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滨州:10项活动致敬《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实施十周年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曹天健
记者从山东省滨州市司法局了解到,为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实施十周年,近日滨州市司法局下发《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实施十周年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利用两个月时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集中宣传活动,通过开展十项活动,扩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的社会影响力,提高人民群众对人民调解的认知度,让调解成为人民群众、社会主体排忧解难、息诉解纷的首选。
一、发表《人民调解法》实施十周年纪念文章。市级司法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在市级党报、县级司法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在当地主流媒体发表署名文章,回顾总结工作成就,展望谋划工作未来。
二、举办“我的调解故事”主题征文活动。举办“我的调解故事”主题征文活动,在滨州市司法局微信公众号开设专栏,宣传基层调解经验,书写基层调解员美丽人生。
三、开展《滨州人民调解员之歌》和宣传标语征集活动。通过征集歌曲和一批文字精炼、朗朗上口的宣传标语,展现滨州人民调解员风采,将人民调解员丰富的实践经验凝练成群众喜闻乐见的表现形式进行公开发布,从而达到传播滨州特色调解文化,促进社会和谐的目标。
四、拍摄人民调解工作专题纪录片。把化解民间纠纷作为切入点,通过群众求助纠纷化解视角,展现人民调解独特优势,全面展现滨州调解工作。
五、开展专项社区志愿服务活动。结合党员“双报到”志愿服务活动和党员干部下沉社区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向群众发放印有山东人民调解二维码的抽纸盒、文具等,动员群众扫码关注,提高山东人民调解和智慧调解系统社会知晓率,落实便民、为民措施,提高调解服务效能。
六、举办一次迎春书画联谊活动。由滨州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和滨州市个体私营企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联合举办书画联谊活动,邀请中级人民法院、市场监管部门、企业界、书画界人士参加,以画为媒,共同探讨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个体私营经济如何融合以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建设问题,助力涉企矛盾纠纷化解,助力营商环境打造。
七、开展十佳案卷评选活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人民调解案卷质量评查活动,通过评选十佳案卷,不断规范调解工作流程和案卷管理,提升人民调解化解纠纷的质量和水平。
八、评选人民调解专家。在市县两级开展聘任首批人民调解专家活动,通过培植人民调解工作领军人物,发挥先进典型的榜样引领作用,在全市人民调解战线掀起比学赶超、干事创业的热潮。
九、举办专职人民调解员骨干培训班。两级司法行政机关集中开展一次专职人民调解员骨干培训班活动,通过培训,提高人民调解员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巩固全市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成果。
十、组织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办法(试行)》,严格按照评定范围、评定条件和评定程序做好等级评定工作,增强人民调解员荣誉感、使命感,调动人民调解员工作积极性、主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