设性新闻对新闻专业主义的批判乃从价值选择和叙事范式切入,尚未汲纳更多的批判资源,譬如前述基于“专业主义—自由主义”“专业主义—后真相”框架的批判。这些批判及其提供的解决方案,或可为建设性新闻提供更开阔的思想语境、社会历史背景和向上生长空间。

  自由与秩序同为人类文明中值得珍视的价值,却未必总是得到均衡的保障和拓展。二者常相冲突,一厢的巩固未免以另一厢的损耗为代价。为了节制自由主义泛滥和过度多元主义,平衡自由与秩序关系,社群主义者、社会法团主义者以及自由主义阵营中的保守派提出了一系列解决方案,如协商民主、对话民主、参与民主、“承认的政治”等。各家方案的下手处、用力处不同,却于长期辩论、辉映中辟出了某些一致的理路,如普遍重视对话、协商的价值,关心多元主体何以达成共识、维系起码的共同体秩序。及至互联网开启公共传播时代——更为广泛、多元、直接且剧烈的意见竞争,连真相的发现、确认也变得艰难,对话、协商和共识问题就更加突出了。

  语境赋能话语。若将建设性新闻观念的兴起置于公共传播、多元对话、自由与秩序关系重构的宏观语境之下,则可厚植其理论根基,获得某些新的理解:

  一是以协商民主和社会整合视角观之,建设性新闻旨在促成改变媒体——公共协商重要参与主体的新闻生产偏好,为多元主体达成公共偏好提供三个现实支撑:事实、解决方案和积极行动意愿。放任多元意见竞争,极易导致无序、虚耗、非理性的众声喧哗,或同质意见简单聚合。为此,有效的公共协商须以充分的事实、可行的解决方案作为讨论基础,否则泛道德化、泛政治化、泛娱乐的非理性论争势必压倒理性对话。当然,各方也要抱持强烈的对话、参与意愿,既不漠然疏离、“退回个体”,亦不固守个体偏好、为对抗而对抗。建设性新闻恰可于事实基础、解决方案和对话意愿三处发力,在改变媒体自身偏好的同时推动各方偏好转换。实际上,建性设新闻的“积极中立”原则不单适用于媒体,亦可上升为多元主体介入公共协商的普遍经验。

  二是建设性新闻以促进公共协商、达成多元共识为导向。何谓“建设性”?何谓“积极”?何以既批判、超越新闻专业主义,又避免转向悖离新闻专业原则的宣传?在公共协商的框架下,所谓建设性、积极并非与破坏性、消极截然分立,评价的核心标准在于从采访到叙事是否有助于促成公共讨论而非陷入疏离或对抗,有助于调适协商过程和场景、增进对话理性和品质,有助于供给充分事实并使各方获得更完整的判断、达成哪怕最低限度的共同理解,有助于多元观点的有效表达且为之提供理由,有助于提出、辨识、解释关键问题、议程和解决方案并安排其优先序列,有利于抵达共识、倡导积极行动。一言以蔽之,建设性新闻的“建设性”“积极”即促成公共协商、达及多元共识的主动性和可能性。与之相应,建设性新闻的积极中立原则亦可更明白地表述为:提供可对话、有共识的事实真相和解决方案。

  倘作如是观,我们在引介建设性新闻概念时,积极(positive)不应也不必转译、诠释为“正面”;“建设性”亦不可强解为不要揭示问题、批评监督的片面叙事。建设性新闻概念带来的真正启发在于,以正面宣传为主的报道方针要从聚焦“管过程”,转向“管结果”,即以推动理性协商、凝聚社会共识为旨归。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在互联网驱动的新传播生态下,媒体仅属公共协商主体中的一员,新闻报道的完成仅为公共传播过程中的一个环节或方面,尚须接受多元主体的持续讨论和检验。因此,媒体坚持正面报道最终应以在公共传播中达成积极、建设性效果为目标,而非机械、绝对化地追求过程中的正面叙事。

  三是建设性新闻应增益公共理性。多元对话并非易事,须遵循正当合宜的程序或价值规范。哈贝马斯基于普遍语用学分析提出了交往理性概念,将之操作为对话伦理的基本规范:真理宣称、正当宣称、真诚宣称。“说话的人必须向听者证明自己的关于外部世界的描述是真实的,关于道德规则的表述是正当的,关于内在情感的表述是真诚的。”(16)罗尔斯(J.B.Rawls)批评哈贝马斯只顾及了对话的程序理性,譬如真诚对话未必导向公共之善。他主张统合作为程序理性的对话伦理和社会正义等实质理性,以培育、养成公共理性。“公民们普遍具备、遵循公共理性”,乃公共协商得以运转的前件(17)。法兰克福学派的新旗手霍耐特亦指出,交往理性须佐以法权地位平等、道德上的爱与关怀、团结与合作等实质理性(18)。

  媒体不仅是公共协商的重要参与主体,而且对培育公共理性负有特别责任。按照建设性新闻观念的设计,媒体荷担的理性养成责任包括:作为意见表达和社会行动空间,主导或参与公共讨论规则的制定,规则应最大限度反映、具化程序理性(如真实、真诚、正当)与实质理性(如正义、平等、尊重、关怀、团结、合作)的要求;通过提供事实和解决方案、调适协商过程和场景、激发积极情感和专注投入等手段,合理干预公共协商并持续为之赋能;促进以达成多元共识、建设性成果为导向和目标的平等对话。

  当然,平等须以胜任相平衡。波斯特(Robert Post)在考察公共对话问题时指出,平等的意见表达固然可贵,但平等只关乎民主的正当性,却未必保全民主的胜任价值(19)。大量复杂公共议题或专门领域(如科学、产经、外交问题)的讨论仍须捍卫精英地位,看重专业而非放任庸常,强调秩序而非消极自由,维护权威而非简单平等。这就牵涉到奉行建设性新闻观念的媒体何以平衡平等与胜任的关系问题。之所以在文末专门提出这一问题,意在申明建设性新闻作为一种初兴的观念,在理论化及启迪实践方面潜力巨大却也任重道远。

  注释:

  ①Karen McIntyre &Cathrine Gyldensted,"Constructive Journalism:Applying Positive Psychology Techniques to News Production," The Journal of Media Innovations,vol.4,no.2,2017,pp.20-34.

  ②[德]黑格尔:《法哲学原理》,范杨、张启泰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9年,第12-13页。

  ③吴飞、龙强:《新闻专业主义是媒体精英建构的乌托邦》,《新闻与传播研究》2017年第9期。

  ④路阳、郝雨:《新闻专业主义:历史、批判与反思》,《新闻界》2014年第19期。

  ⑤胡百精、李由君:《互联网与共同体的进化》,《新闻大学》2016年第1期。

  ⑥Denise Baden,Karen McIntyre &Fabian Homberg,"The Impact of Constructive News on Affective and Behavioural Responses," Journalism Studies,vol.20,no.13,2019,pp.1940-1959.

  ⑦Bro,Peter,"Constructive Journalism:Proponents,Precedents,Principles," Journalism,vol.20,no.4,2019,pp.504-519.

  ⑧[美]凯伦·麦金泰尔:《建设性新闻的研究现状与发展趋势》,在中国社会科学院新闻与传播研究所举办的“建设性新闻:理论与实践”国际研讨会上的发言,2019年11月9日。

  ⑨Karen McIntyre &Cathrine Gyldensted,"Constructive Journalism:Applying Positive Psychology Techniques to News Production," The Journal of Media Innovations,vol.4,no.2,2017,pp.20-34.

  ⑩[美]马丁·塞利格曼:《真实的幸福》,洪兰译,沈阳:万卷出版公司,2010年,第138页。

  (11)孟娟、印宗祥:《积极心理学:批判与反思》,《心理学探新》2016年第2期。

  (12)Held B S,"The tyranny of the positive attitude in America:observation and speculation," Journal of Clinical Psychology,vol.58,no.9,2002,pp.965-965.

  (13)Peterson,C.& Seligman,M.E.P.,Character Strengths and Virtues:A Handbook and Classification,New York:Oxford University Press,2004,p.27.

  (14)马晓羽、葛鲁嘉:《积极心理学的问题澄清与反思——以更加辨证和价值中立的视角》,《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2017年第11期。

  (15)Martin.M.W.,"Happiness and Virtue in Positive Psychology," Journal for the Theory of Social Behaviour,vol.37,no.1,2007,pp.89-103.

  (16)王晓升:《从实践理性到交往理性——哈贝马斯的社会整合方案》,《云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年第6期。

  (17)[美]约翰·罗尔斯:《政治自由主义》,万俊人译,南京:译林出版社,2011年,第416页。

  (18)[德]阿克塞尔·霍耐特:《为承认而斗争》,胡继华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年,第175页。

  (19)[美]罗伯特·波斯特:《民主、专业知识与学术自由——现代国家的第一修正案理论》,左亦鲁译,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4年,第5页。

  基金项目:本文系教育部人文社科基地重大项目“社会关系网络视域下的舆情演化的类型、突变点及其特异性研究”(项目编号:16JJD860008)的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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