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访
时间:2025-07-15
来源: 中国公安文学精选网
作者:邵一飞
上访是老百姓和政府之间的事情,正规说法是,人民群众到上级机关反映问题并要求解决。但有些时候,信访部门也会遇到一些很“特殊”的上访者,左右为难。
某单位几名民警通过艰苦工作,掌握了一伙贩毒嫌疑人的活动情况,并大致摸清了这伙人的落脚点。时机成熟时,民警果断收网,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在带路人的指引下,冲进了某出租屋,把屋里的一男一女带了回来。一问话,才知道抓错了人。原来,在朦胧的夜色中,带路人精神高度紧张,竟搞错了房间,带着民警抓错了人。
民警和所领导赶紧赔礼道歉,做了解释工作,并依法给予了适当的经济赔偿。这男女二人当时并无异议,处理完毕后,即自行离去。男女二人系夫妇,在广州做小生意,已育有一个九岁的男孩子。
没想到,隔几天,这男女二人又来到了派出所,称那女人因受到突然刺激和惊吓,精神已经有些失常,生活无法自理,要求公安机关赔偿二十万块钱的“精神损失费”,否则就要上告。民警做了大量的解释工作,仍然无效。
自此,这男女二人就几乎成了上访“专业户”,每天早上八点准时走进公安局的信访接待室,有时候躺在椅子上,以头撞墙,喊叫呼啸;有时候专门挑人多的时候躺在大门口的地上,打滚哭闹,说公安局冤枉好人了;有时候一把鼻涕一把眼泪地诉说自己生活的艰辛;有时候还大唱从前的革命歌曲。最后就一个劲儿地要求赔偿二十万块钱,说公安局多的是钱。如果你跟她谈问题,她就装疯卖傻;如果你不与之交谈,她就大吵大闹。其夫则安静地站在公安局的大门外面,抽着香烟等候。到了下班的时辰,那女人就自己走出大门,与其夫一起打的回家。次日,准时又再来。
可以说,上访是法律规定的一种权利,没有人可以干涉。但有时候一不小心,上访也会变成一些人的生活习惯。
编辑:刘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