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的历史传承
时间:2024-12-27 10:04:20
来源: 法治文艺委
作者:陈鸿宜
文字,是文明社会的第一灵魂。上世纪中叶以来,除安阳殷墟之外,在北京昌平,河南郑州,山西洪赵,陕西长安、扶风、岐山等地,都批量性地发现了原始甲骨文。五/六千年甚至上万年前,在时空跨度如此巨大的范围内、就有风貌高度一致的刻符与甲骨文字在流通,其形音义能为互不统属的各酋邦所共识,共用,简直匪夷所思。这就标志着:从一开始,这种刻画文字就是我华夏居民所共创/共有而共享的高级文化产品;从一开始,我们华夏这一伟大“文明共同体”就怀有一颗相通的心。
中华文明之文化芯片,从甲骨文开始,就是形音义一体的。它的造形在不断变动中,但始终保持着后者对前者一一对应的关系,这是它传承不绝的密码,确保了中华文脉的不致中断。在此前提下,它经历了多次脱胎换骨式的字形大变化:
(1)篆字,实现了文字结体方正化、运笔线条化,象形意念化的变形,形成了中文方正/端庄/稳重/平衡的民族品性,千古不变。
我们注意到:甲骨文的象形尚未真正摆脱图画式,篆字象形则是意念性的,如日月山川草木舟车,不再追求图画式象形,谁见过方正如”日/目”的太阳与眼睛呢?但人们照样称其为象形字。新旧字形不同,但一一对应,保证了形音义的历史传承。
(2)隶字,它运笔多样化,将单一的线条变为横直撇捺点折钩挑,这才是真正的文字革新;结体法定化,比如声旁在左,形旁在右;又如邓郑陈陆这些古老姓氏字,其偏旁原是”邑/阜”,都被同一个”阝”符号代替了;这,离开法定化是行不通的。再说造形审美化,秦隶笔形有挑波,全字长宽符合黄金分配律,很美,更适于排版。秦隶又大力推行形声造字法,形旁意义归类,声旁音义传承。形旁,建立在对客观事物做逻辑归类的基础之上。一个字的形旁,是从草/从木还是从禾,是从土/从石还是从玉,是从缶/从瓦还是从皿,可否变通,大有讲究; 一个字的声旁,必定表达一项明确的音/义;有了它,就能保证文字之原始义、孳生义之间的传承关系,故形旁可变,声旁不变。又有音近义通之说:如浅,笺、贱、残、钱、栈,皆为同类中之单薄弱小者;杠、江(苏南音)、缸、红(女红)、虹、肛,皆为同类中之醒目强壮者,就因为声旁承担了音义传承责任。
(3)楷书,它综合了篆/隶的优势,造形审美化,运笔个性化,表义精确化,信息存储当代化,其博大精深,世界仅有。历史上,唐人把楷书写法归为正体、通体、俗体三种: 经典出版、政府公文、科举考试用法定正体字,以保证形音义的统一性、稳定性、严肃性;一般人际交往、社会通俗读物,则可以用通体字,保留其群众性、便捷性;有些地方话的用字、特定行业的专用字,在相应范围内有其适用性,带有特定色彩,故允许用俗体字。三体并存,体现了大唐文化的宽厚包容精神。
(4)印刷体,它是楷书的格式化/规范化变形,有人嫌它太机械、太刻板,这是错误的。它预先适应了机械化/电子化/数字化大批量规范化生产的需要,也保留了进一步改革的余地,谁也无权轻视它。现在,它也在向美术性/装饰性方向发展,以适应社会的多样化需求。
(5)简化字:它适应了信息交流迅速便捷的时代需要,适应了最大多数人渴求文化的需求;基本贯彻了新旧字形一一对应以确保中文之音义传承不致中断的原则,基本贯彻了更精确地表音达义之文字构形的本质要求,而且大多数字形有历史依据,如厂/儿/云/电之类,是先秦旱就有的字,现在仅仅是让其”返祖”罢了。这都应予肯定。
当然,它也有进一步改革的余地,特别是在电子化/数字化的今天。当年,受“文字为录音符号”、“汉字要走拼音化方向”之偏狭议论的影响,简化时,形声字的形旁简化并不多,却把声旁大量符号化了,这就截断了形声字字义的历史传承脉络。比如,同一个“又”字符,代替了“鸡汉难叠”中种种毫不相干的表音达义之部件;而同一个表音部件又不许类推,如溪蹊的声旁就不许用同一个“又”字符来代替,说明这类符号有明显的局限性。又如,进字本从佳(准字去形旁)。佳(准字去形旁),小鸟也。小鸟的行走,只进不退,连夺/奋的繁体字也从“佳”(准字去形旁),皆出于古人对小鸟行走的精准观察。还有:女婿的婿字,原从“士”,指成年男子,并非女性;面貌的貌,汉唐时就通用“皃,白下儿也”,取义肤白小儿(见汉代《说文解字》或唐人《干禄字书》);不从豸,不用“貌”,因为“豸”旁是用在豺豹貂貉之类野物身上的。这很好理解。不知简化字为何没顾及于此。再说,同音归并,是简化字爱用的手法,但它恰恰违背了“字形表义越来越精准化”的规律,那是中文改革的本质要求,不能无视它。米面的面与人面的面混一了,做曲的曲(酒曲)与作曲的曲(乐曲)混一了,干部的干与树干、干旱都混一了,牵连到乾坤的乾,乾隆的乾,虽说规定不简化,但一碰上电子切换,就非乱不可。
一句话,字形变化是有规律可寻的,应照样遵遁。 (2024.12.26)
中华文明之文化芯片,从甲骨文开始,就是形音义一体的。它的造形在不断变动中,但始终保持着后者对前者一一对应的关系,这是它传承不绝的密码,确保了中华文脉的不致中断。在此前提下,它经历了多次脱胎换骨式的字形大变化:
(1)篆字,实现了文字结体方正化、运笔线条化,象形意念化的变形,形成了中文方正/端庄/稳重/平衡的民族品性,千古不变。
我们注意到:甲骨文的象形尚未真正摆脱图画式,篆字象形则是意念性的,如日月山川草木舟车,不再追求图画式象形,谁见过方正如”日/目”的太阳与眼睛呢?但人们照样称其为象形字。新旧字形不同,但一一对应,保证了形音义的历史传承。
(2)隶字,它运笔多样化,将单一的线条变为横直撇捺点折钩挑,这才是真正的文字革新;结体法定化,比如声旁在左,形旁在右;又如邓郑陈陆这些古老姓氏字,其偏旁原是”邑/阜”,都被同一个”阝”符号代替了;这,离开法定化是行不通的。再说造形审美化,秦隶笔形有挑波,全字长宽符合黄金分配律,很美,更适于排版。秦隶又大力推行形声造字法,形旁意义归类,声旁音义传承。形旁,建立在对客观事物做逻辑归类的基础之上。一个字的形旁,是从草/从木还是从禾,是从土/从石还是从玉,是从缶/从瓦还是从皿,可否变通,大有讲究; 一个字的声旁,必定表达一项明确的音/义;有了它,就能保证文字之原始义、孳生义之间的传承关系,故形旁可变,声旁不变。又有音近义通之说:如浅,笺、贱、残、钱、栈,皆为同类中之单薄弱小者;杠、江(苏南音)、缸、红(女红)、虹、肛,皆为同类中之醒目强壮者,就因为声旁承担了音义传承责任。
(3)楷书,它综合了篆/隶的优势,造形审美化,运笔个性化,表义精确化,信息存储当代化,其博大精深,世界仅有。历史上,唐人把楷书写法归为正体、通体、俗体三种: 经典出版、政府公文、科举考试用法定正体字,以保证形音义的统一性、稳定性、严肃性;一般人际交往、社会通俗读物,则可以用通体字,保留其群众性、便捷性;有些地方话的用字、特定行业的专用字,在相应范围内有其适用性,带有特定色彩,故允许用俗体字。三体并存,体现了大唐文化的宽厚包容精神。
(4)印刷体,它是楷书的格式化/规范化变形,有人嫌它太机械、太刻板,这是错误的。它预先适应了机械化/电子化/数字化大批量规范化生产的需要,也保留了进一步改革的余地,谁也无权轻视它。现在,它也在向美术性/装饰性方向发展,以适应社会的多样化需求。
(5)简化字:它适应了信息交流迅速便捷的时代需要,适应了最大多数人渴求文化的需求;基本贯彻了新旧字形一一对应以确保中文之音义传承不致中断的原则,基本贯彻了更精确地表音达义之文字构形的本质要求,而且大多数字形有历史依据,如厂/儿/云/电之类,是先秦旱就有的字,现在仅仅是让其”返祖”罢了。这都应予肯定。
当然,它也有进一步改革的余地,特别是在电子化/数字化的今天。当年,受“文字为录音符号”、“汉字要走拼音化方向”之偏狭议论的影响,简化时,形声字的形旁简化并不多,却把声旁大量符号化了,这就截断了形声字字义的历史传承脉络。比如,同一个“又”字符,代替了“鸡汉难叠”中种种毫不相干的表音达义之部件;而同一个表音部件又不许类推,如溪蹊的声旁就不许用同一个“又”字符来代替,说明这类符号有明显的局限性。又如,进字本从佳(准字去形旁)。佳(准字去形旁),小鸟也。小鸟的行走,只进不退,连夺/奋的繁体字也从“佳”(准字去形旁),皆出于古人对小鸟行走的精准观察。还有:女婿的婿字,原从“士”,指成年男子,并非女性;面貌的貌,汉唐时就通用“皃,白下儿也”,取义肤白小儿(见汉代《说文解字》或唐人《干禄字书》);不从豸,不用“貌”,因为“豸”旁是用在豺豹貂貉之类野物身上的。这很好理解。不知简化字为何没顾及于此。再说,同音归并,是简化字爱用的手法,但它恰恰违背了“字形表义越来越精准化”的规律,那是中文改革的本质要求,不能无视它。米面的面与人面的面混一了,做曲的曲(酒曲)与作曲的曲(乐曲)混一了,干部的干与树干、干旱都混一了,牵连到乾坤的乾,乾隆的乾,虽说规定不简化,但一碰上电子切换,就非乱不可。
一句话,字形变化是有规律可寻的,应照样遵遁。 (2024.12.26)
编辑:姜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