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力把全面实施宪法提高到新水平
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是全面贯彻实施宪法、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基础性工作。
中宣部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不断巩固全体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
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彰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要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宣传我国现行宪法是符合国情、符合实际、符合时代发展要求的好宪法,是充分体现人民共同意志、充分保障人民民主权利、充分维护人民根本利益的好宪法,是推动国家发展进步、保证人民创造幸福生活、保障中华民族实现伟大复兴的好宪法,是我们国家和人民经受住各种困难和风险考验、始终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的根本法治保障。
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全社会宪法意识。要持续深入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宣传教育活动,推动宪法精神走进日常生活、走入人民群众。要以各级领导干部和青少年为重点开展宪法学习教育活动,使他们增强宪法观念,维护宪法权威。要把宪法作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创作推出一批优秀宪法宣传教育产品,使宪法精神落地生根。
常抓不懈固本培元,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入法入规。要坚持德法兼治,会同有关部门建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入法入规协调机制,为弘扬主流价值提供制度保障。要充分发挥法治在治理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中的作用,推动形成崇德守法的社会风尚。
持续加强舆论引导,营造全面贯彻实施宪法的良好舆论环境。要持续组织各级各类媒体,深入宣传宪法的重要地位、作用和贯彻实施的重要意义,宣传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学习和贯彻实施宪法的实际行动,不断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宪法意识。要坚持上下联动,统筹网上网下,用好媒体融合发展成果,讲好宪法故事,让宪法如春风化雨般沁人心田。
“一国两制”同宪法密切相关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香港、澳门基本法委员会主任沈春耀
“一国两制”从伟大构想到生动实践、从解决港澳回归问题到用于港澳治理制度,都同国家宪法密切相关。1982年宪法明确规定,“国家在必要时得设立特别行政区。在特别行政区内实行的制度按照具体情况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法律规定。”这是贯彻体现落实“一国两制”伟大构想的创制性、宪制性安排,在宪法发展史、人类政治制度史上也是一项创举。1990年4月,七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通过香港基本法;1993年3月,八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澳门基本法。同时,还分别通过关于香港基本法的决定、关于澳门基本法的决定,明确基本法是根据宪法按照香港、澳门的具体情况制定的,是符合宪法的。两个特区和两部基本法,从来就是同国家宪法、同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职权紧密联系在一起的。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最高法。“一国两制”在国家法治上的最高体现,就是宪法。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包括港澳同胞在内的全国人民和国家各机关、各方面,都要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
宪法是香港基本法、澳门基本法的立法依据和效力来源。宪法为制定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贯彻落实“一国两制”方针提供了直接的宪制依据。宪法是上位法,是“母法”,基本法来源于宪法;基本法是下位法,是“子法”,从属、派生于宪法并统一于国家法律体系。
香港、澳门回归祖国后完成了香港、澳门宪制秩序的巨大转变。宪法和基本法共同构成特别行政区的宪制基础,共同确定特别行政区的宪制秩序,这是特区宪制基础、宪制秩序的本质属性和基本特征。只讲某一个方面,或者把二者割裂开来、对立起来,都是不完整、不准确的,既不符合“一国两制”方针,也不符合香港、澳门回归之前和回归20多年来的实际情况。
严格依照宪法和基本法办事是全面准确贯彻“一国两制”方针的题中应有之义。新时代全面准确贯彻“一国两制”方针,必须坚持依法治港治澳,切实维护宪法和基本法共同构成的特别行政区宪制基础,严格依照宪法和基本法对特区实行治理;同时,根据新的实践和需要,完善同宪法和基本法实施相关的制度机制,不断提高依法治理水平。
强化发展规划法治保障
国家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副主任林念修
编制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为新中国70年取得辉煌成就提供了坚实保障。从1954年新中国第一部宪法到现行宪法,都对规划计划制度作出明确规定。在党的领导下,在宪法的保障下,我国连续60多年编制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为新中国70年实现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长期稳定“两大奇迹”发挥了重要作用。
这一系列规划计划,始终坚持目标导向,将国家总体战略部署划分为若干个不断递进的发展阶段,以一张蓝图绘到底的战略定力,引领了集中力量办大事的方向、目标和路径,优化了公共资源配置方向,引导了市场主体行为,成为国家战略落实落地的重要载体,提升了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为推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奠定了坚实根基。纵观全球,没有第二个国家能够连续60多年编制并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的重要体现。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编制执行提出了新要求。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健全以国家发展规划为战略导向,以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为主要手段,就业、产业、投资、消费、区域等政策协同发力的宏观调控制度体系。并要求“完善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和中长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制度”。对标对表党中央要求,在更高水平上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编制执行,要着力提升规划计划实施的约束力和引导力,着力提高规划计划编制的科学化和民主化水平。
在更高水平上编制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需要进一步强化法治保障。发展改革委将积极完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编制执行制度,更好地落实宪法规定。积极完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编制执行制度,加快推动出台发展规划法,以法律形式进一步明确发展规划编制、批准、实施等工作机制。强化规划计划统筹衔接,加强实施评估,完善监督考核机制,推动规划计划落地见效,切实发挥国家发展规划战略导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