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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醇一滴酒,官府眼中金!盘点历代王朝的酒税

时间:2020-08-18 14:25:20 来源: 百度知道 作者:明析历史

  【理性讨论、数据说话,关注明析历史,探究古代的经济真相】

  酒是生活中常见的饮品,聚会、小酌都要饮上两杯。古诗词中,也常见饮酒的描述,诗仙李白在《将进酒》中说:“烹羊宰牛且为乐,会须一饮三百杯…将进酒,杯莫停。”

  看上去,古往今来,饮酒都是司空见惯的事情,可是真相是这样吗?

  NO!有时候国家出现灾情,粮食歉收,统治者便会下令禁酒,就算你是地主,也不能私自酿酒,否则将面临严厉的惩罚。古代生产力落后,百姓辛苦耕作一年,所得存粮不多,而饮酒不但会上瘾,还会带来社会的奢糜之风,大量浪费粮食。为了维护社会稳定,统治者会制定适应社会发展的酒政。

  在几千年的历史中,主要出现过三种酒政,即禁酒、税酒、榷酒(专卖)。今天,笔者就为大家盘点一下历代的酒政。

  先秦时期,民间禁酒

  大禹最早意识到酒的危害。《孟子·梁惠王》记载:“帝女令夷狄作酒而美,进之禹,禹饮而甘之,遂疏夷狄。曰:后世必有以酒亡其国者。”周朝建立后,总结殷商戒酒兴国和纵酒亡国的教训,制定了严厉的禁酒政策。在《尚书·周书·酒诰》中:“文王诰教小子,有正、有事、无彝酒…群饮汝勿佚,尽执拘以归于周,予其杀。”意思是,周文王告诫官员,不要饮酒误事,如果发现有人聚众饮酒,就格杀勿论。

  周朝的禁酒政策,将酒文化引向了正确的轨道,为后代禁酒提供了事实依据。春秋时,大政治家晏子把禁止滥饮作为治国之道,齐景公采纳了他的意见,实施禁酒。先秦是贵族统治,统治阶层可以饮酒,宫廷宴会、祭祀天地、赏赐大臣等都会用到酒。但民间禁酒非常严厉,动不动就杀头。

  两汉,从禁酒到酒税

  汉初,禁止聚众饮酒。长期的战争使得民生凋敝,为了节省粮食,萧何制定了严禁聚众饮酒的政策:“三人以上,无故群饮,罚金四两。”当然,百姓自酿自饮还是可以的。注:汉朝的金,一般指铜。根据《汉书·惠帝纪》记载:“言黄金,真金也,不言黄,谓钱也。”

  汉武帝,开创榷酒(专卖)的先河。汉武帝征讨匈奴后,国家财政压力变大,在桑弘羊的建议下,国家实行盐、铁、酒的专卖制度。桑弘羊的专卖制度,是中国财政制度的一次重要改革,对后世影响深远。

  汉朝中后期,专卖向酒税转变。桑弘羊开创了榷酒(专卖)的政策,但政府大包大揽,会带来机构臃肿的弊端。到了汉昭帝时期,西汉的酒政由专卖改为课税。民间可以造酒买卖,按照规定向国家缴纳一定的税钱,即每升课税4钱。

  西汉酒税的税率约44%。关于西汉的酒价,没有权威资料,西汉的数学著作《九章算术》有关于酒价的题目:“今有醇酒一斗,直钱五十。”可以看出,未征酒税前,酒价为5钱/升。因此加征酒税后,酒价至少9钱/升,税率约44%。

  东汉延续酒税的政策。没有税钱的具体资料,但《居延汉简》的资料显示,东汉桓帝时,杭州地区的酒价为20钱/升,酒价上涨,估计税钱也增加了。

  隋朝,唯一没有酒税的朝代

  隋朝存在时期过短,终结南北对峙、统一天下后,社会生产力和民生恢复。隋文帝开皇3年(公元583年) ,国家财政丰足,国家放开酒禁,放任百姓酿酒。隋朝是中国历史上唯一没有专卖、酒税等酒政的朝代。隋文帝杨坚

  唐朝,中后期开征酒税

  唐朝初期不禁酒,乾元二年(759年)曾因小麦歉收而短暂禁酒。安史之乱后,中央财政吃力,为了筹集军费,开始征收酒税。唐代宗广德2年(764年),官府登记全国的酒户,每个月必须缴完酒税,才可以卖酒,标准是长安附近的酒户交15文/升。

  唐朝的酒税约50%。根据《旧唐书·食货志》推断,未征酒税前的酒价约15文/升,后面很长一段时间的酒价为30文/升,因此推算唐朝中后期的酒税的税率为50%。

  唐朝中后期,藩镇割据,中央政府对地方的控制力不强,但太和8年(834年)左右,每年征到酒税156万贯,占全年财政收入的1/6。

  宋朝,榷酒(专卖)支撑军费

  北宋对酿酒业的控制非常强,包括两方面:1)开办大量的官营酿酒坊,从生产到销售,把持酒的专卖;2)继承五代以来的“酒曲专卖”的制度,允许民间酒户酿酒,但必须从官方购买酒曲,同时课以重税。反正酒户想酿酒,必须用到酒曲,而且根据购买酒曲的数量,可以推断出酒的产量,征税也“有的放矢”,酒户基本不可能逃税、漏税。

  为了从源头上控制酿酒业,宋初便制定了严厉的“禁曲令”,规定:“私造曲15斤、私运酒入城达3斗者,处死。卖私曲者,按私造曲之罪减半处罚。”

  南宋改革酒政,开创隔糟法。仍是从源头控制酿酒,官府开设糟房,派遣专人管理,酒户必须带着米到糟房酿酒,否则面临严厉的惩罚。官府从起始环节控制酿酒,而且收取高额的费用,起初1石米交钱30贯、头子钱22贯,后来略有减少。南宋初期在四路推广,开设官糟400多所,每年收取酒税690万贯。

  酒税达到古代巅峰。宋代的榷酒(专卖)收入直接拔充军费,因此是支撑边境军费的重要来源。根据《宋会要辑稿》的资料,宋代的酒税从立国以来,在财政收入中一直占据较高的比例,天禧末年(1021年)超过了1000万贯,占财政收入的比例达16%。既使南宋丢掉了北方的大部分领土,宋高宗时期的酒税仍有1300万贯,财政收入占比达24%。

  课税加重,酒税提高。宋朝前期的酒价并不高,每升约10至15文,到了宋仁宗时期,为了应付宋夏战争的军费,不断提高添酒钱(变向提价)增加酒税,酒的价钱从此开始不断上涨,到南宋初年已达到110文/升。所以宋朝酒税的增加,前期体现的是需求的增长,中后期则是物价的提升,红果果地压榨百姓。

  宋代榷酒抽成超过50%。宋朝的酒政以专卖为主,酒的利润上缴官府,跟收税不一样,史料对这方面的记载较少。根据《勉斋集》对官方的石门酿酒坊的记载:“每年岁计本钱2700贯,趁办息钱8000贯,官吏之请给场务又2000余贯,是以一分钱取三分息也。”意思为:国家每年投入2700贯本钱,得到收入1.07万贯,利润8000贯,留了2000多贯,给酒坊继续作为本钱。推算下来,国家抽走了所有利润,抽成比例高达75%。

  当然,石门酒坊只是个例,或许它酿的酒很受欢迎,价格高。笔者根据《宝庆四明志》整理了南宋官酒坊的投资-利润表,可以看到,官酒坊平均利润率为55%。因此,可以推算出宋代榷酒的抽成超过50%。宋代官酒务投入产出比

  明代,不重视酒税,税率较低

  洪武年间短暂实行过官店卖酒,后改为征税,设有专门的酒税征收机构,京城为宣课司,地方为通课司。明朝的酒税分两次征收,首先对酿酒所用的酒曲征一次税,卖酒的时候再征一次税。明代的酒税划归地方,并与船税、渔课、醋等其它商税合并计算,因此没有明代酒税总额和税率的记载。

  明代酒税的税率较低。酒曲税的税率为2%,非常低的税率。再看杭州的例子,正统13年(1448年)杭州知府高安上奏说:“本府自国初,酒醋岁课钞106,080贯。经历年久,中有新开酒醋之店,分毫无税。”大致意思是杭州从建国以来,征收的酒醋税没有变化,新开的酒醋店都没有征收酒税。

  明代的纸钞从洪武年间不断贬值,到正统年间,100贯钞才能买1石米,10万贯钞相当于1000石米,约400贯铜钱。杭州这种大城市每年征收的酒醋税只有400贯,而南宋的常州府,每年课征的酒税超过37万贯(日课酒税1037贯),就算抛开明代的纸币贬值,明代的酒税的税率也是非常低的。明代酿酒

  满清,前期不重视,后期征重税

  前中期不重视酒税,税率较低。满清继承了明代的传统,前中期不重视酒税,酒税的税率由地方制定,收入也进入地方财政,因此各地税制并不统一。乾隆年间,对酒户的课税标准是:上户交钱150文、中户100文、下户80文。嘉庆年间,北京崇文门的酒税为,每10斤课银1分8厘(相当于铜钱18文),北京的烧酒价格约20文/斤,税率较低,仅为9%。

  后期对酒课以重税,横征暴敛。鸦片战争是转折点,为了赔付战争赔款,满清政府盯上了酒税,将酒税的征收权收归户部:“其地方稍远者,汇齐赴部代缴,如有违者, 从严惩处。”

  以北京为例,酒户在咸丰三年(1853年)每年税银为16两,同治元年(1862年)提高到32两,相比乾隆时期提高了100至200倍。直隶地区的酒税从光绪4年至28年,由3万两提高到60万两,24年提高了20倍,横征暴敛可见一斑。

  总结:酒税是羊毛,财政承压时剪一剪

  除了特定的饥荒、灾害、天下初定等粮食紧缺的年份,古代大部分时间是不禁酒的,一般以税酒、榷酒等形式分享酒水的利润。

  酒税是富人税,算是税制的一大创举。相比之盐铁专卖,酒税对非必需品征税,等于向有钱人征收一种特别消费税,是国家税制的重要补充,对普通百姓的生活影响较小。如果说食盐专卖是“国民所急而税之”,那么酒的专卖则是“国民所靡而税之”。

  酒税就是羊毛,财政需要时,便会剪一剪。宋朝实行募兵制,常年供养八九十万军队,财政压力巨大,所以一直实行榷酒(专卖)政策,征税体系也非常完备。汉朝、唐朝在财政出现压力时,也会拿出酒税的政策,剪一剪富人的羊毛。明朝皇帝一直没看清楚这点,总是盯着农民那点税,所以逼出了李自成、张献忠。

  酒税最狠,还数满清。虽然前期采取了明朝一样的低税政策,当财政出现困难、盯上酒税时,下手比任何朝代都狠,税额都是几十、上百倍的增加。当然也印证了一句话,酒税多不是繁荣的标志,当皇帝真正狠下心来征税时,绝对是一大笔钱。历代酒政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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