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美崇德 以美培元
编者按
美育者,与智育相辅而行,以图德育之完成。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做好美育工作,要坚持立德树人,扎根时代生活,遵循美育特点,弘扬中华美育精神,让祖国青年一代身心都健康成长。只有不断深化对中华美学民族性和时代性特质的挖掘和阐发,在坚持马克思主义美育观的基础上弘扬中华美育精神,才能使广大青年群体在更广阔的文化空间更好担负起新时代的文化使命,成为担当民族复兴重任的时代新人。为此,本版特邀请三位学者围绕中华美育精神进行研讨,以期引发学界的更多关注与思考。
嘉宾:
首都师范大学艺术与美育研究院教授 王德胜
北京语言大学艺术学院教授 王一川
中央美术学院美育研究院教授 宋修见
主持人:
光明日报记者
1.如何理解中华美育精神
主持人:中华五千多年文明史波澜壮阔,其中丰富的美育思想孕育出了独特的中华美育精神。人们的审美活动和审美教育活动,都彰显着中华美育精神的内涵与特质。请谈谈何谓“中华美育精神”?
王德胜:美育是面向人人的,以悦心悦身的审美感兴方式提升人的感性能力、促进人的精神全面发展的养成活动,也是在现实中引导人沿着“成人”(成为全面的人、完善的人)方向不断形成个体心灵自觉与行动自觉的过程。在中国传统中,美育具体体现为“本于自心”的个体追求,进而积极趋向“成人”的终极完善。也可以说,在观念层面坚守“成人”价值,在具体实践中指向个体“成人”的身心修养,构成中华传统美育内在的本体根基,也体现了传统美育的实践旨趣,突显出中华美育精神之于人的“本体呈现”要求。
具体来看,一方面,中华传统美育强调“礼所以制,乐所为作者,情与性也”,在自然情性之上确立人性陶养的可能性,突出了人的个体修为的现实基础,体现了美育实践的现实性。东汉思想家王充提出“情性者,人治之本,礼乐所由生也”,揭示了个体成长既在整个人生发展中持续展开,又在现实人生中寻得个体成长的方向。显然,强调美育作为人人皆须践行也皆可践行的现实活动,是因“本”而生、缘“本”而行的人的心灵提升改造,是从自然生命状态向更高的生命价值世界的推进,构成中华美育精神的重要特征。
另一方面,中华美育精神重视个体修养的长期性,强调人与外部相谐、人与自身相谐的过程,是立于现实而又超拔于现实的真正人的实现。“凡三王教世子,必以礼乐。乐,所以修内也;礼,所以修外也。”外显形式的“礼”,是“以乐修内”的人的本体存在的确定化。它不仅突显了“修内”活动弥补现实中缺失的心灵滋养之“补缺”功能,还显现了“修内”之“乐”不断将人引向内在充实、外在相谐的人生发展之途的普遍功能。对此,哲学家冯友兰在《一种人生观》里曾指出,“如要个人人格,不致分裂,社会统一,能以维持,则必须于互相冲突的欲之内,求一个‘和’。‘和’之目的,就是要叫可能的最多数之欲,皆得满足”。以审美感兴方式促成的个体陶养活动,通过追求“皆得满足”的和谐人生,积极引导个体摆脱分裂冲突的外在现实,超越当下有限的功利之欲,在更高的精神人格层面实现个体生命的完整性、心灵充实向上的内在快乐。在这个意义上,中华美育精神有着方法论的意义。
宋修见:中华美育精神是中华民族在以美育人、以美齐家、以美治国的文明演进历程中所体现出的人文理想、艺术风范和审美趣味,是中华美学在“人文化成”实践中的表现与传承。中华美育精神赋予中华民族爱美求善、自强厚德的强大文化基因,因而为中华文明的生生不息提供着源源不竭的内生动力,使世代中国人始终怀有对美好生活和至善境界的深沉热爱与执着追求。
“以大美成大人”可以说是中华美育精神的核心内涵。因为中华民族自古以来“以美育人”传统中的“美”就是融自然万物之美、艺术人文之美和生活礼俗之美的天地大美,其中既有“对生命伟大处的体贴”的“生生之美”,也有“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的崇高之美,还有“家人闲坐灯火可亲”的生活之美。
王一川:要真正理解中华美育精神,需要重返中国古典传统。按照中国古典传统去理解,中华美育精神的内涵和实质都应当指向中国古代的“文”“文心”“尚文”等传统,即是指依据宇宙万事万物的纹理图式及其规律而进行的人格养成,重点是涵养“文心”素养,即以“人心”而对“天文”“地文”“人文”予以直觉式把握。对此,我在自己主编的《大学美育》中提出了“文心涵濡”的命题,目的就是用中国自己的话语体系去总结中华美育精神及其经验。习近平总书记在文化传承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中强调,“用中国道理总结好中国经验,把中国经验提升为中国理论”。“文心涵濡”正可以说是以中国方式对于中华美育传统的一种尝试性总结。这就是说,中国古代美育传统应当是那些同“文心涵濡”紧密相连的古典“诗教”“文教”等传统方式。我的考虑是,在延续来自西方的现代美育制度基础上重新激活古典“文心”“尚文”传统而标举文心涵濡,进而致力于将现代美育制度同中国古典“文心”传统融合起来,已经变得刻不容缓了。
主持人:美育之实古已有之,书法、音乐、绘画等,都是美育的实践形式。经由审美、美育的人类活动成果也深刻反映着时代美学的发展脉络。请结合中华美育传统和发展脉络谈谈中华美育精神中包含哪些重要内容?
王德胜:中华传统美育提倡以个体修养来促进人不断向内发现和强化自身的本性、本心力量,进而培养现实中的人格精神,构建供人安身立命的人生乐境。其内部包含了三方面的重要内容:
第一,突出本性涵养,强调培养良善之心,提升人的现实德性。在中国古代思想家那里,“美”包含着人的德性。孔子不仅主张“成人之美”,而且强调“《诗》可以兴”,即由美育而最终达致“成于乐”的本性涵养目的。中国古代乐教思想中包含了许多有关本性涵养的要求,《乐记》就明确肯定了音乐在感发人心、培养道德情感方面的特殊作用。而老子的“为无为”,强调涤除贪欲、成见和机心,同样体现了对人的本性涵养能力的极端重视。
第二,强调人格美培养,追求人格美的辐射效应。儒家的“君子”“圣人”,道家的“至人”“神人”“真人”“圣人”,都是有着特殊人格魅力和审美效果的理想型人格。孟子将人格修养归为“善”“信”“美”“大”“圣”“神”等由低到高、由内往外、由己及人的发展链条,主张存心养性、发挥善性,培塑“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大丈夫”精神,孕育“至大至刚”的“浩然之气”。老子认为圣人人格“光而不耀”,突显人格精神特有的审美效应。这种对人格美的重视,意在以人格激励方式培植人对完整生命的觉悟,突显了内在精神培养的现实意义。所谓“人皆可以为尧舜”,就是中华美育精神以人格美“化人”的终极理想,直接影响了中国古代艺术把领悟艺术家人格精神当作一个核心传统。“孔子学鼓琴于师襄子”,在“习其曲”“习其数”“习其志”之上,更嘱意于“得其为人”,即领会音乐蕴含的人格精神。孟子提倡“以意逆志”,也是要求人们在以自身经验揣摩作者情志的同时,感悟其人格之美,提高自身的人格品质。
第三,提倡由心灵改造通向人生乐境的寻获与感动。本性涵养、人格锻造,终是为了人在现实中调转心灵的方向,积极地发现和感受生机涌动、充满乐观活力的人生境界。因此,中华传统美育致力于通过个体心灵修习而实现现实人生的精神安顿。《论语·先进》中关于“曾点气象”的记载:“暮春者,春服既成,冠者五六人,童子六七人,浴乎沂,风乎舞雩,咏而归。”寥寥几笔便描绘了一个活泼的生命乐境,突显出人与万物相融自得的内心自由和精神惬意,其如朱熹所谓“即其所居之位,乐其日用之常”,呈现了“直与天地万物上下同流”的气象。这种格外重视生命质量、生活境界的态度,令人生现实的改造和提升具有了更为广阔的现实空间,因而是一种“理想型的现实价值”。
王一川:中华美育精神传统,在当代美育中应当主要体现为与天文、地文和人文相交融的“文心”人格的养成。在这里,它可以透过儒家、道家和禅宗的美育精神得到具体呈现。这三种美育传统之间虽然略有差异,但总体精神是相通的,即都主张以人心去感应和顺应天地人之道,达成刚柔与仁义的和谐。儒家美育精神体现在,美育的最高目标不在于战胜他人或征服天地,而在于遵循天道以及追求含蓄之美。道家美育精神相信,美育的目标在于个体顺应天道而回归于素朴本性,不以虚妄言行去干预天道而只是回归于天道的素朴之美。禅宗美育精神崇尚空灵之美,这与儒家美育精神和道家美育精神分别标举个体的含蓄之美和对素朴之美的回归不同,主要突出个体物质欲望的消解和心灵沉静自修的重要性。
当然,这些中华传统美育精神作为过去时代的精神遗产,需要运用“两个结合”予以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正如毛泽东同志在《新民主主义论》中说的那样,“清理古代文化的发展过程,剔除其封建性的糟粕,吸收其民主性的精华,是发展民族新文化提高民族自信心的必要条件”,进而在现代美育制度基础上激活中华美育精神传统,建设一种同中国式现代化发展相适应的新型美育方式。
宋修见:中华美育传统是中华文明在五千多年的演进发展过程中形成的、一以贯之的人文化成之道。诸如崇尚“中和之美”和“尽善尽美”,重视“礼乐教化”和“耕读传家”,观照“生活趣味”和“精神境界”,讲究“文以载道”和“器以藏礼”,追求“成大人”的人格理想和“平天下”的社会抱负,等等。这些贯穿在中华文明历史长河中的美育传统,赋予世代中国人天人合一的世界观、尽善尽美的人生观和崇文尚德的价值观,形成了“以大美成大人”的中华美育精神。
依冯友兰的自然境界、功利境界、道德境界和天地境界之说,以“天地大美”人文化成之“大人”就是具有“天地境界”的人,是《周易·文言传》中“与天地合其德,与日月合其明,与四时合其序,与鬼神合其吉凶”的大人;是孔子的士人、君子、贤人、圣人之说和周敦颐的“士希贤,贤希圣,圣希天”之说中的圣人;是王阳明所言“视天下犹一家,中国犹一人”的“以天地万物为一体者也”;是王国维笔下知、情、意臻于真、善、美的“完全之人物”。
中华美育传统追求“以大美成大人”,马克思强调,“作为一个完整的人,占有自己的全面的本质”,“不仅通过思维,而且以全部感觉在对象世界中肯定自己”。可见,中华美育传统与马克思主义美育观存在高度的契合性。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坚持“第二个结合”,让我们能够在更广阔的文化空间中,充分运用中华美育传统的宝贵资源,探索面向未来的美育创新,培养一代又一代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2.中华美育精神的价值规范与时代意涵
主持人:从心所欲不逾矩,这表达着审美活动的自由指向。纵观人类文明发展史,美育无疑承担着塑造崇高、自由人格的功能,发挥着“有如时雨化之者”的功用。请谈谈弘扬中华美育精神的价值规范和目的要旨。
王德胜:根源于中国古代的天人合一观念,在中华美育精神内部,“和”的价值规范具体而突出。儒家十分重视音乐之“和”对于人心教化、性情气质改造的作用。孔子强调“《乐》以发和”,主张通过音乐抒发人的情感而使情感得到恰当表达,在反复陶冶中改造人的精神。《中庸》讲“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同样强调情感“中和”表达之于人生现实的重大意义。
以“和”为价值规范的中华美育精神,体现出鲜明的生命关怀意识。“乐者,天地之和也”,音乐是天地之和的体现,“和”则化生万物。儒家以“乐而不淫,哀而不伤”“温柔敦厚”为规范;道家提倡“与物为春”“饮人以和”,强调回返“天和”,这些都具体体现了对于个体生命的强烈关爱,以及对于适合人的精神安顿的生存世界的深刻把握。对于在现代社会中努力寻求个体生命积极发展、完成真正意义上的“成人”目标的我们来说,这种“和”的价值规范和把握追求,可以引导我们重新审视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的关系及其对于个体成长的意义,摆脱俗世计较与利益牵绊,以精神的解放与自由而恢复心灵的平和,体味生命永恒的真意。
宋修见:中华美育精神的价值规范,内蕴着遵循美育特点、坚持立德树人。美育具有普遍性、体验性、情感性、趣味性等特点,需要有一个潜移默化的美的浸润滋养过程才能发挥出提升审美素养、健全人格、激发创新创造活力等作用,所以需要遵循美育特点,避免功利化的知识灌输和技能强化误区。中华美育传统崇尚“中和之美”和“尽善尽美”,“以大美成大人”与“立大德”是互为表里的关系,要求以美育人、以文化人和立德树人的有机统一。
王一川:中华美育精神主要体现为文心导真、文心润善、文心成趣、文心树信等价值规范和目标。一为文心导真,以富于感性的纹理图式体验去激发人们的情感和想象力,引导人们在情感体验的不知不觉中体味到人生真理的意味,有助于实现美育与智育的交融;二为文心润善,以富于感性的纹理图式体验去滋润人们的道德感,使道德规范不再是外在强制,而是内化为自觉自愿的心灵愉快和精神享受,体现美育与德育的交融;三为文心成趣,以富于感性的纹理图式体验去唤醒和涵养人们的人生好尚或喜好的过程,体现美育与体育和劳育的交融;四为文心树信,以富于感性的纹理图式体验去培植人生信仰或信念,并形成明晰而坚定的人生导向,体现美育与信仰的交融。
主持人:美育实践与现代化发展紧密相连,中华美育精神也不断焕发出蓬勃旺盛的时代生命力。请谈谈中华美育精神的时代价值。
王德胜:当今世界,由于各种功利观念的影响,人的内在精神方向感和意义感的缺失,成为实现个体“成人”的主要问题。马克思曾经从肯定人的创造性本质出发,揭露了异化劳动、异化社会条件下人的完整性破坏,肯定了遵循“美的规律”的创造性活动对于恢复人的本质、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重要性。中华美育精神高度关切个体发展的完整性,其本质与马克思主义人的发展观内在一致。中华美育精神强调人的本性涵养、人格修养、境界提升,一方面具体化了人的精神提升方向,引导人在审美感兴的生发过程中不断展开自我精神的内在修复,逐步克服现实中人的精神流散、缺失和弱化,在精神层面形成“再度出发”的个体修养自觉。另一方面,“《诗》可以兴”。“兴”就是人的情感、想象等审美感兴的发生,在其中具体落实育人功能、实现“成人”理想与价值,成为中华传统美育的实践动机。所谓“经夫妇,成孝敬,厚人伦,美教化,移风俗”的建设性美育功能,就建立在“情动于中”“吟咏情性”的个体审美感兴发生基础上。由此,中华美育精神引导我们在深刻把握美育特殊性的同时,充分重视个体经验活动在形成人的生命自觉和精神追求方面的积极作用,克服仅仅将美育归为“审美之学”、艺术知识的授受活动。
王一川:如果联系中国古典美育中的“诗教”“风教”“文教”等传统来学习和体会,就可以看到,不是西方美学和美育传统中的“美”,而是中华文明史传统本身中的“文”“文心”“尚文”才构成中华美育精神传统的突出特点。我提出的“文心涵濡”,是说中华美育精神中有着以人的“文心”去感发“天文”“地文”“人文”,从而涵养一种以“文”为中心的审美趣味并让这种趣味潜移默化地浸润或涵濡到日常生活中的传统。“文心涵濡”意味着让“文心”宛如雨露滋润般地涵濡到人类个体日常言行中,并促进“尚文”风尚的整体生成。当前传承和弘扬中华美育精神,需要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运用马克思主义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原理去分析中华美育精神传统,特别是其中的“文心”及“尚文”传统,从中找到在当代条件下推进美育的新的动力、方法和途径,由此建构起中国自主的美育知识体系。从“文”和“文心”角度去理解中华美育精神,意味着在现代美育手段和途径基础上适当激活古典“文心”传统,把“文心”素养的养成列为现代美育的基本使命和目标。
宋修见:中华美育精神的时代价值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来进行概括:第一,中华美育精神能够让青年一代在发现和鉴赏天地大美中形成一种审美的方式来理解这个世界,由此激发内心对自然、对生命、对生活的热情,进而从浩瀚的宇宙和璀璨的文明中确立个体生命的意义、价值、信仰,建构起个人的精神世界,成为健全的人、完整的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能够担当民族复兴重任的时代新人。第二,传承和弘扬中华美育精神有助于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赋能人民美好生活追求。弘扬中华美育精神,可以使灿若星河的中华文明经典经过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走入人们的日常生活,如舞剧《只此青绿》让无数观众在“展卷”千里江山中感受到天地大美,对中华民族伟大的艺术与审美创造心怀敬意,从而更加坚定文化自信。第三,中华美育精神能有力地推动文化艺术的繁荣发展与美育的兴盛,形成追求艺术品位和审美生活的时代风尚。一个时代的艺术成就总是和这个时代的审美风尚密切相关,优秀的艺术作品能够提升人们的审美水准,反过来,人们的审美水准也能够推动艺术家的文艺创作。所以,中华美育精神能够激励人们担负起新的文化使命,使中华民族带着东方之美的风雅走向伟大复兴。
3.怎样弘扬中华美育精神
主持人:每一个民族都有属于自己的“民族审美特质”,审美教育在实践中也有着宏阔指向。弘扬中华美育精神,能够引导青年人形成对美的正确体悟,为形成向上向善的社会氛围贡献力量。请谈谈,如何在美育实践层面上弘扬中华美育精神?
宋修见: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守中华文化立场,反映中国人民审美追求”“展现中华审美风范”“把艺术创造力和中华文化价值融合起来,把中华美学精神和当代审美追求结合起来,激活中华文化生命力”“坚持以美育人、以文化人,提高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这些重要论述,为我们在新时代更好弘扬中华美育精神提供了根本遵循。
弘扬中华美育精神,必须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马克思主义美育观是关于人按照美的规律认识和改造世界、并实现自由全面发展的科学学说,是马克思主义的有机组成部分。马克思主义美育观与中华美育传统在三个方面具有会通之处:第一,马克思主义美育观把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作为根本任务,这与中华传统美育教人“从心所欲不逾矩”的“成大人”价值目标是相通的;第二,马克思主义关于“劳动生产了美”和“人也按照美的规律来构造”等美学思想和美育观,与中华传统美学思想和美育观对“美从何处来”和“如何创造美”的认识有内在的会通与呼应;第三,马克思主义美育观认为美育是在劳动实践和社会变革中展开的,这与中华传统美育在人的整个生命活动中贯穿是一致的。从根本上说,美育不仅是一种理论学说,更重要的是一种育人实践,而实践正是马克思主义最鲜明的品格。而中华传统美育始终都关注人的生命和生活,无论是从中国古典美学,还是百姓日常生活美学,或者是多民族独特的美的理念与创造,都可以从中感受到传统中国人的生产生活中“美美与共”“生生不息”的美的传承与创造。
王德胜:中华美育精神呈现了意义的开放性和思想的丰富性,始终处于不断生成、积淀和丰富的过程。它是一种重要的文化传统,同时有着鲜明的实践指向。具体把握中华美育精神的时代生命力,重点在于引导中国社会特别是青年人养成超拔活跃的心灵感受、积极向善的精神追求、自觉“成人”的价值意识。一方面需要真正领悟和践行中华传统美育重视个体本性与人格涵养的基本要旨,积极调动一切可以影响人的心性情感、作用人的精神体验的方式,包括参与艺术审美活动和日常生活创造等,聚集和发挥精神涵养的效能,彰显“成人”的意义。古人所谓“乐以治性,故能成性,成性亦修身也”,说的就是人格心性的内在涵养。另一方面,“礼乐不可斯须去身”。在中华传统美育中,人格心性涵养重在通过外化于内而触发现实中人的本心感受,在“化”中强化人“修习自得”的精神能力。它表明,美育最为内在的本质,是它可以促使人积极地养成一种从现实的不完善中不断找寻人生意义充实前景的审美精神,在现实的不满足、不完整、不适应中努力保持自我生命的发展理想。就像艺术之所以成为重要的美育力量,在于它所生发的巨大精神感染力,能够激发人内心的觉悟,让人得以在现实的有限性中深情眺望有价值的人类精神的无限可能性,以“内在的信仰(美)”照亮现实人生的精神方向。因此,以现实人生作为美育“化人”的起点,在现实中促进人的精神改善,发展出个体精神成长的力量,是我们今天践行和弘扬中华美育精神所需特别注意的。
王一川:还是从上面提及的“文心涵濡”视角来观照,置身在当代条件下重新看待中华美育精神及其弘扬,应当紧密围绕“文”“文心”这个核心而展开美育实践,以各个审美形态美育为具体实施途径:一是自然美育,展现为自然之文心涵濡,即通过对于天地自然之文的感性直觉而涵养个体人格;二是社会美育,展现为人伦之文心涵濡,即通过社会人伦之文的感性直觉而涵养个体人格;三是科技美育,展现为科学技术之文心涵濡,即通过科学和技术之文的感性直觉而涵养个体人格;四是艺术美育,即艺术之文心涵濡,即通过对于人类创造的“美的艺术”作品之文的感性直觉而涵养个体人格。
再就艺术门类美育而言,主要有如下途径:一是声文涵濡,构成音乐之文心涵濡;二是舞文涵濡,构成舞蹈之文心涵濡;三是言文涵濡,构成文学之文心涵濡;四是书文涵濡,构成书法之文心涵濡;五是戏文涵濡,构成戏曲之文心涵濡;六是画文涵濡,构成绘画之文心涵濡;七是影文涵濡,构成电影之文心涵濡;八是视文涵濡,构成电视艺术之文心涵濡;十是俗文涵濡,构成民俗文化及民间艺术之文心涵濡;十一是网文涵濡,构成网络文艺之文心涵濡。
《光明日报》(2024年08月12日 1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