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高速公安开展秋冬季道路交通安全整治“百日会战”查获2辆超员车辆
本网讯(李佳芳 通讯员 刘欢)
为认真贯落实彻公安部、四川省公安厅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部署视频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秋冬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切实为广大群众出行创造安全畅通、和谐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近日,四川高速公安四分局四大队在开展秋冬季道路交通安全整治“百日会战”工作中查获2辆超员车辆,及时消除了交通事故隐患。
10月23日14时59分许,眉山警务责任区民警在G0512成乐高速公路眉山收费站设设卡开展秋冬季道路交通安全整治“百日会战”工作,迎面驶来一辆川Z2VR××小型轿车,民警检查时,驾驶员彭某似乎有意在躲避。透过车窗,民警发现车内人员较多,存在超员嫌疑。民警立即指令驾驶员到收费站广场停车。打开后车门时,民警发现车内坐满了人。经查,该车核载5人的车里竟乘坐了6人(包括一个小孩),超1人。
10月24日14时50分许,眉山警务责任区民警在眉山收费站执勤时,对一辆川Z5F2××小型轿车例行检查,当驾驶员赵某某打开车窗后,民警发现,原本核定载客人数为5人的车辆,后排座坐了3人,副驾驶一大人怀里还抱着一个小孩,加上驾驶员总共坐了6人。经询问,驾驶员赵某某觉得多载一个小孩超员没什么大碍,就侥幸上了高速。
执勤民警对驾驶员彭某、赵某某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其实施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以外的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违法行为开具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彭某、赵某某将受到罚款200元、记6分的严厉处罚。
四川高速公安提醒广大驾驶员,车辆超员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广大驾驶员切不可因为图方便,超员载人,这不仅要受到交警的严厉查处,一旦引发交通事故,后果不堪设想。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请不要超员上路行驶。“小孩也算超员吗?”很多驾驶员对此不以为然,心存侥幸。判断是否超员,只需看行驶证上核定的是几人,多一个人,哪怕是婴儿也算超员。安全无小事,超员无疑给行车带来一定的风险,一旦发生意外,后果不堪设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