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年,教育督导迈上新台阶
建设“全面覆盖、运转高效、结果权威、问责有力”的教育督导新体系
这一年,教育督导迈上新台阶
教育督导是教育法规定的一项基本的教育制度,是我国教育体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2019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绘制了我国未来教育发展的宏伟蓝图,是指导我国新时期推进教育现代化的行动纲领。
一年来,教育督导创新工作形式、提高督导实效,在保公平、促质量、调结构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不断丰富各地教育的生动实践,开启了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新时代。
一年来,教育督导在督促中央教育工作重大决策部署顺利落实、推动地方政府切实履行教育职责、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等方面出台了系列政策措施,有效地促进了教育现代化的深入发展。
提升义务教育质量,全面开启优质均衡新阶段
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教育政策。自2013年5月正式启动实施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国家督导评估认定以来,我国义务教育实施均衡发展,始终将教育公平作为根本的价值导向,努力让每一个孩子都享受公平的义务教育。截至2018年底,通过国家认定的县级单位已达2717个,占92.7%。2020年将如期实现95%以上的县级单位通过国家认定的战略目标。
这是继“两基”以后,我国教育发展的一个重大里程碑,有效地巩固了“两基”的成果,义务教育巩固率从2012年的91.8%提高到2018年的94.2%。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也作为教育脱贫的一项重大举措,通过保障中西部贫困地区的贫困人群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机会,为实施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了重要支撑。
为了引导各地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我国在即将全面实现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的基础上,提出了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战略任务。10月12日,全国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认定启动现场会在浙江省海盐县召开,拉开了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序幕。
为做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的国家评估认定工作,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根据2019年出台的《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的精神要求,依据《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制定了《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国家督导评估认定工作规程》,进一步细化了督导评估的认定标准,规范了认证的程序。
今年制定的《规程》,重点体现了以下3个方面的亮点:
一是明确了优质均衡国家评估认定流程。包括资格审核、社会认可度调查、指标审核、实地核查和结果认定。5个流程依次进行,缺一不可,表明了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高标准和严要求。
二是优质均衡重在评估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学校管理和教学质量等软性指标。如在优质均衡的评估办法中,仅涉及“教师”的指标就有10项,占所有指标的1/3,体现了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旨在促进义务教育内涵发展的政策导向。
三是更加注重人民群众对义务教育优质均衡的满意程度。在社会认可度调查中,明确规定当地家长的比例不低于50%的数量要求,社会认可度达到85%以上方能通过认定的标准,体现了对民意的尊重和回应。
此外,教育督导通过开展持续的义务教育质量国家监测,为科学评价义务教育质量提供事实和依据。近期发布了《2018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数学学习质量监测结果报告》和《2018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体育与健康监测结果报告》,这是我国首次发布分学科的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结果,对于了解各学科的教育教学情况及分析影响教育质量的因素具有重要的意义。
增强督导权威性,督促地方政府履行教育职责
我国义务教育法明确规定,义务教育实施省级统筹、县级政府管理为主的体制,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承担实施义务教育的首要职责。2017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办法的通知》发布后,教育督导履行督政职能有了操作性的政策依据。在推动地方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切实履行教育职责上,教育督导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2019年,重点对江苏省、河南省、湖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和青海省开展了省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的实地督查。针对今年教育发展面临的新形势和新要求,为了提高实地督查的针对性、实效性,切实减轻基层的迎检负担,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专门印发了《2019年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方案》,这个方案和2018年的相比,明显呈现几个方面的变化:
一是问题导向。聚焦查找问题、研判问题和解决问题,推动省级人民政府切实履行教育工作的相关职责。
二是突出重点。今年对省级政府的评价内容聚焦全面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和教育系统党的建设等15项教育职责的履行情况,评价指标在保证一级指标不变的情况下,重点对二级指标和三级指标进行了精简和优化,二级指标精简为15个,三级指标精简为25个,相对于2018年的92个三级指标,精简了73%。
三是分步推进。为切实减轻基层的迎检负担,实地督查从去年省级单位的全覆盖调整为5年一轮的全覆盖,从2019年开始,每年重点对5—8个省级单位进行实地督查,督查省级单位的数量相比2018年减少了75%。
四是结果公开。2018年的评价结果是采用“一对一”的形式对各省反馈了评价意见,今年将在组织“回头看”、重点督查整改落实情况的基础上,形成地方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国家评价年度总报告,将在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审定后向社会公开,不断增强教育督导的影响力和权威性。
瞄准难点痛点,推动重大专项督导工作
近年来,学前教育由于底子薄、欠账多,目前仍是整个教育体系的短板,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十分突出,“入园难”“入园贵”依然是困扰老百姓的烦心事之一。为了规范学前教育办园行为,依据《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办法》,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专门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做好办园行为的督导评估。
今年办园行为评估有以下几方面特点:一是突出重点。地方要将薄弱园、民办园和脱贫攻坚重点地区幼儿园等急需加强监管的幼儿园优先开展督导评估。二是使用统一工具。使用基于互联网的“无纸化”督导评估工具,便于形成全国幼儿园督导评估报告。三是督促问题整改。地方要逐园建立问题整改清单,狠抓整改落实,切实发挥督导促进幼儿园规范发展的作用。
同时,依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要求,教育部制定《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办法》,建立了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到2019年底实现本地所有审批注册的幼儿园(含民办)责任督学挂牌督导的全覆盖。
及时提醒和督促地方政府切实解决重大教育问题也是教育督导的重要职责。2019年,国家教育督导通过发布预警的方式,对防治学生欺凌暴力、加强暑期安全防范等方面也进行了专门提醒,协助地方各级政府及职能部门为学校打造良好的教育环境。
比如,为加强博士学位论文的质量管理,今年11月份,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对2018年博士学位论文抽检发现问题突出的学位授予单位进行集体约谈,通过约谈整改的方式,助推高等教育提高人才培养的质量。
纵观教育督导一年来的工作,在推动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优化教育结构等方面不断丰富教育现代化的生动实践,促进我国教育现代化迈上新台阶。放眼未来,随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这将指引我国未来的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以优化管理体制、完善运行机制、强化结果运用为突破口,不断提高教育督导的质量和水平,推动教育督导“长牙齿”,建设“全面覆盖、运转高效、结果权威、问责有力”的教育督导新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