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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从制度自卑向制度自信制度自觉跨越

时间:2019-12-02 10:44:32 来源: 学习时报 作者:祝灵君

  近代以来,中国人民历经千辛万苦,努力寻找适合中国国情的现代化之路,最终确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立足于该制度基础上的国家治理体系。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共产党带领人民创造了世所罕见的经济快速发展奇迹和社会长期稳定奇迹,中华民族迎来了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实践表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植根中国大地、具有深厚文化根基、深得人民拥护的制度和治理体系,是具有强大生命力和巨大优越性的制度和治理体系,是能够持续推动拥有近14亿人口大国进步和发展、确保拥有五千多年文明史的中华民族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进而实现伟大复兴的制度和治理体系。

  走出制度自卑

  公元1500年左右,西方国家进入了近代史。这一时期内,地理发现、宗教改革、民族国家崛起、世界市场拓展、工业革命、启蒙运动等等,把西方国家带入了早发现代化行列,也开启了西方国家对非西方世界殖民与侵略的历史,世界进入了各民族历史向世界历史转变的新时期。在这部“世界历史”中,中国不能幸免,被迫纳入新的世界秩序。

  近代以来的中国一路放眼西眺,赴西天取经,以西为师,可是“老师总是打学生”。中国在现代化进程中一路艰难行走,摸索从器物学习谋自强。然而,中日甲午海战打碎了中国人器物现代化之梦,使不少知识精英断然选择走制度现代化新路。戊戌维新、清末立宪运动探索过中国制度现代化之途,却脱离国情,免不了失败的命运。五四运动期间,中国的年轻人吼出“民主”“科学”的口号,希望从观念上启迪民智,走向现代化,然而也免不了矫枉过正,掉入把传统和现代对立起来的误区。

  近代以来,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客观上存在利益的最大公约数,如:国家统一、人民富裕、国家强大、文化繁荣兴盛等等,这是建立现代国家的逻辑起点,也是确立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逻辑起点。从历史合力论角度看,一切有利于代表并实现这个公约数的政治力量和社会制度就会被历史和人民所选择,一切背离这个公约数的政治力量和社会制度就会被历史和人民所抛弃。历史和人民最终作出了正确选择,选择了中国共产党,选择了社会主义制度。

  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一文中反复阐述一个观点:资产阶级的贡献在于实现了社会化大生产,却把生产资料集中在少数人手上,形成了生产社会化与生产资料私人占有之间的矛盾。不破解这个矛盾,就不可能真正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就不可能消解异化,实现自由。为着彻底解决这个矛盾,马克思恩格斯设计了一条现代化新路:成立共产党,建立社会主义制度。一方面,克服社会化大生产与生产资料私人占有之间的矛盾,真正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另一方面,确保消解人的异化。

  于是,中国共产党把马克思列宁主义与中国国情结合起来,在一个人口多、底子薄、生产力不发达的发展中大国成功找到了现代化新路: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集中力量办大事;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武装全党全国人民;确立社会主义制度和这个制度基础上的国家治理体系;始终朝着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目标前进。随着社会主义制度的确立与巩固,随着党的领导日益巩固,国家制度的优势不断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中国人民从此走出制度自卑的阴影,一个日益强大的社会主义中国屹立在世界东方。

  走进制度自信

  任何制度要长盛不衰,都必须在本国土壤中长出来,不能简单从外国抄过来。长出来的,有生命力;抄过来,没有生命力。恩格斯曾经指出:“所谓‘社会主义社会’不是一种一成不变的东西,而应当和任何其他社会制度一样,把它看成是经常变化和改革的社会。”我国的社会主义制度是历史和人民的选择,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产物,诞生于中国土壤,拥有文化根基,然而却缺乏实践经验。因此,建立社会主义制度不易,发展和完善社会主义制度更难。

  新中国成立,中国共产党带领全国各族人民探索并确立了社会主义制度。从政治上看,确立了人大制度、政协制度、新型政党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确保人民主体地位;从经济上看,随着“三大改造”完成,确立了公有制和计划经济体制,确保实现人民利益最大公约数;从文化上看,确立了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同时确立了人民享有平等文化权益的制度;等等。新中国成立以来,党领导人民确立的社会主义制度尽管还不够成熟、不够完善,但已经能够使中国摆脱自近代以来国家四分五裂、人民“一盘散沙”的难题,在资源有限的条件下集中力量办大事,加快推进国家的现代化建设。

  改革开放后,邓小平基于对历史经验和教训的深刻认识,认真思考我国现代化的关键:制度建设。早在1980年,邓小平就指出:“领导制度、组织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1992年,邓小平在南方谈话中拓展了制度视野,提出再有三十年时间,在各方面形成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制度。沿着这个思路,党的十四大、十五大、十六大、十七大都对制度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这一时期,中国共产党带领人民健全和完善了党和国家领导制度、健全和完善了根本政治制度、健全和完善了基本政治制度、健全和完善了基本经济制度、健全和完善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等等。在所有这些制度中,党的领导制度是根本和关键,决定了其他制度的执行力和效能。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制度建设摆在了更加突出的位置。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并在此后全面深化改革的实践中大力推进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取得了历史性成就。比如:坚持和加强了党的全面领导,进一步健全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制度;坚持和完善全面从严治党制度;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坚持和完善人民当家作主制度;还坚持和完善了包括经济、行政、文化、民生、社会、生态文明、军队、“一国两制”、外事等方面的许多体制机制。

  新中国成立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人民选择的社会主义制度成功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形成了制度和治理体系的显著优势,使中国人民昂首走进制度自信,形成了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的制度定力。

  走向制度自觉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标志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进入更加成熟、更加定型、更加完善、更加巩固和优势充分发挥的时代。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把这个制度和治理体系系统总结为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即:形成了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制度和全面领导制度这一党和国家的根本领导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根本政治制度、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制度这一根本文化制度、共建共治共享这一根本社会治理制度、党对人民军队绝对领导这一根本军事制度,以及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这三大基本政治制度,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等三大基本经济制度,和众多由根本制度、基本制度派生而来的、贯穿于国家治理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的具体的重要制度。坚持完善、巩固发展这些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重大任务,是把新时代改革开放推向前进的根本要求,是应对风险挑战、赢得主动的有力保证。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坚持和完善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建设的十三个努力方向,体现了中国共产党人和中国人民“坚持和巩固什么、完善和发展什么”的制度自觉,也为完善和发展制度定向。

  中国共产党带领中国人民独立自主探索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成功经验表明,中国拓展了发展中国家走向现代化的途径,给世界上那些既希望加快发展又希望保持自身独立性的国家和民族提供了全新选择。建党百年之际,中国共产党之所以能够实现制度定型、保持制度定力、完善制度定向,带领中国人民摆脱自近代以来的制度自卑,走进制度自信,走向制度自觉,取决于党的品格。党的初心使命保证了制度和治理体系的道德性,党的科学理论保证了制度和治理体系的科学性,党的群众路线保证了制度和治理体系的人民性,党的开阔胸襟保证了制度和治理体系的开放性,党的组织力保证了制度和治理体系的稳定性,党的自我革命精神保证了制度和治理体系的革命性。在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交汇之际,中国的制度优势之所以能够持续转换为国家治理效能,取决于党的领导制度。一句话:中国之治,离不开中国之制;中国之制,离不开中国共产党之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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