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制度优势推进国家创新体系建设
作者:中国文化研究会会长 李河新;中国文化研究会创新文化委员会主任 李静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到2035年关键核心技术实现重大突破。要实现这一目标,在今后的15年里就要集中力量、精准施策,坚决打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最根本的是要充分发挥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优势,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新型举国体制,完善国家创新体系。
发挥制度优势为核心技术创新夯实基础
表面上看,打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是获得一大批关键领域核心技术,实质其实是各行各业管理水平的大幅提高,是科技事业的高质量发展,是国家自主创新能力的根本性提升。打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不仅需要意志、信心和勇气,更需要知识、智慧和思想。人类社会已进入知识经济时代,以科学技术形态表现出来的知识和智慧成为推动时代前进的最具革命意义的巨大力量。当今时代的生产工具和生产对象普遍具有规模巨大、要素众多、结构复杂、功能多元、联系多样的特点,对它们的认识和创造都不是凭借人类自身的观察器官和肢体器官所能完成,必须依靠极其复杂的人工中介系统或人工智能系统,而这些系统都是最新高科技知识的复杂集成。学习、掌握和运用当代最先进的科学理论和技术方法是打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的坚实基础。
新中国成立70多年来,我国已经形成了雄厚的物质技术基础和强有力的社会运行机制。国家掌握和支配着规模庞大的国有资本,这一巨量资本可以适应科学技术发展的趋势,根据科技创新的特点,去支持那些投资规模大、投入周期长、投资风险高而直接经济效益低但符合产业和国家发展公共需要和民族发展长期需要的领域和项目。这将从根本上保障国家战略科技事业的发展和战略科技力量的积累,为创新驱动提供强有力的资源保障。此外,政府还具有重大创新活动的规划、组织、配置、协调能力,能在全社会范围内,动员力量,集中资源,举办市场力量难以完成的大事、难事。
有中国特色创新理论的引领和支撑。中国的理论工作者和科技工作者,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指导下,总结概括了创新的基本规律和运行模式,创立和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用中国话语体系建构的创新理论与方法体系,为新时代创新实践提供了强有力的理论武装和方法支撑。
有组织实施重大科技项目的新型举国体制。当代社会生产力发展的一个重要特点是,生产力系统的要素众多和联系极度复杂,这对生产、科研、教育、服务等相关方面的协作配合提出了极高要求。在这种要求面前,需要组织和动员社会政治、经济、科技、教育等多方面力量。独具特色的中国新型举国体制则能够形成国家规模的资源组织和活动组织能力,以完成大系统甚至超大系统的建设和运行,有力保障和服务关键核心技术的攻坚战。
精准施策构建国家创新体系
把独特优势转化为打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的现实力量和资源条件,关键要精准施策,切实推进国家创新体系建设。
第一,开展中国特色创新理论和方法宣传教育。打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就要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深入学习中国特色创新理论与方法,以这种理论和方法武装人们的头脑。这个过程同时也是中国特色创新理论和人民群众创新实践相互结合的过程。通过系统全面长期的创新理论宣传和推广工作,才能把创新理论转变为人民群众认识创新,推动创新的思想武器,转变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力量,转变为关键核心技术成果。真正使创新成为人们的行为模式、生活态度、文化氛围。
第二,组织开展创新人才教育培训工作。创新人才具有的创新能力必须经过专业训练,这种培训要根据各人的工作性质和职责范围,确定培训内容和形式。行政管理干部培训的核心内容是中国创新理论、区域(行业)创新体系设计和建设等相关理论。社会微观主体(工商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高级管理干部培训的核心内容是中国创新理论和微观系统创新发展模式培育等相关理论与实践。微观主体中的业务管理人员和科技干部是具体对象(产品、技术、工艺等)创新的操作者和实践者,对他们的培训是全部创新培训的关键,培训的核心内容是中国特色创新理论和科技(管理)创新的技术方法与实践等。
第三,开展社会微观主体创新发展模式培育工作。社会微观主体的创新发展模式是指以创新人才和创新团队为核心的创新资源集聚所形成的创新平台机构和机构运行规则,它是创新的物质载体和机制保障。微观主体主要包括工商企业、科研院所和高等学校。实施微观主体创新发展模式培育工程,重点是建设和培育适应各主体自身特点的创新人才团队、创新设备硬件系统、具有主体特色的创新数据库、创新平台的结构、功能、职责设计、创新机构的运行规则、工作评价标准和奖惩条例等。
第四,切实开展区域创新体系建设工作。要使每一个创新主体在创新过程中,都能及时得到社会公共资源的支持和配合,还要组织和实施区域(行业)创新体系设计和建设工作。区域(行业)创新体系是指在一个空间内(产业)形成的以提高创新效能、推动创新发展为目标的创新推动、创新支持、创新服务资源、政策制度体系。它不但为各类创新主体提供战略方向引导和公共资源支撑服务,同时更将全面打破各种主体的部门、行业、领域、区域及所有制身份、背景、规模的区别和藩篱,实现彻底的对内开放,挖掘、解放和动员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创新、服务创新、支持创新,这必将极大地提高全社会的创新资源效能,支持和助力关键核心技术的攻坚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