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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名称本身就是历史,岂能说改就改

时间:2019-11-20 10:41:35 来源: 钱江晚报 作者:张炳剑

  据云南当地媒体报道,大理巍山古城标志性建筑、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拱辰楼基座门洞上方的“拱辰门”牌匾被改为“巍山”,有网民质疑这一做法有损坏文物的嫌疑,此后巍山县官方虽及时作出回应,质疑声仍在网上发酵。

  据了解,巍山拱辰楼系明代蒙化府北门城楼,先后六次修缮,始终秉持明代建筑风格特点,1993年11月被云南省人民政府公布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可见具有较大的文保价值。巍山拱辰楼于2015年1月突发大火,基座上方已有600年历史的木质建筑全部被烧毁,随后当地进行了恢复重建,于是才有了现在的名称之变。

  “拱辰门”变“巍山”之所以引发广泛质疑,还在于当地的这种做法显得过于随意和轻率。作为一座兼具旅游和文保价值的历史名建筑,其在当地民众和游客心目中的地位是不容小觑的,大家都希望遭到破坏的拱辰楼的风貌能最大可能地得到还原。这不仅是一种怀旧的情感,也是连普通民众都知晓的文物修缮的基本知识。

  文物是人类在历史发展过程中遗留下来的遗物、遗迹,可以从不同的侧面反映各个历史时期人类的社会活动、社会关系、意识形态以及利用自然、改造自然和当时生态环境的状况,是人类宝贵的历史文化遗产。因此,文物古迹保护的目的就是为了保存这些历史信息,任何文物修缮保护方案都要非常小心地论证,不容犯错,更不可轻率。

  上世纪30年代,梁思成先生在论述文物保护原则方面就提到,保护可以分为“修”和“复原”两类。破坏的部分需要修补,这毋庸置疑;“有失原状”的应该恢复。到了现在,也有相关法规的规定。比如,国家文物保护法第21条规定,对不可移动文物进行修缮、保养、迁移,必须遵守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照此来看,当地借着修缮的机会把“拱辰门”改为“巍山”,不仅违背文物保护的基本原则,更有悖法律的规定。

  我们再来看巍山县官方在通报中给出的改名理由,一是原“拱辰门”字样为1996年维修拱辰楼时设置,“非文物本体”;二是改名“巍山”的目的是“为进一步将巍山丰厚的文化遗产资源转化为旅游资源,助力巍山经济社会大发展”。但在笔者看来,这两点理由都略显牵强。难道仅仅因为不是“非文物本体”就可以随意更改,这不恰恰显露出对文物的不尊重吗?此外,笔者也看不出,沿袭使用“拱辰门”这个名称,对巍山的旅游会有什么不好的影响。

  文物是历史的见证,而文物的名称则往往承载了文物的历史记忆和文化意涵,某种意义上可以说,名称就是文物的精髓和灵魂。因此,随意修改文物名,不仅会割裂这种历史记忆,也会不利于其文化意涵的挖掘与传承,还会造成民众的认知混乱,削弱其自身的历史价值、文化价值和文物价值。

  近些年,常有一些地方乱改地方名、景区名、古迹名等做法被曝光,也屡遭网民的质疑和吐槽,这事实上都是对历史和文化缺乏敬畏和了解的表现。这些在历史中沿袭下来的名称,本身就是具有丰富历史研究价值的文化遗产,岂能说改就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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