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用制度威力应对风险挑战的冲击
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期必须打赢的三大攻坚战之一。现在已经进入2020年,我们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必须更加清醒地认识和有效防范可能遇到的风险挑战。习近平同志指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绝不是轻轻松松、敲锣打鼓就能实现的,实现伟大梦想必须进行伟大斗争。在前进道路上我们面临的风险考验只会越来越复杂,甚至会遇到难以想象的惊涛骇浪。对此,习近平同志强调,我们要打赢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必须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运用制度威力应对风险挑战的冲击。这为我们战胜风险挑战提供了科学指引和根本遵循。
完善制度是应对风险挑战的重要保障
面对波谲云诡的国际形势、复杂敏感的周边环境、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我们必须始终保持高度警惕,既要高度警惕“黑天鹅”事件,也要防范“灰犀牛”事件;既要有防范风险的先手,也要有应对和化解风险挑战的高招;既要打好防范和抵御风险的有准备之战,也要打好化险为夷、转危为机的战略主动战。总结历史和现实经验,面临风险挑战时要赢得主动,就要有一整套系统严密的战略和举措。在这一过程中,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始终起着基础性、关键性作用。认真研究各种风险挑战发生的特点,掌握其变化演进的基本规律,并以此推动各方面制度更加科学、更加完善,我们的制度应对风险挑战冲击的威力就会越来越强。
完善制度有助于主动和有效预见风险。进行制度设计,需要树立底线思维。制定和执行制度,不能预设最理想的环境,而应尽量预见到可能发生的各种情况、各种困难、各种风险,事先制定好防范化解的措施,堵住存在的风险漏洞。一旦风险发生,就能够及时识别风险类型,及早发出预警,发挥好制度的作用。
完善制度有助于事先形成应对风险的程序。如果相关制度机制成熟,一旦风险发生,应对和化解风险的工作就可以有条不紊地按制度、按程序进行,有关部门、单位和人员都知道应该干什么、怎样干,及时采取行动、各司其职,从而最大限度地提高执行效率、减少损失。
完善制度有助于及时组织力量投入应对风险的斗争。在统一完善的制度体系中,各地各部门能够服从大局、维护大局,组成应对风险的整体;能够按照自身职责,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也能更好发挥,从而有效调动各方面的人力、物力,集中力量办大事、解危难,化危为机。
完善制度有助于国家和社会生活有序运行。风险多样是现代社会的一个特征,不同地方、不同时间可能出现各种不同风险。如果从制度上做好常态化防范和应对准备,规定好应该采取的措施和步骤,就能有效控制风险对国家和社会生活的冲击,减少风险对人民群众日常生活的影响,防止风险引发更大动荡和损失。
完善制度有助于保持和增强人民信心。遇到风险,有信心就能临危不乱,没有信心就会惊慌失措。当人民群众知道有完善的应对风险的制度时,就会更加相信党和政府能够化解这些风险,相信社会生活能够继续在正常轨道上运行,从而更加紧密地团结在党的周围,同心协力,进一步增强应对风险的力量。
在应对风险挑战中推动制度日益完善
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国际形势复杂多变,国内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各方面任务之繁重前所未有,我们面临的风险挑战之严峻前所未有。这些风险挑战,有的来自国内,有的来自国际,有的来自经济社会领域,有的来自自然界。在长期实践中,我们党带领人民成功战胜了各种风险挑战,也积累了制度建设的丰富经验。事实证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在经历风雨中不断完善发展,具有强大生命力和巨大优越性。
新中国成立后,我们确立了社会主义基本制度以及与之相适应的各方面体制,探索适合我国国情的社会主义建设道路,为当代中国发展进步奠定了根本政治前提和制度基础。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我们党进一步深化对制度重要性的认识,积极推进各方面体制改革,在制度建设上取得重大成就。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提供了有力保障。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将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确定为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专门研究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问题并作出重大决定。
新中国成立70多年来,我们党领导人民创造了世所罕见的经济快速发展奇迹和社会长期稳定奇迹,中华民族迎来了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我们从不惧怕风险挑战,一直在栉风沐雨中砥砺前行。回想改革开放40多年来,我们走过不平凡的历程。面对种种风险挑战,我们始终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不动摇,以坚定的政治定力、强大的组织力量、科学的应对战略、恰当的方式方法化解了一个个风险,并且不断总结经验,通过深化改革,越过一个个险关,进一步完善和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千磨万击还坚劲,任尔东西南北风。进入新时代,党中央提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要求全党同志居安思危、增强忧患意识。我们党清醒地看到日趋激烈的国际竞争带来的挑战更加严峻,清醒地看到前进道路上的困难和风险更加复杂,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经受“四大考验”,防范“四种危险”,不为任何风险所惧,不被任何干扰所惑,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越走越宽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越来越完善。
坚持制度建设和提高治理能力一起抓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完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明显提高。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系统概括了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13个方面的显著优势。这些显著优势在实践中展现强大制度威力,确保我们能够有效应对各种风险挑战的冲击。只有更加充分地发挥制度优势,把我国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我们才能有效应对各种可以预见和难以预见的风险挑战。为此,必须继续深化各领域各方面体制机制改革,在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上下更大功夫。
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必须坚持加强制度建设和提高治理能力一起抓。制度是相对固化的,治理则需要更强适应性;制度侧重于规范本身,治理更注重规范的执行。制度优势要转化为治理效能,治理效能要建立在科学的制度基础上。制度是否成熟和优越,能否巩固和完善,归根到底要靠治理成效来说话。能否有效预见和防范风险,是治理成效的重要体现,也是制度是否具有优越性的重要体现。
当前,面对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要强化风险意识,常观大势、常思大局,科学预见形势发展走势和隐藏其中的风险挑战,做到未雨绸缪。必须通过全面深化改革,总结实践经验,进一步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不断增强制度建设的科学性、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筑牢防范和应对风险挑战的制度基础,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显著优势能够在各个方面都充分发挥出来,确保及时化解各种社会矛盾,激励广大人民群众凝心聚力、同心共筑中国梦。那些直接维护国家安全、直接防范和化解风险的各项制度,既属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急需的制度,也属于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新期待必备的制度,尤其需要加快建立或进一步完善起来。
当前,尤其需要在制度建设的基础上强化制度执行,着力提高治理能力。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善于把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同人大、政府、政协、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武装力量、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社会组织等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能、开展工作统一起来,充分发挥不同治理主体的作用。各级党委和政府以及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强化制度意识,带头维护制度权威,做制度执行的表率,严格按照制度履行职责、行使权力、开展工作,带动全党全社会自觉尊崇制度、严格执行制度、坚决维护制度。不断提高治理能力,不断提高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等各项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预见、防范、应对和化解各种风险挑战的能力,努力将矛盾消除于未然,将风险化解于无形,防止各种风险传导、叠加、演变、升级,维护我国政治稳定、经济发展、文化繁荣、民族团结、人民幸福、社会安宁、国家统一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