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走高速两次下站想折回,被高速公安逮了个正着
本网讯(李佳芳 通讯员 罗小军)
2020年3月5日,四川高速公安四分局八大队按照上级安排,在荣县南开展酒驾醉驾统一夜查行动,当晚23时左右,执勤民警拦下一辆下站的川C红色小型轿车对驾驶员进行检查。在对驾驶员进行酒精筛查时,发现其有饮酒驾驶机动车的嫌疑,于是令其出示驾驶证和行驶证,让其下车接受检查,其他警员也一同过来支援。
在民警让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时,当事人张某一直不配合,头脑左右摇晃,就是不肯对准民警凑上去酒精测试仪吹气。在民警的不断劝说下,张某装作配合,但是测试结果没有出来前就停止吹气,试了好几次都没有成功,在民警对其警告,将采取强制措施才终于吹气测试成功。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测试,张某的体内酒精含量达到183mg/100mL。已然超过醉驾的标准,于是民警依法将其带往医院抽取血液样本送检,经鉴定机构检测:张某体内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41.2mg/100mL。
经查:张某是自贡人,自由职业。2021年3月5日他在内江谈完工作后,打电话给自己的朋友孔某一起吃饭,顺便喝了2两白酒和3瓶啤酒。酒足饭饱,朋友孔某分开后,张想去乐山玩。他就一个人驾驶车辆在遂宜毕高速的内江胜利收费站上了高速公路,途中他接到自贡一个朋友的电话,朋友约他在自贡见面。于是他就准备折回自贡,张某在S66隆汉高速的贡井收费站下站后准备往自贡舒坪方向行驶。不想高速公路上没有路灯,张某没有开导航 ,加上喝了酒迷迷糊糊的走错了方向,继续开着车往乐山,开着开着,张某看路上的引导牌有点不对劲,又准备就近下站调转方向,不料到荣县南收费站还没下站就被高速公安逮了个正着。
3月15日,高速公安四分局对张某以涉嫌危险驾驶罪立案侦查,他将面临6个月以下的拘役,驾驶证将被吊销且5年内不能考取。
高速公安提醒:饮酒会导致人的触觉能力降低、精神亢奋、视觉模糊、易疲劳、判断能力、分析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危害自身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根据2020年最高检察院发布的2019年全国检察机关主要办案数据显示,“醉驾”已经成为刑事追诉的第一大犯罪,数量远超位列第二的盗窃罪。为了个人和家庭考虑,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考虑,请勿饮酒后驾驶机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