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进入中国社会主义文艺学会官方网站!网址:www.cslai.org

您的位置:首页 > 法治文艺 > 资讯

每年1月10日,“中国人民警察节”!

时间:2020-07-22 10:02:42 来源: 光明网-《光明日报》 作者:熊丰

新华社北京7月21日电(记者熊丰)

  记者从公安部获悉,近日,经党中央批准、国务院批复,自2021年起,将每年1月10日设立为“中国人民警察节”。这是在国家层面专门为人民警察队伍设立的节日,是对人民警察队伍为党和人民利益英勇奋斗的充分肯定。

  人民警察队伍是一支有着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的队伍,也是和平年代牺牲最多、奉献最大的队伍。新中国成立以来,全国仅公安机关人民警察队伍就有1.4万余名民警英勇牺牲,10余万名民警负伤,3700余名民警被评为烈士。在今年上半年疫情防控和维护安全稳定工作中,共有169名公安民警因公牺牲。

  据了解,1986年1月10日,广东省广州市公安局率先建立我国第一个110报警服务台。近年来,每年1月10日公安部及各地公安机关都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110宣传日”活动,这一日期具有极高的社会知晓度和群众认可度。将这一日期确立为“中国人民警察节”,体现了鲜明的政治性、广泛的人民性和警察职业的标志性。

  国务院批复要求,“中国人民警察节”由公安部商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光明日报》( 2020年07月22日03版)[责编:张璋]

版权所有:中国社会主义文艺学会@2019 京ICP备13008251号 网站维护:中安观研究院互联网科技中心 网站制作联系:010-57130801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5201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