笛安三谈城市文学:有一个地方比故乡更重要
问:你曾多次表达对作家金宇澄《繁花》的欣赏,认为这部小说带给很多年轻读者共鸣的关键一点是“都市气质的情感与精神”,或者用更直白的说法就是“都市的乡愁”。
笛安:
属于城市的乡愁叙事,早就应该占据一个合理的地位。因为“城市”已经成为太多人的人生里无法绕过去的所在。我没见过田园牧歌,实在没有办法假装喜欢它。我知道自然伟大,可我从有记忆起,基本的安全感全部由城市文明提供。城市不一定都是繁华和欣欣向荣的,至少在我内心深处,我永远是属于一个工业城市的。都市书写是向一种归属感致敬——人们共享着异乡人这个角色,其实是怀揣着隐喻的一片拼图,久而久之,身上带着其他拼图碎片的人都还在这儿,所以我也舍不得离开。这是世界上所有的大城市最让人着迷的地方。
——摘自《 笛安:城市乡愁的书写,早就该占据一个合理的位置》(《文汇报》许旸)
问:都说《景恒街》是你的转型之作,直接反映在粉丝经济、风投、APP创业等新城市话题上。你自己也在后记中坦言,过去四年里因人生巨变,对写作也产生了不一样的看法。你认为这个转变是你个人成长阶段的必然还是只是因为新生命诞生的所促成的?
笛安:
我认为两个原因都有吧。我一开始并不是以转型为目的才要写这个小说的,我是很偶然的有了一个念头,想要写一个当下的男女在北京的故事——只不过爱情故事的麻烦就在于,你不可能只讲爱情,一定会有一条其他的线在旁边以不同的方式渗透进来,影响着爱情这条线的叙事。所以我选了那几个你也罗列出来的属于“新城市话题”的领域——但是从根本上我不是为了描写时代的新鲜事物,而是想写写我的人物们的奋斗。每个人对于成功的理解导致了这个故事里很多冲突的发生。
问:在许多国家,青春文学属于“畅销书”的归类。但在文学创作中,许多作家,像你一样,也有意识地将注意力投射在更广泛的社会背景下,赋予作品更多涵义。单单以 “青春文学作家”来定义你,显然已经不合适了,如今你呈现出来的是较为不同的写作态度,思考的主题也变得宽广。但对于青春文学类型的写作风格,你显然也有着自己的理解,可否就此谈谈?
笛安:
怎么定义我其实都无所谓。之前有评论家说过,我是从青春文学开始的,现在走在通往城市文学的路上——这么定义当然是非常便捷的,不过我想说一件事,“青春文学”的基因也是城市的,属于对于城市精神的某种表述,任何人也都与他们所生活的城市密切相关,所以我觉得这是一个自然而然地发展过程,对我个人的创作轨迹来说也是一个自然的事情。
——摘自《笛安:景桓街里没有讽刺,只有我们时代的爱情》(《深港书评》 邓晓偲)
笛安(作家):
我这十几年一直在写,好像也没有什么特别多的其他的事。其实昨天在学校跟同学们分享的时候我也讲过,我特别开心能受邀聊一聊关于城市的话题,因为我一直觉得现在无论是文学还是艺术,无论是纯文学,还是最面向大众的通俗文化,对于城市探讨其实是不够的,至少我想不起来一个我认为非常有代表性的关于城市精神的作品。优秀的表达城市精神的作品是比较少的,我指的是各种意义上,不一定是今天坐在这里的各位会欣赏的东西,哪怕就是市场向的商业性作品,整体上都有缺失。“城市”其实是一个富矿,我一直相信这件事。
作为我自己的纯个人的角度,我只是有时候会去思考,对于我而言城市到底意味着什么,这是挺基本的东西。我在太原长大,一个工业城市,而且80年代太原有工业区,重工业污染很严重。但是我想说的是,因为我的家庭关系,我父母都不是当地人,甚至我的爷爷奶奶、外公外婆都是迁移过来,我们家庭迁移史基本上吻合20世纪中国的前半世纪所有的动荡,大时代的每一段波折都没有错过,造成这个小小家庭在太原有了一席之地。我常说我其实就是太原的第二代移民。这对我造成什么样的影响?我觉得,严格意义上我没有故乡,我到很大才发现,不是因为太原话讲得不好——这只是最表层,最关键的是,对于任何一个地方都缺乏归属感,乃至对“归属感”这个东西有本能的疏离。到后来出国上学,在巴黎待了一段时间,有一个事情很神奇,我始终没有学会像欧洲的同行们一样想事情。我待了挺多年,有些事情就是没有学会。我在巴黎感觉非常舒服,那个城市里,全世界各地哪儿的人都有,比如说我们学校那边出来以后,很小的街边有一个乌兹别克斯坦餐馆,那个餐馆让我知道原来在这个城市还有这么多乌兹别克斯坦人,他们会在这个地方出没,走到地铁站就被打散,混入芸芸众生之中。正因为每个人的来历都不一样,所以个人的来历变得无关紧要,在大城市是一种常态。我个人觉得城市给我的馈赠,是这种淡漠的、珍贵的孤独。城市有的时候给了我们每个人选择社会关系的自由度,19世纪的文学里基本讲透了人和人之间的所有关系:亲情、友情、婆媳、夫妻……但是城市给了个体一种选择,有的关系可以要,有的关系可以不要,我认为城市越大,给人选择越多,你可以一个人生活,只要活下去,周围并不是说所有人都在强迫你必须拥有这个或那个关系,你孤身一人,没人关心你怎么生活——也许中国文化还是有一点特别的地方,但总体而言,大城市里面,无论是世界上哪个大城市,相对每一个个体来说,还是有比较孤独的一种自由度。
当然为了承担这个选择要负责任,就是成为个体的一种孤独,我个人觉得这就是一种城市的精神。我不是特别会有逻辑地去罗列我在想什么,然后第一条、第二条,然后推理和结论——我的思维模式跟这个有点距离,我写东西的时候只是凭借最本能的直觉,写到城市,有的时候写到一些年轻的个体。我刚刚写完的长篇小说背景发生在北京,而且是今天的北京。
有的人写城市的时候关心它的历史,大城市有自己的历史,小城市也有。这个城市从哪儿来,为什么是今天的风貌——我个人对这些确实不是特别关心,可能我这个人作为作家来说,有个非常致命的缺点,我对日常生活兴趣非常少,我已经意识到这样是不行的,对日常生活兴趣缺少到一定程度,对写作的热情或多或少也会受到影响,我现在已经发现这是一个问题。
再说回来,我自己在写作品的时候,尤其当我写到北京,我首先想到的是什么?就是都有自己的来历,而在这个城市里反而不去讨论自己来历的一群人,这就是城市最吸引我的地方,也是让我觉得最有意思的地方。这当然是一种假象,人无法摆脱自己的来历,你从哪儿来,起点怎么样,我不是从这个层面上讨论,只是说现在北京也好、上海也好,很容易见到的图景是:一个办公室可能什么人都有。我举生活中的例子,我有一个朋友在科技公司上班,这边是名牌大学毕业生,隔壁有一个程序员小哥起初是送外卖的,就是有这种非常混杂的状态。我不关心每个个体的“故乡”,我把他们每个人当成是城市的一部分去关心。这是城市的丰富性的意义所在。我们中国文化里总有一种倾向,尤其像中国的普通人,非常日常的约定俗成的语言里面,总会说月是故乡明,但我想说的是,月是故乡明吗?不一定的。再进一步说,也许是月是故乡明,可那又怎么样,生活里不能总看月亮,就是有一个地方会比故乡更重要。我认为至少我理解这是城市精神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