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向深度科技化时代的中国智慧
作者:段伟文(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所研究员)
进入21世纪以来,在信息通信技术、生命科技、数据与智能科技等新兴科技力量的推动下,世界进入了一个新的技术时代。单从技术形态的角度来看,当前的技术时代,显然有别于海德格尔和埃吕尔批判现代技术和技术系统时所置身的那个技术时代,可以称之为技术时代2.0。而更重要的是,在上一个技术时代置身其外的中国,无疑是这个新的技术时代的积极参与者和重要推动者,诸多创新和应用已然走到前沿甚至“无人区”。因此,当下中国科技哲学研究的出发点在于,一要致力于洞察我们所处的技术时代的基本特征,二应更多地审视身边的技术创新活动并及时作出哲学层面的省思。
正是在科学与技术加速整合的态势下,深度科技化成为新的技术时代的基本特征,并带来一系列重构、型构和创构,使得技术对世界、人和未来呈现出多重不透明性,亟待相应地展开深度哲学反思和系统伦理审视。更重要的是,我们要有一种历史与思想的自觉,那就是这些审视是在中国通过自立自强迈向科技强国的语境中进行的;从科技创新和应用的总体情况来看,我们已经站立在科技与价值相激荡的时代潮流之中,只能依靠自身对切身经验的思考直面深度科技化时代的挑战。在面向深度科技化时代的伦理审度与调适中,中国科技哲学研究应该在理论与实践层面迈出四个具有中国思维特质的新向度。
其一,从代表中国传统哲学思想精华的有机整体论视角出发,拓展关系哲学和生成哲学的向度。在人与技术、人与自然、人与机器的关系的理解上走出二元论的思维架构,寻求开放性的实践智慧。在中国传统哲学思想中,科技对世界和人的构建是具有局限性的“术”,而“术”的运用需要“道”来驾驭,人与器也应保持适当距离以免沉溺其中。面对加速变迁的深度科技化时代,应该搁置技术乐观主义与悲观主义、技术决定论与社会建构论、古典技艺与现代技术、解放与束缚、自由与控制、器与道等观念层面的二元对立,转而从人在与世界和技术的关系中生成和安身立命的维度,主动直面技术时代引发的总体性问题。一方面,对技术的伦理追问不应仅关注已存在的价值冲突或被动地等待伦理难题的出现,而应该通过具有连续性和加速度的思考,纵观不断变迁的技术趋势,积极地对其进行前瞻性评估,全面权衡其可能的伦理影响。另一方面,应该意识到技术伦理审度的关键,在于揭示技术对世界、社会和未来的建构中固有的不透明性,不断提高洞察新技术及其运作机制的能力,使其中可能存在的不确定性风险、不公正的情况乃至失控的危险得以及时地纳入伦理辨析与考量之中。在此过程中,中国传统哲学思想中“执中”与“权变”观念的运用尤为重要。所谓“执中”,就是要拓宽视野以超越对立的视角,从而在更大的整体视野中达成平衡;所谓“权变”,就是辨时应势,唯变所适,实现不同视角和力量的动态协调。
进一步而言,这种主动敏捷而执中有权变的技术伦理审度,旨在激发人们在技术时代发展出一种新的美德,促使人们形成和保持对其技术化生存境遇的道德敏感性,通过不断的自我提升养成敏锐的道德洞察力等技术时代应该具备的道德能力与伦理素养。这种伦理素养强调的是一种整体性的“技术—伦理”认知能力,是洞悉事实与解决问题的能力和价值敏感性与人文关怀的融通。一方面,在对技术活动中不同能动者之间相互冲突与纠缠的价值进行具体分析的基础上,试图通过现实利益的权衡,寻找相关伦理问题在实践中可接受的解决方案;另一方面,依据对技术构建中内在的不透明性的认知,力图超越基于成本—收益分析和风险—受益比的现实抉择,尽量消解技术可能带来的各种消极后果。
其二,从“参赞天地之化育”的向度,重新思考人类与自然和技术共生的可能性。如果说“如何科技地栖居在这个世界上”是一个由世界传导到中国的难题,那么现在是我们拿出可以从中国传导到世界的应对之道的时候了,而其中的关键则在于人如何积极有为地参与到技术对世界、社会与未来的建构之中。对此,中国传统哲学思想强调人应该“参赞天地之化育”,促使技术尽人之性、尽物之性、尽己之性、尽天地之性。如果以“尽性”作为科技的目标,就更容易认识到,技术对世界、社会和未来的深度建构应该以万物尽性而共生为限。为此,技术对世界的重构,要充分考量自然生态和人类生命的脆弱性,技术对社会的型构要有助于给人创造自由而全面发展的空间,技术对未来的创构要以人可以承受的节奏推进,而不应让人为技术进步付出过高的代价,由此寻求人与自然和技术创构共生的技术时代的未来观和宇宙生命观。
其三,从技术赋能的向度探讨技术善用的现实路线图。从以人为本的角度来看,技术创新应该是一种赋能活动。中国在文化和制度上可以进一步发挥以技术促进群体团结的优越性,探寻技术善用的中国路径。一是由效率逐渐转向兼顾效率与公平。一方面,坚持包容普惠,促使不同的个体和群体能够更加有效和公平地接近科技资源、分享科技红利、消弭技术鸿沟。另一方面,以赋能促进赋权,通过科技赋能赋予社会生活中的个人和共同体以更大的成就自我的空间。二是恰当运用技术的调节功能,促使技术的杠杆朝着有益社会的方向撬动。其策略是以有约束力的技术手段对科技创新和应用中的人与人、人与技术之间的关系作出必要调整,使人们在科技时代的生活更加美好和谐。在此过程中,应在反复测试和细腻调适的基础上,作出审慎的动态协调。
其四,走向“技术—伦理”参与式预见的向度,推动科技伦理的敏捷治理。新兴科技的试验性与高度不确定性使得科技伦理规范必须不断地探索新的方法与工具,更好地预见未来和更有效地鼓励公众参与,通过系统的价值厘清与权衡机制,形成兼具包容性和稳健性的伦理抉择。为此,一方面要审视伦理原则与标准、伦理矩阵、建设性与参与性评估、伦理预见与影响评估等伦理工具的有效性与局限性,使其得到有效运用。例如,运用伦理矩阵这种技术伦理预见工具,可以对一项新技术所涉及的利益相关者对于该技术潜在的伦理问题的不同观点进行比较和分析,从多个视角使其伦理诉求得到更全面的展现。另一方面,应在此基础上,探讨如何构建整体性、容错性和敏捷性的全球科技伦理治理架构的可能方案。值得指出的是,在新兴科技伦理建构中,中国正在通过试验推广和重点突破的策略探寻适应性与敏捷治理之路。例如,根据科技部印发的《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工作指引》,上海等创新试验区已在人工智能法律法规、伦理规范、安全监管等方面展开试验探索。又如,在一般科技伦理审查制度尚未建立的情况下,面对疫情挑战,相关部门针对突发应急状态下的科技伦理审查制度进行了调研。目前,无论是新兴科技的评估工具还是治理架构,从中国到世界所面对的共同难题是,如何既能规避不可接受的伦理风险,又能缓解新兴技术创新所导致的创新者与使用者皆为之困扰的双重伦理焦虑。展望科技未来,中国智慧不能缺席。
《光明日报》( 2020年12月21日 1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