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效指挥、整体联动、连续作战、全面告捷 乐山公安打赢春节烟花爆竹安全保卫战
本网讯(李佳芳 通讯员:宋超、刘冉)
春节是烟花爆竹经营、运输、燃放旺季,也是烟花爆竹案件、事故高发期,为切实加强春节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严防我市发生烟花爆竹案件、事故,乐山市公安机关民辅警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全警动员、勇于担当,全力以赴保安全、护稳定、促和谐,全面夺取了春节烟花爆竹安全保卫战的完胜,为全市人民群众和来乐游客度过一个平安、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创造了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部署
围绕“查问题、补短板、强基础、防风险、建长效”的工作目标,2021年2月5日,乐山市公安局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春节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弥补烟花爆竹安全监管的短板、强化烟花爆竹安全监管的基础、防止烟花爆竹安全监管的风险,会议要求各地公安机关务必将此项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亲自部署、亲自督促、亲自抓落实,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同时务必严格督促企业落实烟花爆竹“三项制度”(烟花爆竹零售实名登记制度、烟花爆竹大宗异常购买报告制度、烟花爆竹经营储存点视频巡查制度);会议要求春节期间全市公安机关启动高等级勤务,全体带班领导和值班备勤人员24小时坚守岗位,投身一线,保证重点部位都有执勤人员死看硬守,并在主要干道、次干道、沿江沿河、各大广场增加巡逻查处力量,延长巡逻时间,加强对社会面的巡逻控制,及时发现、劝阻、查处非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期间,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邓华在除夕、初一,深入一线开展战时检查、亲切慰问执勤民辅警,极大地提升了全警凝聚力、战斗力。
二、多措并举,狠抓安全检查
(一)提前谋划,出台最严措施。春节前,市局连续下发《关于进一步强化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关于全力做好2021年春节假期安保维稳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集中清查行动的通知》等一系列通知,对烟花爆竹经营、运输、储存、燃放等各个环节做出了严密部署、提出了最严要求,同时要求全市所有民辅警务必知职尽责,强化社会面管控,深入重点区域、场所开展隐患排查,确保治安大局平稳。
(二)严格机制,确保实效。通过微信工作群对全市402家烟花爆竹使用单位(批发单位11家、零售点391家)实行“日调度”,实时精准掌控全市烟花爆竹使用、流向信息,强化、督促经营单位落地落实烟花爆竹“三项制度”和安全管理工作,节日期间,排查发现隐患58处,现场整改23处,推送应急部门处理35处,形成了全市烟花爆竹安全管控底数清、情况明、隐患除、效果好的良好格局。
(三)发挥协会作用,强化制度落实。烟花爆竹协会乐山督导组将“三项制度”作为协会公约的重要内容,互查互检,相互监督,对落实不到位或存在不当行为的,协会通过通报批评、减少配送数量、限制配送品种,或暂停配送烟花爆竹等方式予以惩戒,督促企业将各项制度、措施贯彻落实到位。
3、 协作配合,严打违法犯罪
春节期间,全市公安机关勠力同心,真抓实干,出动警力5123人,动员社会力量7216人,紧盯销售点,严把储存关,掌握运输线,掀起了一波“打非治违”的战斗高潮;市局治安支队于2月5日会同市应急部门召开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联席会,并迅速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整治行动,行动中,查处12起非法储存案、2起非法运输案、2起非法燃放案,共计收缴烟花爆竹5000余饼(件);同时及时制止携带鞭炮上山祭扫等不文明行为61起,有效防止了森林火灾发生。
4、 全面宣传,构建平安乐山
全市公安机关在街道、小区、车站、码头、广场等场所的电子显示屏上滚动播放宣传片5216次、印发宣传资料2.8万份,利用市县两级主流媒体、乐山警方新媒体等宣传平台和宣传车、宣传小喇叭、城市LED、乡村广播等多种形式,向全市人民宣传禁限放政策及打击非法买卖、燃放烟花爆竹违法行为,提倡守法文明燃放,引起了全市人民的广泛关注和积极参与。春节期间,全市未发生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案事件,未发生烟花爆竹安全事故;全市空气质量持续向好,打赢了“蓝天保卫战”、烟花爆竹禁限放“攻坚战”、森林防灭火“阻击战”,为构建平安乐山做出了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