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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代的酒政实施在历史上是怎样记述的?

时间:2020-04-22 15:15:38 来源: 爱问知识人 作者:佚名

  辽代(916〜1125年)与北宋(960〜1127年)大 致处于同一历史时期。历史上,辽代的祖 先是契丹族。原居住于内蒙昭乌达盟辽河上游西拉木伦河和老哈河一带。四世纪末开始有历史记 载。唐代在那里 设立了松漠都督府,故和中原地区的政治、经济、文 化有着密切的联系。 在阿保机立国之前,契丹族已经有了农业、冶炼业和纺织业,并已筑城而居。唐朝末 年,军 阀混战,有许多汉人逃亡塞外,契丹族也乘机入塞,掠夺汉人。公元907年,阿保机被推为部落联 盟首领,916年,他仿照汉人王朝体制,建立了奴隶 制国家的辽朝,领有部落52个,属国60。 辽圣宗时 (983年)起改革制度,确立了封建关系。国内普遍实行赋税制。在太祖神册时(916 〜921年),辽东新附地“不榷酤,盐曲之禁亦弛”(《辽史•食货志》)。辽穆宗耶 律景应历十八 年正月(968年),“观灯于市,以银百 两市酒,命群臣亦市酒,纵饮三夕”(《辽史•穆宗 纪》),由此可见当时还未实行酒的官卖,酒可以自由经营。 榷酤实行賦税制后,赋税分等管理。“官位九品之下 及井邑商贾之家征税各归头下;唯酒税 课纳上京盐 铁司”(《食货志》)。从中可知,酒税集中上交朝廷,这 已经具有明显的国家控制的 特点。可以认为酒和盐铁一样也已实行国家专卖。《食货志》记载先是辽东新附地不榷酤,而盐 曲之禁也弛。 冯延休、韩绍勋相继商利,欲与燕山平 地例加绳约(依照燕山平地的各种制度办事)。其民 病之,遂起大延琳之乱连年。诏复其租,民始安靖。”即对新酎地辽东原来的榷酤政策改为较为宽 松的政 策。至于其他地区,仍实行榷酤。禁酒兴宗景福元年(1031年),诏“禁诸职官不得擅 造酒靡谷。 有婚祭者有司给文字始听”(《食货志》)。 禁酒的主要目的是当时贫富不均,即所谓“力办 者广务耕耘,罕闻输纳,家贫者全亏种植,多至流亡”。粮 食大多掌握在大地主、大官僚家。他 们大概在某些情况下可以自酿自用,限制他们酿酒,可能是为了防止 他们将酒拿到外面出售(因 为实行官酤),也可能是限制他们大量耗用粮食。 兴宗重熙九年(1040年)再次下诏“诸职官非婚祭不得沉酣废事”(《辽史•兴宗 本纪》)。道 宗清宁十年(1064年),又下诏“南京(幽州)不得非时饮酒”(《道宗本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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