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治理现代化的中国道路
完善国家治理是世界上一切国家的共同追求,不同国家走向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制度形态、路径选择、方式方法却各不相同。对于迎来了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伟大飞跃的中国来说,国家治理应该走自己的路,也确实走出了自己的路。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既回答了“坚持和巩固什么、完善和发展什么”这个重大政治问题,又阐明了国家治理现代化的中国道路,具有重大而深远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国家治理现代化中国道路的背景
国家治理现代化中国道路的提出,是为了因应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带来的治理挑战,为民族复兴提供保障。必须要把国家治理现代化的中国道路放到当代世界历史发展的进程中予以理解。
国家治理现代化的中国道路,是要完成近代以来中华民族未完成的历史使命。几千年来,中国一直在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中过着循环往复的生活。但是鸦片战争爆发以后,中国开始遭遇“前史所未载,亘古所未通”的强大西方国家的挑战,三千年未有之大变局由此开启。中国为避免亡国灭种的严峻危机,不得已起而徐图自强,开始了漫长的现代化征程。现代化压倒一切的任务是求富强、图自立,核心是经济建设。从清末洋务运动到民国“建国大纲”,从超英赶美到四个现代化再到改革开放,经过100多年的不懈努力,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的经济现代化已经取得了巨大成就,经济总量已经达到了世界第二。所以我们要在经济现代化基本成功的基础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国家治理现代化的中国道路,是中国治理事业的需要。作为一个超大疆域、多民族、超多人口的国家,中国国家治理是世界上最复杂的政治事务,挑战着人类的智慧:转型期的中国社会正经历政治、经济、文化叠加的“三重转型”,社会安全问题、政治安全问题和国家安全问题等交织在一起,挑战复杂交错,需要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
国家治理现代化中国道路的分析
《决定》重点阐释了坚持和完善支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对需要深化的重大体制机制改革、需要推进的重点工作任务进行了部署,构成了国家治理现代化中国道路的核心内容。关于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道路选择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国家中心模式,认为主权国家统治是现代秩序的核心标志,在过去几十年间,尽管发生了从统治向治理的转变,但国家对治理享有垄断权,在治理中仍然应居于中心地位;基于国家能力,国家可以实现有效治理。另一种是社会中心模式,强调在现代社会中,社会关系和治理网络形式多样、复杂多变,国家已经丧失了在治理中的中心地位,被边缘化了;现代治理是去中心、扁平化的,应该让更多的主体平等参与其中;应该坚持强社会弱国家,让各种社会组织和社会团体、集团在社会运转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通过《决定》可以看出,我们选择的是适合自己国情的中国道路,在强调更好发挥国家作用的同时,转变政府职能,扩大和加强社会的作用,共建共治共享,国家和社会互相回应,实行国家和社会协调、协作、合作治理。我们是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和全面从严治党。我们在网络化治理格局中,加入了党作为最高政治领导力量。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确保党始终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在优化治理的同时还可以确保对治理进行再治理,有效应对治理失灵。
关于价值理念。治理现代化是在治理观念之上兴起的一个现代国家才有的特定概念。它是在扬弃国家统治和国家管理概念的基础上发展而来的一个概念。国家治理是国家政权的所有者、管理者和利益相关者等多元行动者在一个国家的范围内对社会公共事务的合作管理,其目的是增进公共利益、维护公共秩序。所以国家治理现代化在技术和时间意涵之外,更重要的是其价值理念。
《决定》体现出的我们国家治理现代化的价值理念主要有以下四个。一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强调民主执政、为人民执政、依靠人民执政,坚持和完善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坚持和完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健全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不断保障和改善民生、增进人民福祉,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等。这些都体现了治理的人民性和为民性,真正实现了治理属于人民、依靠人民、为了人民。二是坚持平等和公平正义。切实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和人民权利,健全社会公平正义法治保障制度,加强人权法治,保障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尤其注重通过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走共同富裕道路,坚持和完善统筹城乡的民生保障制度实现平等。我们国家对平等和公平正义的保障,是真正的平等和公平。三是坚持共建共治共享。通过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坚持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独特优势,构建程序合理、环节完整的协商民主体系,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四是坚持法治。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提高党依法治国、依法执政能力,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实行治理。
国家治理现代化中国道路的意义
新中国成立70年来,我们创造了经济快速发展奇迹和社会长期稳定奇迹。这些奇迹的取得和国家大好局面的出现,得益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支撑保障,充分说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具有强大生命力和显著优势。
首先,国家治理现代化的中国道路表明,没有哪种模式注定高人一等。20世纪八九十年代苏东剧变之后,唱衰社会主义的论调甚嚣尘上。在那个时期,新自由主义的意识形态鼓吹达到高潮,提出了“历史的终结”和“意识形态终结”的理论,断言人类发展道路的历史争论已经解决,认为资本主义代表了人类社会发展的最高峰,西方模式是唯一正确的模式。中国道路的成功和采用西方模式地区治理乱象的鲜明对比,有力地反驳了这种论调。甚至连西方发达国家内部,也开始出现治理乱象,西方国家也开始反思、批判新自由主义,并寻找新的政治出路。其次,国家治理现代化中国道路的成功,给了其他后发国家以信心和借鉴方案。中国道路不可以照搬,却可以借鉴。既然国家治理现代化并不存在一个客观的、单一的固定模式,那么条件不一的后发国家,就可以根据自己的现实国情、追求目标等,去探索适合自己的国家治理现代化道路。最后,国家治理现代化中国道路的成功,是探索新型制度文明的最新努力。中国道路的成功表明,不同于资本主义的“另一个世界是可能的”。2000多年前,我们的祖先创造了适合自己的政治体制,使得中华民族长期屹立于世界强盛民族之列,并成为人类历史上唯一一个未曾中断的文明体。今天,我们同样有能力探索出适合自己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