抄袭者被奉为导师,综艺节目的标准在哪里
作者:牛梦笛
近期,此前因抄袭剽窃被法院作出终审判决的两名影视从业者,以导师与特邀嘉宾的身份活跃在荧屏之上,在节目中对选手进行非专业的指导,引起了舆论的轩然大波。大众除了对这两位艺人之前抄袭拒不道歉的态度感到不齿,更对他们在几档综艺节目中的出位言行嗤之以鼻。在角色竞演综艺节目中,两人挑选演员时与资深演员、导演等其他导师的标准格格不入。一个喜欢颜值,明明说好依据演技实力决定演员分级,遇到零基础的高颜值小鲜肉却瞬间转变了态度;一个钟爱流量,宣称自己“从来都是只重演技,不用流量”,实际上却说一套做一套。
两人的行为不仅引发了网友吐槽,也遭到了业界同行的抵制。日前,156名影视从业者联合签署了《抄袭剽窃者不应成为榜样!——部分影视从业者致媒体公开信》。信中指出:“有抄袭劣迹的编剧、导演以节目导师、嘉宾的面目出现,在节目内外进行话题炒作,以此追逐点击率、收视率,博人眼球。”此信一出,再次在网络上掀起轩然大波,将这两位有抄袭前科的“导师”频频送上热搜,也让156名影视从业者集体抵制的行为演变成了一个文化事件。其实,这些影视从业者不光对这两位抄袭者在节目中当导师的设置有一肚子意见,还对平台在选人用人方面不谨慎的问题提出质疑。吸毒嫖娼、偷税漏税的艺人受到了严惩,一些有道德问题的艺人也被限制出镜,为什么有剽窃抄袭行为的人,反而被资本和平台追逐,在导师和行业精英人士的位置上泰然自若?毋庸置疑,话题和流量是问题的根本所在。
选秀竞技类综艺节目的导师,即便不是业界德高望重的泰斗,起码也应该是兼具业务水平和职业操守的行业精英。然而,在资本的裹挟下,流量成为衡量作品成功与否的重要指标,话题度则变成助力作品获得流量的一大法宝。一些节目在播出期,费尽心思制造话题,花大价钱买微博热搜,以维护数据表面的光鲜。在这种思路的指导下,行业标准可以一再降低,抄袭者凭借自身的流量和争议,成为综艺节目里的红人,获得了与业界著名导演等平起平坐的地位。在平台方和资本方的眼中,抄袭者身上不光彩的“污点”,反而成了可遇不可求的关注点。为了蹭热度,创作者不惜代价地炒作抄袭者的各种不当言行,用“招骂”的方式换取流量、收视成绩乃至经济效益。
抄袭者不只在综艺节目里是香饽饽。近年来,他们在影视生产制作领域也是混得风生水起。影视业在流量和资本的裹挟下,出现泡沫化倾向。对于抄袭者来说,行业泡沫正好为他们提供了赖以生存的土壤。他们努力迎合部分年轻观众,为了满足其猎奇心理、拜金心态,在作品中贩卖赤裸裸的欲望。在他们的身体力行和推波助澜下,影视市场上涌现出大量“宫斗”“架空”“甜宠”和“玛丽苏”等缺乏精神内涵的产品,在观众尤其是青年群体中产生了不良影响。此番,具有争议的抄袭者光明正大地站在综艺节目的C位迅速出圈,随便发表个言论就能在热搜榜上挂几天,不但获得了流量和热度加持,还能为自己的新作品融资。如此违背艺术生产逻辑和影视行业规则的事情如果继续下去,让那些认真敬业、致力于输出原创作品却因话题度不够而得不到社会充分关注的业内人士怎么想?
这种“审丑”行为应该及时被制止。此次156位影视从业者联名发声,不只是点名批评个人,更是担心行业风气会被少数不务正业、投机取巧的行为带偏。建立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呼吁更清朗的行业风气,才是善莫大焉。莫让抄袭者当导师,并不是要封杀他们。他们若能吃一堑长一智,经此一役后,潜下心来,深耕创作,用自己的真本事、硬实力打造出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作品,或许还能重新获得行业的信任和观众的认可。平台方和资本方也应把社会责任放在首位,不应为追逐眼前的小利,而破坏市场秩序,阻碍行业的健康发展。156名影视行业从业人员的联名信,批评的是同行,抵制的是平台,但他们更希望用共同发声的方式改变鱼龙混杂的现状、用实际行动匡正影视行业的风气,为文艺作品的高质量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光明日报》( 2020年12月30日 1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