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隐身”被执行人别墅搜查到名酒600余瓶紫砂壶25把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蒋某虹准确下落并协助法院对其实施司法拘留,或提供法院尚未掌握的有效财产线索的,使申请执行人债权得以全部或者部分实现的,给予人民币10000元奖励……”
5月4日上午,江苏省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举行“打击拒不申报、虚假申报财产执行月专项活动”发布会现场公布了两起典型案例的悬赏公告,分别将给予提供线索者10000元、5000元奖励。
据了解,这是最高院出台与强制执行有关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的决定》和一个规范性文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款物管理工作的规定》等三个规定自5月1日起正式施行后,江苏法院系统首次公开悬赏。
虽然媒体上对各级法院花大力气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报道十分密集,但不少被执行人还是心存侥幸,逃避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据了解,其中一起案件的被执行人蒋某虹不仅是原告起诉的一起民间借贷纠纷的担保人,也是借款的实际使用人,法院在2015年11月立案执行前,已经组织双方调解,明确被告冯某归还原告施某东借款本金及利息2200万元,蒋某虹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但在法院向被执行人冯某、蒋某虹发出财产报告令后,蒋某虹却违反财产报告制度,在收到法院财产报告令后未向法院申报财产。
据了解,法院在执行中步步为营,先是查封了被执行人冯某、蒋某虹名下房产,冻结蒋某虹名下徐州虹达置业公司股权,并将冯某、蒋某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其出境。但还是没有起到决定性效果。
2017年4月26日,无锡市梁溪区法院执行一局局长张啸明带领执行组对被执行人蒋某虹在宜兴的别墅进行现场搜查,虽然被执行人依然下落不明,但其家中的豪华程度令人咋舌,“名酒600余瓶、紫砂壶茶具25把、茶饼18块、名表2块、砚台3件、高档电脑3台、金银首饰若干……”,法官当场查封、扣押了相关财物,而被执行人家属对法官突击搜查显得十分惊愕。
4月28日,法官对该案另一名被执行人冯某居所进行现场搜查中,现场亦查封高档钢琴1架,并扣押了银行存折、出入境证件等物品。
因为被执行人蒋某虹存在奢侈生活消费,涉嫌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法院生效裁判,法院在接到申请执行人提出悬赏申请后,经审核符合相关规定。
梁溪区人民法院执行一局局长张啸明介绍,被执行人蒋某虹经法院依法传唤拒不到庭,法院依法发布悬赏公告征集蒋某虹下落及财产线索,并将在蒋某虹到案后依法予以司法拘留。
张啸明表示,“案件中所查扣的账册资料及物品,法院将在核查或审计后,依法评判被执行人是否存在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的事实,并在此基础上决定是否追究被执行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刑事责任。”
这是江苏法院铁拳执行的又一个缩影。据介绍,梁溪区法院为了打击拒执行为,不断压缩老赖的生存空间,仅今年4月中下旬就连续开展了5次集中执行活动,共出动干警82人次,涉及38起案件,促成6起案件和解结案。
“通过集中打击和依法惩戒,有力震慑违法被执行人,督促被执行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生效法律裁判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梁溪区法院副院长邹岩介绍,今年5月将集中开展“打击拒不申报、虚假申报财产执行月专项活动”,专项活动重点打击被执行人拒不申报财产和虚假申报财产两种规避执行行为,通过集中全院执行干警力量统一执行的方式,对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被执行人依法予以拘留、罚款、纳入失信名单。
另据了解,最高院放大招,密集出台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推动法院解决执行难问题,其中5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被执行人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人民法院书面申请发布悬赏公告查找可供执行的财产。
无锡市梁溪区法院执行悬赏公告的出现,有望进一步发挥群众力量,助推化解执行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