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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堂哥收个款、卖个车,有问题吗?”检察官:“你洗钱了!”

时间:2020-09-21 16:36:47 来源: 法治文化委 作者:李佳芳

  本网讯(李佳芳 通讯员 深检君)

  “洗钱?那不是影视剧里才有的情节吗?离我们普通人的生活太远了吧!”

  一说到洗钱,穷小编眼前立即出现一个画面:一大堆金光闪闪的钱币像泉水一样喷涌而出,叮叮当当掉落满地……

  发财梦可以随便做,洗钱可就犯法了。由于对洗钱犯罪不了解,有些人糊里糊涂就成了犯罪链条上的一环。

  2017年8月,李某来到堂哥的公司打工。不久,他得知堂哥公司开设的互联网融资平台“田金所”,用虚假项目高息吸引投资,先后骗取了近900名被害人共计人民币6000余万元。而堂哥等人则用骗得的投资款购置法拉利等豪车,大肆挥霍。

  案发后,堂哥逃跑被警方通缉。这天,李某接到堂哥的求助电话。碍于情面,他按照堂哥的指示,用自己的招行账户接收了堂哥的部分卖车款人民币35万元,并陆续使用部分款项帮其缴纳车辆违章罚款,支付修车费用及结算房租等费用,还帮他变卖用赃款购买的一部劳斯莱斯轿车,后因该车被警方冻结变卖未果。

  “只是帮堂哥收个款、卖个车,有问题吗?”问题大了!李某明知是金融诈骗犯罪所得,仍然以提供资金账户和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的方式,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其行为已构成洗钱罪。该案经福田区检察院提起公诉后,2019年5月,法院以洗钱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三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他的堂哥也因集资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十万元。

  小编觉得,就算李某不是很了解法律,难道分辨不出是非对错吗?把用被害人血汗钱买来的车卖掉,拿回的钱就干净了?就成了合法财产了?你不想想,被害人能同意吗?法律能允许吗?

  再来看这个案子。2019年11月,许某因为无钱购买毒品,遂和贩卖毒品的潘某某商量,将自己名下的邮政储蓄银行卡交给对方收取毒资,潘某某则以一小包海洛因作为酬劳。随即,双方以“埋雷”的方式交换了银行卡和毒品。2019年11月至2020年5月,潘某某用该银行卡收取毒资,共计人民币30余万元。

  许某明知对方是贩卖毒品的嫌疑人,也明知对方用其银行卡是为了收取毒资,仍将自己的银行卡提供给对方,使得对方收取大量毒资,其行为已经涉嫌洗钱罪。2020年8月,宝安区检察院以涉嫌洗钱罪对许某提起公诉,涉嫌贩卖毒品罪的潘某某被同案起诉。

  这两个案子的涉案金额还不算大,而有些洗钱案,涉案金额动辄成百上千万元。比如,吴某在明知其姐姐经营的“世纪贷”平台发放虚假标的、诈骗金额高达1.4亿元的情况下,将自己银行账户提供给姐姐使用,转移从“世纪贷”平台获得的贷款共计人民币1218.9万元。该案经南山区检察院提起公诉,鉴于吴某没有操作银行账户、没有获利,2020年8月21日,法院以洗钱罪判处吴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十一万元。

  根据刑法规定,洗钱罪的上游犯罪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如果明知是这七类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有提供资金账户,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通过转账或者其他结算方式协助资金转移,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等行为的,都会构成洗钱罪。

  2020年4月,最高人民检察院下发通知,要求加强检察机关惩治洗钱犯罪工作。2020年5月,深检君下发《关于加强惩治洗钱犯罪工作的通知》,要求市、区两级检察机关在审查七类洗钱犯罪的上游犯罪时,开展一案双查,同步审查是否涉嫌洗钱犯罪;并建立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备案审查、案件台账管理制度等,由第三检察部统筹开展相关工作。

  在打击洗钱犯罪的路上,深检君一直在积极行动:2020年6月,与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反洗钱处举行专题座谈,会商反洗钱协作;7月,会同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市公安局联合举办了深圳市打击洗钱犯罪专题培训;8月,撰写《关于强化打击洗钱犯罪的调查报告》,提出的法律意见和政策建议,引起最高检的高度关注。

  反洗钱工作,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维护经济社会安全稳定的重要保障,是参与全球治理、扩大金融业双向开放的重要手段。深检君将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加强惩治洗钱犯罪工作,为“双区”建设提供良好金融法治环境,更好地维护国家经济和金融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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