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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艺评论 真理如何“愈辩愈明”

时间:2024-07-19 10:00:09 来源: 解放日报 作者:徐建融

 

  “走自己的路,让别人去说吧!”这是但丁《神曲》中的一句格言。它使我想起了一则中国的笑话:祖孙二人进城,孙子骑驴,祖父跟着步行。路人甲见到了,批评他们有违“敬老”的公序;换作祖父骑驴、孙子步行,路人乙见到了,指责他们有违“爱幼”的良俗;祖孙并骑驴上,路人丙见到了,呵斥他们有违“动物保护”的原则;祖孙都下驴步行,路人丁见到了,讥笑他们有失“万物之灵”的尊严……最后,祖孙二人只能扛着驴进城。

  这对祖孙好比艺术家,他们走路的方式好比其文艺作品,而路人甲、乙、丙、丁当然是文艺批评家。文艺批评家的工作,以认知文艺家及其作品的“美还是不美”为前提,进而评论作品、引导观者。但是,任何一个批评家对任何一件文艺作品的“美还是不美”的认知,因为空间、时间、客观、主观条件的不同,必有不同的标准,进而也就有不同的认知、不同的结论。西谚有云:“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中国的经典则说:“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周易》)“诗无达诂。”(《春秋繁露》)欧阳修说:“得者各以其意,披图所赏,未必是秉笔之意也。”(《唐薛稷书》)明人曾异更认为:“左氏引《诗》,皆非《诗》人之旨。”(《复曾叔祈书》)如此等等,无不说明了文艺批评的结论是多元的,没有统一的“标准答案”。

  我们知道经史的学习、研究向来有两种方式,从汉学到乾嘉学派,“我注六经”,旨在把经史作为学问,研究出一个“标准答案”,苏辙斥之为“传疏之学横放于天下”“圣人之说益以不明”。而从孔孟到韩愈、欧阳修、苏轼,“六经注我”,旨在把经史作为修养,“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学而时习之”。

  由此而反观文艺批评,当也有两种方式。“我注六经”,旨在分析作品的优劣,以指导作者修正其劣,或引导观者欣赏其优。所依据的标准,当然是评论家自己的立场。而他,却把以自己的立场所得出的结论,视作对这位作家、这件作品之优劣的“标准答案”。而“六经注我”则旨在愉悦自己的性情,见孙骑驴祖步行便赏其爱幼而不斥其不敬老、见祖骑驴孙步行便赏其尊老而不斥其不爱幼……总之,除非有违社会法纪、公序良俗、生活常识,对作家和作品,赞其优长而不斥其不足——孔子说:“君子成人之美。”孟子说:“言人之不善,当如后患何?”无非都是这个意思。而这样的认识,当然也是依据评论家自己的立场而得出的,只是“我”个人的结论,它可以启迪作者、观者、其他批评家,但决不要求作者、观者、其他批评家都接受我的结论。

  由此又联想到,作为文艺作品作者的祖孙二人,假如能早点听到但丁的谆谆告诫,也就不至于扛着驴进城了。而作为批评家的甲、乙、丙、丁,如果能换个心态,赏其爱幼、赏其敬老、赏其“万物之灵”的尊严、赏其“动物保护”的原则,则诚所谓“自君子眼中,天下滔滔,皆为君子”了。

  李翊曾向韩愈请教写文章的技巧,韩愈给李翊回信给予他鼓励,称其前途无量:“你来信的文辞立意很高,而那提问的态度是多么谦卑和恭敬呀。能够这样,谁不愿把立言之道告诉你呢?儒家的仁义道德归属于你指日可待,何况乎表述道德的文呢?不过我只是所谓望见孔子的门墙而并未登堂入室的人,怎么足以能辨别是或非呢……”但不久后,李翊发现每一个青年从韩愈那里得到的评论都是如此,便再次上书韩愈,斥其未给自己特别的对待。韩愈再答李翊书便引孔子互乡的故事,表达对一切年轻人的评价都旨在引导其好的一面,是为著名的《再答李翊书》。

  什么是“孔子互乡”?《论语》中讲到,互乡这个地方的人“其乡之人习于不善,难与之言善”,意思是这个地方风俗恶,这个地方的人难与言善;但是有一个童子来见孔子,孔子便夸奖他。弟子们不解,问老师为什么要表扬“坏人”?孔子便说:“与其进也,不与其退也,唯何甚?人洁己以进,与其洁也,不保其往也。”又说:“仁远乎哉?我欲仁,斯仁至矣。”意思是,任何一个“不好”的人,只要他有一点向善的上进心,就应该表扬他,而不要去揭他“不好”的伤疤。同样,对于一件文艺作品,只要不违背上述三个原则,“我”也应该重在发现它的美、欣赏它的美。至于有些批评家,习惯于指责作品的不足,只要不把自己的结论当作“标准答案”要求别人无条件接受,作为文艺批评的形式之一,当然也是需要的;而艺术家对其观点,则应是“有则改之,无则加勉”,而不该像祖孙二人那样放弃了自己的主见完全听从评论家。至于一件文艺作品最后的成就如何,是由“五百年后人论定”的,而不是由当世的文艺批评家们论定的。生前完全不为批评家们所看好者如塞尚、凡·高的绘画,身后却成了艺术荣耀的典范,这一类现象便足以说明问题。

  俗话说:“歪理千万条,真理只有一条。”但关于文艺批评,我以为应该是:“真理千万条,歪理只有一条。”即以自己的认知、结论否定其他人的认知、结论。又说:“真理愈辩愈明。”但关于文艺批评,我以为只有置每个人的认识、结论于他的时间、空间、主观、客观条件之下,真理才能“愈辩愈明”;孤立地讨论甲、乙、丙、丁的观点谁对谁错,真理则“愈辩愈糊涂”。

[ 责编:刘冰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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