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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兴文县公安局“三举措"筑牢森林防火网

时间:2021-02-23 10:47:39 来源: 法治文化委 作者:李佳芳

  本网讯(李佳芳 通讯员 何勇)

  为有效预防森林火灾,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四川宜宾兴文县公安局始终牢固树立以人民中心发展理念,深入贯彻落实中省市县森林防火工作各项决策部署,坚持以“政府统领、公安主导、部门联动”工作原则,科学谋划,严抓落实,全面推进森林防火工作落地见效。

  一、强化宣传,全面提高群众防火意识

  坚持以村为单位,实行防火宣传工作“一对一”“点对点”,充分发挥驻村民警作用,利用赶场日、村委换届选举等有利时机,通过悬挂标语、横幅、发放宣传手册等方式,全面宣传《兴文县人民政府2021年森林防火命令》《兴文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森林防火区的通告》等防火工作要求,倡导群众摒弃祭祀传统旧习,严禁野外违规用火。截止目前,宣传覆盖8镇4乡,集中宣传32场次,横幅标语50余条,发送宣传短信10万多条,发现宣传手册和《2021年森林防火命令》10万份,覆盖群众20万余户。

  二、联动共管,彻底消除辖区火灾隐患

  聚焦岁末年初关键节点,主动联系镇政府林业办、村镇办等部门组成森林防火巡查组,联合村组干部、民兵群体、护林志愿者等各方力量,每日深入辖区各乡镇、村组开展巡查工作,重点对墓区、林地结合带等部位进行拉网式巡查,全天候监测责任区域内的用火状态,全方位排查责任区域内的火灾隐患。同时充分发挥群防群治作用,公布举报电话,动员群众积极举报火险火患,共同维护辖区安全。截止目前,全局共开展联动排查50余次,实现对辖区村组排查全覆盖,发现处置火灾隐患23处。

  三、坚决查处,确保森林防火人人有责

  始终保持对违规野外用火“零容忍”态度,从严打击违规野外用火行为。2021年1月22日,兴文县公安局成功查处“赵某富违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下发布的命令案”,依法对赵某富处以行政拘留5日,同时该案成为森林防火工作开展以来全县首起查处违规野外用火行政案件,真正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教育一片”;2021年2月8日成功查处“张某飞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下发布的命令案”被兴文县公安局行政拘留5日。截止目前,兴文县公安局共处置可能引发火灾的行为23次,查处2起,行政拘留2人,批评教育23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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