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
时间:2019-12-25 15:01:39
来源: 河北日报
作者:王燕霞、乔桂红
作者:王燕霞、乔桂红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当代中国精神的集中体现,凝结着全体人民共同的价值追求。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是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的必然要求,是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的重要途径,对巩固全体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道德基础具有重要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表明,对一个民族、一个国家来说,最持久、最深层的力量是全社会共同认可的核心价值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当代中国精神的集中体现,凝结着全体人民共同的价值追求,是文化建设中最内在、最核心的部分。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强化法治对道德建设的促进与保障作用,对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巩固全体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道德基础意义重大。
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是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的必然要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核心价值观是一个民族赖以维系的精神纽带,是一个国家共同的思想道德基础。如果没有共同的核心价值观,一个民族、一个国家就会魂无定所、行无依归。”国家和社会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共同发挥作用,必须坚持一手抓法治、一手抓德治。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转化为刚性的法律约束,既强化了法律对道德建设的促进作用,也强化了道德对法治文化的支撑作用,体现了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的有机结合,有助于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最持久、最深层的力量。
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是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的重要途径。构建具有强大感召力的核心价值观,关系社会和谐稳定,关系国家长治久安。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要在全社会大力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使之像空气一样无处不在、无时不有,成为全体人民的共同价值追求,成为我们生而为中国人的独特精神支柱,成为百姓日用而不觉的行为准则。”实现这一目标,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是重要途径,也是有效途径。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法律法规具有鲜明的价值导向。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转化为刚性的法律约束,才能有效保障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地生根,确保人们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认知认同和自觉践行。要切实按照中共中央印发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立法修法规划》要求,着力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律法规的立改废释全过程,确保各项立法导向更加鲜明、要求更加明确、措施更加有力,力争经过5到10年时间,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面融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内心的法律。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要坚持将其融入法治建设全过程各环节,即融入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全过程,融入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各环节。
通过科学立法强化核心价值观。充分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立法起草、论证、协调、审议的重要内容,注重立法目标和价值导向、法律规范和道德规范的有机统一。坚持立改废释并举,积极推进相关领域立法,清理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违背的法律法规,使法律法规更好体现“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国家价值目标、“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社会价值取向、“爱国、敬业、诚信、友善”公民价值准则。
通过严格执法倡导核心价值观。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依法惩处各类违法行为,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加强执法监督,坚决排除对执法活动的干扰,畅通涉及执法过程的利益表达渠道,严禁选择性执法、任性执法,严惩执法腐败现象,以执法公正促进社会公正,使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行为得到倡导和鼓励,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行为受到制约和惩处。
通过公正司法彰显核心价值观。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具有重要引领作用。要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依照事实和法律办案;建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典型案例定期发布制度,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司法活动要实现法、理、情的有机统一,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司法环节得到充分彰显。
通过全民守法践行核心价值观。一方面,增强全民法治观念,通过普法宣传营造全社会讲法治、重道德的良好环境,引导全体公民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在遵纪守法的同时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另一方面,坚持法治教育与德治教育相结合,发挥法治在解决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中的作用,健全公民和组织守法信用记录,完善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惩戒机制,用制度的力量使法治精神和道德敬畏成为全体公民的价值共识。(王燕霞、乔桂红)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当代中国精神的集中体现,凝结着全体人民共同的价值追求。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是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的必然要求,是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的重要途径,对巩固全体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道德基础具有重要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表明,对一个民族、一个国家来说,最持久、最深层的力量是全社会共同认可的核心价值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当代中国精神的集中体现,凝结着全体人民共同的价值追求,是文化建设中最内在、最核心的部分。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强化法治对道德建设的促进与保障作用,对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巩固全体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道德基础意义重大。
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是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的必然要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核心价值观是一个民族赖以维系的精神纽带,是一个国家共同的思想道德基础。如果没有共同的核心价值观,一个民族、一个国家就会魂无定所、行无依归。”国家和社会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共同发挥作用,必须坚持一手抓法治、一手抓德治。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转化为刚性的法律约束,既强化了法律对道德建设的促进作用,也强化了道德对法治文化的支撑作用,体现了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的有机结合,有助于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最持久、最深层的力量。
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是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的重要途径。构建具有强大感召力的核心价值观,关系社会和谐稳定,关系国家长治久安。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要在全社会大力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使之像空气一样无处不在、无时不有,成为全体人民的共同价值追求,成为我们生而为中国人的独特精神支柱,成为百姓日用而不觉的行为准则。”实现这一目标,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是重要途径,也是有效途径。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法律法规具有鲜明的价值导向。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转化为刚性的法律约束,才能有效保障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地生根,确保人们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认知认同和自觉践行。要切实按照中共中央印发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立法修法规划》要求,着力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律法规的立改废释全过程,确保各项立法导向更加鲜明、要求更加明确、措施更加有力,力争经过5到10年时间,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面融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内心的法律。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要坚持将其融入法治建设全过程各环节,即融入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全过程,融入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各环节。
通过科学立法强化核心价值观。充分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立法起草、论证、协调、审议的重要内容,注重立法目标和价值导向、法律规范和道德规范的有机统一。坚持立改废释并举,积极推进相关领域立法,清理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违背的法律法规,使法律法规更好体现“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国家价值目标、“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社会价值取向、“爱国、敬业、诚信、友善”公民价值准则。
通过严格执法倡导核心价值观。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依法惩处各类违法行为,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加强执法监督,坚决排除对执法活动的干扰,畅通涉及执法过程的利益表达渠道,严禁选择性执法、任性执法,严惩执法腐败现象,以执法公正促进社会公正,使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行为得到倡导和鼓励,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行为受到制约和惩处。
通过公正司法彰显核心价值观。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具有重要引领作用。要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依照事实和法律办案;建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典型案例定期发布制度,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司法活动要实现法、理、情的有机统一,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司法环节得到充分彰显。
通过全民守法践行核心价值观。一方面,增强全民法治观念,通过普法宣传营造全社会讲法治、重道德的良好环境,引导全体公民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在遵纪守法的同时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另一方面,坚持法治教育与德治教育相结合,发挥法治在解决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中的作用,健全公民和组织守法信用记录,完善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惩戒机制,用制度的力量使法治精神和道德敬畏成为全体公民的价值共识。(王燕霞、乔桂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