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曝光2021年首起醉驾肇事犯罪终生禁驾案例
时间:2021-01-18 10:25:27
来源: 法治文化委
作者:李佳芳
本网讯(李佳芳 通讯员 柯林)
1月15日,四川省广元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该市旺苍县私家车驾驶员苟某因醉酒驾车肇事致人死亡构成交通肇事罪被法院近期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后,该支队1月14日又对其依法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决定。由此苟某便成为广元市2021年终生禁驾的第一人。
2019年12月1日20许,苟某在旺苍县嘉川镇何家坝市场火锅店饮酒后驾驶川H598XX号小型轿车从火锅店门口出发沿G542国道往尚武镇方向行驶,行至G542国道63KM+300M旺苍县嘉川镇灯塔村老火车站处时,因未注意观察操作不当而驾驶车辆驶出道路右侧边线外,撞上在道路边线外同向行走的行人李某某,致李某某当场死亡、车辆部分损坏。事发后苟某未停车查看驾驶车辆离开现场,在行驶至尚武镇加油站附近路段时,又撞上路边停放的大货车尾部,再次发生致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经广元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鉴定驾驶员苟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42.7mg/100ml,已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涉嫌交通肇事罪被旺苍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立案侦查终结并移送检察机关起诉。
2020年11月27日,广元市旺苍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苟某犯交通肇事罪。2021年1月14日,广元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法制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第5款的规定,决定给予苟某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
广元交警提醒驾驶员:终生禁驾是一项很严厉的处罚,这意味着终生不能驾驶机动车,无疑会给自己造成极大影响。机动车驾驶人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切不可糊涂一时而懊悔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