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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趣、有戏、有料、有道”:看待网络文学的四个维度

时间:2021-10-21 10:35:03 来源: 光明网-《光明日报》 作者:李安

 

  作者:李安(中国传媒大学互联网信息研究院专任研究员)

  当下,网络文学创作与批评可以说呈现比翼齐飞的景观。有学者指出,网络文学已经形成了三股批评力量,即学院派批评、传媒批评和在线批评。笔者认为,来自产业经济领域的“产经评论”可以视为第四股批评力量。这一评论维度的产生,是基于网络文学在泛文娱产业领域的重大贡献和优质网文IP的跨界赋能与联动改编。网络文学不仅在垂直领域自成一家,而且已成为泛文娱领域创作的重要生产资料。

  网络文学不仅仅是文学。作为当代重要的文艺景观之一,网络文学以虚拟性、互动性和跨界衍生能力,一直游离于文学内外。中国古典文论、西方文论等经典理论话语显然很难对网络文学进行令人满意的解读和评价。有没有可能在文学之外,找到一些新的方法对网络文学作出评估?实际上,无论是哪一个维度的评论,都离不开网络文学用户这一身份和作品价值这一维度。我拟从“有趣、有戏、有料、有道”四个价值维度谈谈网络文学的批评标准,试图建构一个相对粗略,但也许更简单、更有效的评价体系。

  “有趣”也即网络文学的阅读价值。这是网文基本的创作要求和基础价值。在价值观正确的前提下,做到“好看”“有趣”,网文作品基本就能登堂入室。怎样才能算“有趣”?我想不外乎是在人物设置、情节编制、语言生动等方面为读者提供了愉悦和满足。用户点击、流量及互动评论是对一部网文作品是否“有趣”的最直接评价。“有趣”的网文以爽感满足了一定受众的休闲欲望,这是网络文学大家族繁荣的基础。

  “有戏”指的是网络文学的IP价值。在“有趣”的前提下,如果能做到“有戏”,这就是常规意义上的IP了。IP价值指的是网文除在线阅读、有声作品和线下出版外,在影视动漫、游戏改编、周边开发等关联和衍生产业链上的价值潜力。这一价值是建立在网文的类型故事和故事的类型融合创新基础上的,依托大数据并最终依赖行业判断也就是产经价值评估。一般来说,网文在“有趣”的基础上,在积累了大量粉丝的前提下,如果在主题表达、人物塑造、故事结构、类型创新等方面有所突破,即在跨文本生产上改编具备潜在的改编和演绎空间,即具备了通常意义上的IP价值。好的IP是多声部叙事的宝藏。美国剧作家罗伯特·麦基说过,一个美妙的故事犹如一部交响乐,结构、背景、人物、类型和思想融合为一个天衣无缝的统一体。要想找到它们的和谐点,作家必须研究故事的诸要素,把它们当成一管弦乐队的各种乐器——先分别练习,然后再整体合奏。而成功的IP打造和运营更是个复杂的综合系统。“有戏”的网文,在人物关系营造和剧情冲突设计上匠心独运。

  “有料”指的是网络文学的认识价值,是比“有戏”更高层级的价值。网络文学以超大规模和庞杂的内容,在历史讲述、现实反映、时代记录、社会关切、未来想象的诸多方面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有料”不仅仅是指网络文学可以作为泛文娱产业的改编资料和再生产材料,更在于优秀网络文学可以有利于凝聚人心、助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并通过“出海”承载中华文化走出去的跨文化传播使命。

  “有道”指的是网文的艺术价值或审美价值,这是网文的最高价值,也就是经典价值。18世纪英国批评家萨缪尔·约翰逊说过:“莎士比亚的剧作,按照严格的意义和文学批评的范畴来说,既不是悲剧,也不是喜剧,而是一种特殊类型的创作;它表现普通人性的真实状态,既有善,也有恶,亦喜亦悲,而且错综复杂,变化无穷。”与莎士比亚剧作艺术高度比肩的,如《红楼梦》《战争与和平》《悲惨世界》等世界文学名著,具有超越“时代、种族、环境”的能量。好的网络文学作品是类型文的标尺套不住的,作家写作的意义和价值也超越了类型文的范畴,这样的作品未必是商业成绩最好的,却是最有经典性指向的。

  尽管学者对网络文学元年到底是哪一年存在争议,但网络文学的创作都将是“年轻态”并且长期处于发展之中,而网络文学的理论研究和鉴赏批评也必然需要不断引进新方法、新观念。唯有如此,网络文学才能在经典化的大道上跨界发展,成为文化强国建设和文化输出的重要原动力。

  《光明日报》( 2021年10月20日 1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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