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公安局开展中心城区“突出交通违法行为百日专项整治”行动
本网讯(李佳芳 通讯员 刘冉)
1月26日下午,四川乐山市公安局在交警支队院坝举行“突出交通违法行为百日专项整治”启动仪式。乐山市公安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干航,市局机关党委书记杨开进,乐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长左正祥,以及市局指挥中心、市局宣传处、市中区分局、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直属二大队、大佛景区大队等相关部门领导、民警、辅警代表参加启动仪式。仪式由交警支队政委王东晓主持。交警支队支队长左正祥在启动仪式上对“突出交通违法行为百日专项整治”行动进行了动员部署。市公安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干航宣布了整治行动正式开始。随后,直属一大队、二大队民辅警整装出发,分赴各个整治点,全力投入到整治行动中。当日,市中区共查处交通违法676起,其中:机动车乱停乱放356起、违法掉头27起、违法变道(加塞)22起、逆向行驶29起、闯红灯24起、占用非机动车道19起、斑马线不礼让行人21起、驾驶时拨打接听电话6起、非机动、行人闯红灯126起、非机动车走机动车道46起。
近年来,随着我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中心城区常住人口不断增加,机动车保有量、驾驶人保有量持续增长,但城区道路资源匮乏,停车位不足、路网结构不合理、交通违法突出、个别市民守法意识不强,这些城市交通管理的难点、乱点和盲点成为交通拥堵、出行难、停车难的“城市病”,严重制约了城市健康发展,与市委、市政府提出的打造宜居城市、绿色城市、文明城市、安全城市的要求不相适应,与人民群众安全出行、舒适出行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
乐山市公安局将认真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中心城区缓堵保畅相关要求,特别是张彤市长对中心城区缓堵保畅工作提出的“近期明显改善、远期彻底缓解,绝不能让城市拥堵现象成为城市的痛点,老百姓的烦心事”指示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从即日起在中心城区开展“突出交通违法行为百日专项整治”集中行动。此次行动,公安交警将针对主次干道机动车乱停乱放、违法掉头、违法变道(加塞)、逆向行驶、闯红灯、占用非机动车道、斑马线不礼让行人、驾驶时拨打接听电话,非机动车、行人闯红灯、随意横穿马路,非机动车走机动车道等影响城市畅通的十类突出交通违法行为,采取顶格处罚、集中整治、学习培训、现场教育、违停拖移、电子抓拍、抄告通报、市民举报、公开曝光、宣传警示等十项措施,始终保持严管严查的高压整治态势,强力推进“突出交通违法行为百日专项整治”集中行动取得实效,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