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场舞与传统舞蹈类非遗的互融与共生
从北上广深到偏远乡镇,从黎明到黄昏,似乎只要有广场,就有广场舞当仁不让。欢快的节奏中,全国每天都有千百万群众在城乡各地舞动身姿,开心欢跳,展现着人民群众追求新时代美好生活的精神风貌。备受群众喜爱、深植群众沃土的广场舞,以其简单易学、健康身心、丰富多样,以及场地限制小、集体参与感强等特点而风靡全国,甚至一度登上2022年北京冬奥会开幕式,在国际舞台展现国人风姿。广场舞业已成为我国影响力极大、群众认可度极高、参与人数极多、覆盖地域极广的群众文化活动之一。
若论及广场舞的“前世今生”,“广场舞”一词被大众普遍接受和广泛使用始于21世纪初,但它的产生并非凭空而来。无论是远古先民的联袂踏歌而舞,还是夏代的《韶》、商代的《大濩》等祭祀天地、先祖的大型集体乐舞,均为露天公共场所表演的集体舞蹈。尤其至今仍存留于田间地头、山野庙宇的汉族秧歌、藏族锅庄、土家族摆手舞等非遗保护视阈中的传统民间舞蹈与广场舞关联紧密,且都是由非专业人士表演的,具有开放性、自娱性、群体性、广泛性的舞蹈活动。广场舞也因此被一些专家认为是当代的“城市民间舞”。或许正因两者间的内在关联性,广大群众自发地在广场舞中传承和传播着各地的民间舞蹈,并由此呈现出互融与共生的势态。以2023年全国广场舞大会启动仪式中的表演为例,全国各大片区精选7支舞队登台献演,其中6支队伍均采用了民间舞蹈的动作元素。譬如,贵州贵阳片区的《锦绣家园》运用了极具民族风情的苗族芦笙舞;山东威海片区的《渔家秧歌》延续了荣成渔家秧歌“扭腰”“脚拧”的动作特征;湖南郴州片区的《三月三·醉畲乡》则是广场舞队深入汝城畲家村寨,挖掘、整理、创作的畲族广场舞。
从各地广场舞的动作构成看,与健身操、啦啦操等操化动作类广场舞相比,舞蹈类广场舞占据着主导地位,其中又以民间舞动作的比重最大。这些舞蹈动作大多并非直接源于传统民间舞蹈,而是教学民间舞或是舞台民间舞的简化版,即经过了传统舞蹈类非遗——教学民间舞、舞台民间舞——广场舞的过程。鉴于民间舞教学内容有限,主要集中于汉族、藏族、蒙古族、维吾尔族、朝鲜族等几个民族,舞台民间舞也只聚焦于可舞性、可观性强的舞种,因此若仅仅以此为样本,广场舞的发展势必遭遇当前同质化、趋同性的困境。
尤为值得注意的是,广场舞与传统民间舞蹈并不是舞台表演艺术,而是源于群众、服务于群众的自发性、自娱性舞蹈活动。艺术家的创作被民众所接受,无疑将对广场舞的艺术性起到促进和提升,但广场舞不是舞蹈家的舞蹈,而是老百姓的舞蹈。一味地专业化、舞台化走向或使广场舞偏离群众舞蹈原本的自然之美、简易之美、淳朴之美,而这正是我国当代舞蹈艺术奠基人戴爱莲生前倾力推行“人人跳”的初衷。根据郑慧慧的采访实录笔记,这位求学于英国皇家芭蕾舞学校,又师从多位现代舞大师的舞蹈家,在深入边疆地区考察民间舞时,惊叹于它们的“纯真、朴实、自然、流畅”,认为它们“没有一点造作的表现,让人一看就想跳,一跳就会,完全是内心情感的自然流露,美极了!”20世纪40年代,她提出将民间舞蹈搬上舞台是发展中国舞蹈的第一步,与此同时,还要使舞蹈成为人们日常生活的一部分。为实践这一理想,她将简单易学又保留民族特色的广场性民间舞带到城市进行推广,让人民“为娱乐自己而舞”。今天看来,戴爱莲先生这一前瞻性的做法,既是对传统舞蹈类非遗的弘扬,又对广场舞的发展有所启示。
近年来,随着非遗保护工作的开展,宣传活动的普及令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传统舞蹈的价值,广场舞也由追求身心健康,向着关注艺术性,再到传承传统舞蹈文化的多个目标发展。尤其在一些传统民间舞蹈积淀丰厚的农村和少数民族地区,广场舞已逐步发展为传承、推广、普及传统民间舞蹈的重要阵地。这一现象对于传统舞蹈类非遗的保护而言无疑意义重大。我国的传统舞蹈类非遗主要保存于乡村,随着时代的发展、社会的变迁,特别是城镇化进程的推进,人的居住地、生产生活方式,以及人的关系等传统舞蹈赖以生存的生态环境发生改变,尤其“人”的缺失已经成为传统舞蹈类非遗昨存今佚的重要原因。
在传统舞蹈类非遗日益僵化、消亡的严峻形势下,唯有回归民众生活,才能融入时代气息,重获勃勃生机,而广场舞为传统舞蹈类非遗的活态保护提供了新的思路,为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舞蹈文化开拓出新的路径。与此同时,广场舞与传统舞蹈类非遗的互动与融合,也使广场舞因结合地域、民族文化特色,挖掘利用优秀舞蹈文化资源而展现出多样的文化风景,并为进入城市的不同文化群体提供着身份的归属感和文化的认同感,从而实现广场舞的文化惠民、文化乐民、文化育民功能。这也终将达成戴爱莲先生生前未能实现的夙愿:将人民的舞蹈还给人民。(廖燕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