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警方抓获一名涉嫌“帮信罪”嫌疑人
本网讯(李佳芳 通讯员 福公宣)
“买卖银行卡、电话卡及对公账户等行为,为各种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提供了便利,公安机关持续加大打击涉电诈黑灰产犯罪力度,斩断电诈犯罪黑灰链条,守护好群众的财产安全。”
——主办民警蓝超华
买卖公民个人信息、手机卡、银行卡、对公账户等违法犯罪行为,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提供帮助。其中,除了收购银行卡的犯罪分子,还有一些人出售、出借自己的身份信息牟利,因为一些蝇头小利,成为不法分子的帮凶。近日,深圳市福田警方抓获1名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嫌疑人,缴获一批涉案银行卡。
▲民警抓获嫌疑人黄某
轻信他人落入骗局
截留赃款非法获利
黄某靠打零工维持日常生活,经济不宽裕的他一直想找兼职,陆陆续续加入了许多兼职群。一年前,黄某在某个兼职群中认识一网名叫“明天过后”的人,对方自称可以帮忙办理贷款,只需要他提供银行卡、U盾及密码、手机卡、身份证照片等资料。黄某自己没有抵押物,无法办理贷款,所以就准备好了所需资料后,交给“明天过后”帮忙办理。
半个月后,黄某联系“明天过后”,想咨询贷款进度,没想到社交账号已经被拉黑,电话也联系不上,担心出问题,他便到银行把银行卡销户。在销户时发现账户中竟然有4010元,随即将该笔资金据为己有。
这次轻信他人却意外获利尝到甜头后,黄某看到了一条发财“捷径”。
这之后,看到有人需要身份信息帮忙注册公司,黄某就应允帮其办事;如果有人发布消息说可以帮忙贷款,他便请他们帮忙办理。几个月内,黄某先后两次将自己新办理的银行卡、U盾及密码、手机卡、身份证照片等资料给他人使用。
资料借出后,一旦联系不上对方,黄某就去银行注销银行卡。在注销银行卡时,看到卡内有钱,他便全部取走。
出借的银行卡涉多宗电诈案
警方上门才知违法犯罪
这轻松到手的钱,很快便被黄某挥霍一空。直到几个月后警方找上门来,他才得知自己出借银行卡的行为涉嫌犯罪,取出的款项都是电信诈骗案的赃款。
原来,帮忙办贷款、找人注册公司这些消息都是幌子,这些人实际是买卖银行卡的犯罪分子。他们利用黄某提供的银行卡为电信网络诈骗提供资金流转渠道,骗取被害人钱财。
掌握了嫌疑人黄某的犯罪事实证据后,民警立即展开侦查,在某宾馆将卖卡其抓获归案。经调查,黄某借出的银行卡涉及多宗电信诈骗案件,累计涉案金额25.6万元人民币,黄某共截留赃款18020元。
目前,嫌疑人黄某已被福田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民警审讯嫌疑人
民警蓝超华表示:“我们不断完善办案机制、强化队伍,确保发案后攥指成拳、精准研判,力争精准高效打击违法犯罪,用忠诚担当全力守护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
警方提醒
福强派出所民警蓝超华表示:
出售、出借银行卡、电话卡、对公账户等证件、账户给犯罪分子,会影响出售者的个人信用,严重的可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市民一定要提高防范意识,避免成为帮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