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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助力乡村文化振兴

时间:2021-03-03 14:26:46 来源: 中新网 作者:白浅

       文化振兴是乡村振兴的灵魂,关系乡村持续发展的内生动力。健全完善农村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帮助乡风文明融入现代文明,才能实现农村居民精神领域的美好愿景,勾勒出乡风文明美丽的版图。

  改进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的有效供给。首先,要促进农民自主供给。农民作为公共文化服务的享用者,也应该成为供给者之一。要挖掘好农村文化的人才资源,鼓励更多的农村有志人士回归家乡舞台。要合理配置好文化资源,促进乡土文化向公共文化服务转化,实现乡土文化的提质升级。要扩大对乡土文化的挖掘与保护,进行创造性传承。其次,要利用“互联网+公共文化服务”模式,构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有效供给的新突破。要大力推进广播电视村村通、农村电影放映、信息共享等文化惠民工程,推广村级淘宝网店、村级免费上网服务站等,让广大农民通过网络,免费观赏各类文艺活动,体育赛事。要引入市场主体,提升公共文化服务平台运营效果,避免出现“僵尸平台”的情况。最后,要建立完善意见建议收集反馈机制。要系统化、常态化征集基层群众公共文化需求信息,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满意度调查,以提升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供给的精准度和满意度。要充分发挥疫情期间建立的村民小组微信群作用,畅通村民意见表达渠道,促进乡村公共文化服务的质量提高。

  完善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管理机制。首先,要完善政府统筹协调机制。建立健全由党政部门主要领导,相关部门参加,文化部门具体协调的工作机制,形成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合力。其次,要依法依规管理。要严格落实有关法律法规和具体实施要求,为每个乡镇综合文化站(中心)配备公益性服务岗位工作人员,规模较大的乡镇可适当增加。落实“县聘乡用”“县聘乡管”政策,破除综合文化服务岗位“专岗不专用”现象。文化部门要完善内部管理机制,特别是引入社会力量参与评价考核机制,不仅要把场馆设施建好,还要使用好,管理好,发挥好。最后,要完善目标考核机制,依法将公共文化服务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建立健全公共文化服务绩效评估和监督检查机制,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工作落地见效。

  加强保障工作,加快建设进度。一是,政府应制定相关财政政策,以村民对公共文化服务的需求为参考,建立相应的财政投入体系,规范化、因地制宜、与时俱进建设农村公共文化基础设施。二是,对经济社会的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并以分析结果作为前提,配套相关服务专项资金,着重保重点,保基本,保运转,要落实农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公益文化岗位补贴政策,对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的基础设施,制定定期维护和更换的相关规范条款。三是,对建设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管控,制定科学的监督管理制度,确保建设资金的有效使用。四是对于政府及文化、体育等主管部门,可以以政府购买、项目补贴或者奖励等多种方式,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和民间力量向农村提供公共文化服务。

  建设高素质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人才队伍。首先,加强基层文化工作人员培训。通过外出观摩、集中学习等多种方式,对文化服务农民的方式、丰富服务的内容等方面进行培训,帮助乡镇农村文化工作人员提高技能、升华自身综合素养,更好服务农民群众,早日实现文化振兴。其次,完善人才管理制度。政府及文化、人社等相关部门,要健全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人才的引进、培养和激励机制。对现有人才开展相应的专业技能培训,同时还要提高招纳引才的能力。不仅要把已有的人才培养好,利用好,更要充分补充力量,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最后,要提高社会力量参与的积极性。政府要不断优化相关策略,对主动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社会力量给予政策、税收优惠等鼓励,加大力度建设民间文化人才队伍工作,对其在教育培训、评定职称、项目申报等方面给予更多机会。(白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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