且看当代新儒学如何扭曲经典 ——对台学版《近思录详注集评》的文史纠谬
[正文]
就如同《论语》之对于先秦儒学一般,《近思录》之对于宋明新儒学(含北宋四子之道学/南宋朱熹之理学/明代王阳明之心学)挺重要的,故我一直想找个带有现代解读的好本子来瞧瞧。近日,有机会获睹陈荣捷先生的《近思录详注集评》一书(台湾学生书局出版,),好不高兴!据北大教授陈来说:陈荣捷先生(1901—1994)是“20世纪后半期欧美学术界公认的中国哲学权威,英文世界中国哲学研究的领袖,也是国际汉学界新儒学与朱熹研究的泰斗。”他“学风平实缜密,治学精审严谨.....是朱子学研究当之无愧的典范”。”(陈来·二零零七年元月六日写于哈佛旅次)如此杰出人物,自当百倍敬重;他的书,怎能不认真品读?
第一、从《近思录详注集评》之定名说开去:其错谬开篇就是
《近思录》原初的内容是由两部分组成的:一是朱子亲自摘编的北宋四子之道学语录;二是朱子本人的理学论述。简言之,“四子语录”加“朱子语录”便是《近思录》原稿的全部内容,它是宋明新儒学的奠基石,它大大提升了传统儒学的思辨性、哲理性。
当年,朱子编成了《近思录》,引起学界的极大关注,首先是朱子的道友与朱门弟子,而后有元明清的何基、薛瑄、高攀龙、王守仁、顾宪成等,他们都是把北宋四子语录和朱子语录作为理学之整体对象来认知和评品的;他们又各有增益,形成了我国“近古新儒学”风潮,经久不衰。在出版界,则以南宋学者叶采编印的《近思录》为最早、最成功、影响最深广。叶采是《近思录》定型/问世的第一功臣。后来清人茅星来讥讽叶氏太粗疏,便自下苦功“取周张二程全书及宋元《近思录》刋本,参校同异”,仔细进行精加工,出版了他的《近思录集注》。其时,另一位清代学者江永,也出版了自己的《近思录集注》。江氏的新书比当初朱子自编的那本《近思录》原稿来得更充实、更完美,但不离其宗,不变其质,也不改其语录体例。 一句话,今见之传本《近思录》是历史地完善起来的,其中包含了“四子语录”“朱子语录”加上宋元明清诸学者之评注语录。三者缺一便是不完整的。它证明前人早已为《近思录》研究开出了一条畅达的学术大道,为当代《近思录》研究所无法绕开。
本书名为《近思录详注集评》,它便引导我从1.《近思录》、2.详注、3.集评这三个方面来品读其内容。
是书开篇的《引言》说:“《近思录》为朱子与吕东莱所合辑,采取北宋周濂溪,程明道,程伊川,张横渠四子之语五百二十二条,分十四卷。”(台版《引言》第1页)并以专文列出《近思录》征引的14本四子书名(见台版《引言》后之第23页)。这就为《近思录》内容做了明确的界定:它限定为十四本书的“四子语录摘编”,却不含朱子本人的语录,谬也。
该书《引言》又说:本书取自《近思录》和“集评”之条目共1300条,包括日韩学者语、宋元明清学者语在内;其中最重要的是“朱子语”达800条以上,乃陈先生用20年工夫仔细搜罗、甄别、爬梳、抉剔相关文献的成果。这就表明:是他将朱子语、四子语、日韩学者语、宋元明清诸学者语汇聚在一起并加以辨析的,是他对既往的相关文献一一做了再搜罗、再甄别、再查证与再注释;这全都反映在本书最有价值的“详注”中了。而只有“详注”才是他的个人贡献,才是本书问世的理由,才体现他的学术思想和学术风貌,才是这位当代新儒学宗师享誉世界的原因,我当然要特别认真地读此“详注”。
然而,世上事怕就怕认真二字。我在认真展读该专著时,竟意外发现其中却充塞着众多文史谬误,这让我大为错愣。因为这些谬误,特别是关于先秦儒学的文史常识之谬误,大多在中国学生应知应会的常识范围内,根本无关乎儒学的学术是非与新旧,但对学生而言却又至关重要,而本书恰恰是由台湾“学生书局”出版的! 这就逼着我加倍认真地去查阅原始资料,追寻答案,爬梳“当代新儒学”的真相。现将我的发现披露于次,以求证于大方之家。
初读《近思录详注集评·引言》时,即发现其对朱子与吕东莱的简介,以及对二程的简介,多有可疑之处。比如:(一)东莱与朱子的关系。注者说,“两人通讯甚频。学术讨论甚多,在在不相为谋;私事亦不少,则情投意合。”(台版第4页注3)这是说:朱吕二贤学术上在在不相为谋,私事上倒情投意合,看来他俩只是一对世俗的私交密友罢了。这难道是真的?注者在前文不是分明说过《近思录》初稿正是二老学术上“相与为谋”的产物吗?不是分明说过“朱、吕同叙于朱子之寒泉精舍,参酌审慎”而详定《近思录》底本的吗?读者真不知道该如何择别此类自相矛盾的文字了!(二)对二程的介绍。据说,陈先生对北宋二程兄弟是下了一番硬工夫去考证的,连某一句话到底是谁说的他也反复考辨、一再加注,虽明知二人思想一致,话出谁口都一样,但他从不放松考证;然而,《引言》中讲到兄弟二人的官职时,一说程明道先生“置乡民为会社,于为太子允中”。(台版第4页注5),话却说得文理不通。再说程先生“三十八岁授太子允中,权监察御史里行”。(台版第413页)还说程先生“管句西京国子监”之类(台版第5页注6)。按:”于为太子允中”句,宋代朝官有“太子中允”而非“太子允中”,且何为“允中”?你读懂了唐宋之朝官职名了吗? 又,宋代有“管勾西京国子监”之职,不是“管句西京国子监”。因为“管勾”“勾当”之类,才是东京坊间通用语----《近思录》的注者终生研究二程,到头来,连明道/颍川俩的官称也没弄清楚,这就太奇怪、太离谱了,他们可是北宋道学之祖呀。有此类谬误压轴,憬倘巳绾涡湃文阈量喽锤吹目急婺�? 如此作派,又怎么取信于中外读者的呢?
不意随着内文的展开,本书“详注”中居然连连蹦出一个又一个文史错误,对世人尽知的儒学之名典佳句,竟也敢作离奇妄说。说到底,本书是为普及儒学、传授新儒学服务的,而它对《易》《书》《礼》《论》《孟》等经典的用典/文句做训释之时,除考证出处外,鲜见有到位而合格的义理疏通:其引用的文史掌故有限,然只要是概述,往往是粗略/扭曲而错乱的,文字比原典还艰涩,文句又常有误断/误植之处,荒诞得让人吃惊:更不要指望其对宋明理学之基本术语做通俗训释了。注者说:“《近思录》为我国第一本哲学选辑之书,亦为北宋理学之大纲,更是朱子哲学之轮廓。” 书中的“详注”,理应帮助读者认识这一切,然而,它不能。注者又说:该书是为“修身养性”,为“化成天下”而作,而不是图个“博闻强记”,不能“玩物丧志”。这很好;可是,看看《详注》的具体面貌,与此主旨可谓“在在不相为谋”!谓余不信,请看下文揭示的实例。
第二.《详注》的头等谬误是任意扭曲儒学的文史常识
本书对《易》《书》《礼》与《论》《孟》等先秦儒学经典及其掌故,仅是一再反复注明其出处而已;即使在不得不做一点语义训释时,也鲜见有合格而到位的文义疏通:至若其对相关文史的概述,又往往是粗略而错乱的,文字比先秦原文还艰涩。据说此人此书在境外评价极高,那只是旁证了境外汉学界对中华文史的认知也不过如斯,还能证明什么呢?
下面,就让我们来看看他是怎么纂乱/扭曲儒学名典的,那可都在中学生知识范围内。
(一)乱解“六经”,不识“三礼”
陈荣捷先生在本书之《引言》第2页介绍说:本书注释中“有词必释,有名必究,引句必溯其源。不特解释,且录经典原文,以达全意。” 果真这么做,很好;实际上并非如此,背道而驰者俯拾皆是。
例1.本书卷三第57条:“人见六经,便以谓圣人亦作文。”
台版第125页陈先生注释“六经”时说:《书》《诗》《易》《礼》《乐》《春秋》。此后,他便很得意地借机推出了他本人的“发现”,他特意申述说:“《乐经》早佚,宋儒以《周礼》代之。”。照他的这一说法,宋元明清时的“六经”便是《易》《书》《诗》《礼》《春秋》加《周礼》了。台版第125页注文是这样说的,台版第556页还是这样说的,可见注家对这一谬说是何等重视。然而,这是真的么?可信么?
【评】原文重心在澄清众人“人见六经,便以谓圣人亦作文”的糊涂认识,认为圣人也在一心琢磨怎么把文章写得漂亮点,以求上司赏识。这便是“作文”,不是修道。注家绕开“圣人亦作文”不论,却随口捏造出宋儒以《周礼》代《乐经》的谣言。《周礼》本身只是“礼经”之内容之一,它又安能与《礼经》相并称而代替《乐经》?
例2.本书卷十四笫13条:(文中子)“他只见圣人有个六经,便欲别做一本六经。”
台版第556页陈先生再注六经时又说:《书》《诗》《易》《礼》《春秋》《乐》。他又乘机再次交代:“《乐经》早佚,宋儒以《周礼》代之。”可见这可不是偶然的笔误。
【评】此论不知从何而来。他想用捏造来彰显自家的独见。《周礼》是”三礼”之一,是专讲周代之礼制的典籍;而《乐经》则是研讨上古乐理/乐道/乐曲/乐器/乐教的专著,自成学术体系,人们又怎能以“周礼”代“乐经”呢?又有哪位“宋儒”曾用《周礼》去顶替《乐经》呢?历史上,自从《乐经》失传之后,人们便径称“五经”了,世上从无把《易》《书》《诗》《礼》《春秋》与《周礼》并列为“六经”的荒谬事。这种荒唐捏造,居然还被注家反复申说,贯串全书。这般公然造谣,严谨的学人是绝不敢的。用它来骗骗洋人/骗骗伪汉学家,也未必能得计,想蒙混中国文人,不行,想蒙混中国学生更是缺德。
例3.该书卷八第9条:(朱子曰)“某尝要取三礼编成一书”。
台版第489页陈注“三礼”:《大戴礼记》《周礼》《礼记》。
【评】此注大谬:三礼,应指《礼记》《仪礼》与《周礼》这三本书。西汉人将它们合编为“礼经”。朱子说“某尝要取三礼编成一书”,是要作三书的理学新注,类似“四书集注”一般。陈氏此注有三错:1.不知《礼记》有大戴礼记/小戴礼记两个版本,是一错;2.把《大戴礼记》与《礼记》并列为二书,是再错;3.根本不知有《仪礼》一书,更是大错----汉人戴德(大戴)、戴圣(小戴)叔侄先后整理之“礼记”,人称《大戴礼记》、《小戴礼记》。汉人把两种本子合称为《礼记》,连同《仪礼》及《周礼》简称“三礼”,总称为《礼经》,与《易经》《书经》《诗经》《春秋经》合称为“五经”;于是行世。此后,世上很少有人再提“六经”的。注者似乎连这点最起码的儒学常识也没有。“六经”“三礼”这类词头,对中华学人来说,是最最基础的文化常识。你的“详注”不详也就罢了,居然颠倒错乱至此,让人齿冷。
看来,陈先生研讨学术的功夫并未过关,其学术素养离“宗师”水平也太远太远了。下面再来看看他是如何扭曲经典原文的。
(二)扭曲《尚书》,降解崇高
例1.本书卷二之第27条:“明道先生以记诵博识为玩物丧志”。
台版第98页陈注玩物丧志的出处:“《书经·旅契》第六节”。
【评】该注仅交待了“玩物丧志”一语的出处是《尚书·旅獒》篇第六节,它无助于解释“玩物”何以会“丧志”? 丧什么“志”? 故此注无效。又,陈氏对名典的出处好像十分重视,常一再重出,不厌其烦;却把《尚书·旅獒》篇错成了“旅契”,不知何解。连学人皆知的尚书篇名也错得如此古怪!
当年,西戎土邦向周成王进贡了一只“獒”,老臣召公进谏说:“天子不能接受这类珍稀玩好,以免玩物丧志。”程颍川先生引而伸之,认为文人们摇笔杆子写文章,一心求美以取悦于上(如:宋初的骈文写作之风曾一度弥漫文坛),这也是物欲支配下的一种奴才心态,同样是“玩物丧志”;因而二程主张求道不求文,修道不“作文”。这对遏止宋初骈文风气有益。这是北宋道学名典,“近思录”注者又怎能忽略它?
例2.该书卷二第1条:“志伊尹之所志,学颜子之所学。”
台版第66页陈注伊尹之志:“伊尹为殷之贤相,协助成汤建立商朝。汤之孙太甲无道,放逐伊尹,三年后, 太甲悔悟,召之归。”
【评】这又是一段扭曲的妄说。伊尹事迹见《尚书·商书·伊训》等篇,《史记》更详。这,学者无不熟知。当年,伊尹凭老臣身分,把新上台即任性而为的青年太甲流放到商汤的陵园守坟去了,为的是促其悔过(后世修陵园,便有不忘先辈恩德之意)。三年后,太甲真的悔过改正了,伊尹便返政于他,自己则放心地归隐去了。由是,君臣双双垂名于青史。在这里,起关键作用的是“伊尹之志”。陈荣捷之注颠倒了著名历史史实,表述得很荒谬,根本无法引领读者去理解"伊尹之志"。
《孟子·公孙丑章》云:公孙丑曾就“伊尹放太甲”一事询问孟子怎么看:“贤者之为人臣也,其君不贤,则固可放与?”孟子曰:“有伊尹之志则可,无伊尹之志则簒也。”此“伊尹之志”自有其特定之所指,是《近思录》注家所必注/应注的内容。
《尚书》说:伊尹惟恐其君不得为尧舜,惟恐其民一人受饥寒,凡一见此等情形,他就“若挞诸市”般难受---可见“伊尹之志”是一种圣贤担当、历史责任、爱民情怀。儒家知识分子积极入世,梦中都想当帝王师,成伊尹业,但孟子告诫说:“有伊尹之志则可,无伊尹之志则篡”!孟子原则上并不反对“诛独夫”,何况流放不贤之君?但其言行尺度很严。本文正是要求学者要正确树立伟大的伊尹之志,其建标很正、很纯、很高、很严。像陈氏《详注》这般胡乱扭曲太甲与伊尹之事,以冷酷心态看待伊尹君臣关系,只能降解崇高,走向庸愚。他注入了什么新意么?没有,一点也没有。陈荣捷离儒家倡导的“伊尹之志”何其远也。
(三)窜乱《礼记》,言不及义
例1.该书卷二第25条:“人苟有朝闻道夕死可矣之志,则不肯一日安于所不安也。何止一日?须臾不能。如曾子易箦,须要如此乃安。”
台版第372页陈注夕死可矣一句,只注它出自《论语·里仁第四》第八章。注“曾子易箦”出自《礼记·檀弓上》第十八节,并概述其事说:“曾子病革,举扶而易以身分相应之箦,反席未安而没。”这一概述含含糊糊,言不及义。
【评】陈注对“朝闻道,夕死可矣”不置一词,只介绍了它的语源;而释《礼记·檀弓上》“曾子易箦”之史例,为“举扶而易以身分相应之箦”,此语粗略而艰涩,言不及义,无助于疏通文理,无益于训说本旨,又是一条无效之注。
原来,曾子病得很沉重,亲人们在身边侍立,一位小童冲口而言:“爷爷,您躺的席子好漂亮呀,只有大夫才能享用它呢!” 曾子一听,急了,立刻让儿子“快给我撤换掉席子!我不该躺大夫之席!我可不能越礼!快给我撤换掉!”儿子劝道:“你病了,等天亮了再换,好吗?”曾子说:“君子之爱人也以德,细人之爱人也以姑息。吾何求哉?吾得正道而去,不好吗?快给我撤换掉!” 不得已,众人忙把他搭起来,换上了普通席子。“曾子返席未安而亡”,他走得很安详——这是古贤重道守礼、严以律己的典范。他真正做到了“朝闻道,夕死可矣”,甚至是“闻道即死”他也心安理得。可是,陈氏《详注》却说得含糊不清。这是道学的又一名典,陈氏注者避而不谈,他就是这么糊弄人的。
(四)庸俗化《论语》“曾点言志”之清逸/自在
例1.本书卷二第32条;曾点言志,以为“暮春者,春服既成,冠者五六人,童子六七人,浴乎沂,风乎舞雩,咏而归。”
台版第104页陈荣捷注曾点言志:《论语·先进第十一章》:“门人四人侍坐。孔子谓各言志。曾点欲浴手与衣裳于鲁城东南之沂水,而乘风舞于求雨之坛之上。”
【评】《论语》中孔子谓各言尔志一节,曾经进入中小学语文课本。这段话并不深奥,人人爱读,学者皆知。曾子表达的愿望“暮春者.....咏而归。”其意境清逸、宽松、自由、抒畅,当场就赢得孔子的热情赞许。而陈氏却偏偏扭曲了说,曾点一伙“欲浴手与衣裳”,还想乘风起舞。这算什么志向?“欲浴手与衣裳”,连话也没说得通顺点,与春服既成也不搭界。好端端的一段清逸/自在的高士心态之形象表白,却被注家解说得如此庸俗,不知它是哪一家的“新儒学”?
另,唐韩愈曾说:暮春非“浴乎沂”之时,可改为“沿乎沂”(沿着沂水去春游)。上古浴/沿二篆字形似易混,改为“沿乎沂”,在文义/文理上也说得通,甚至更优。但因无版本依据,只好作罢。相比之下,陈注的孟浪就太突兀了。
(五)将《孟子》典故胡乱戏说,模糊伦理
例1.《孟子·离娄第四》原文:郑人使子濯孺子侵卫,卫使庾公之斯追之。子濯孺子曰:“今日我疾作,不可以执弓。吾死矣夫?”问其仆曰:“追我者谁也?”其仆曰:“庾公之斯也。”曰:“吾生矣。”其仆曰:”庾公之斯,卫之善射者也。夫子曰吾生,何谓也?”曰:“庾公之斯学射于尹公之他,尹公之他学射于我。夫尹公之他,端人也[端人,用心不邪僻之人],其取友必端矣。知我是其道本所出,必不害我也。”庾公之斯至,曰:“夫子何为不执弓?”曰:“今日我疾作,不可以执弓。”曰“我不忍以夫子之道反害夫子。”竟如孺子之所言,放了他一条生路。
台版第196页陈注将这一整段话概述为:“言子濯孺子为郑将, 郑人使之侵卫追者至,不执弓,盖以子濯孺子为其师之师也。”此言因简而陋,别扭之至。
【评】这句注文过于筒略,说不清,道不明, 且主语严重错乱,谁知道这番话到底在说些什么?比《孟子》原文还艰涩百倍而难解,这里没有关于师生伦理的任何表达。
《孟子》故事:春秋时,郑国大将子濯孺子帅兵侵卫。卫将庾公之斯善射,奉命殂击。卫国追兵将至,而子濯孺子恰恰发病了,不能执弓,自认必定会被俘而死;但当他侦知卫国追兵之大將是庾公之斯时,便断定这回有惊无险,不会被杀了。待庾公之斯追及时,见对方是自己习射的恩师尹公之他之恩师时,果然放走了这位祖帅爷。后人议论此事,有人便执着于庾公之斯虽然对其师祖有礼,但对国家没有尽忠。孟子认为这样说,太拘泥于一端了。孟子看重的是庾公之斯的不肯背师求荣,赞赏庾公之斯的为人气质之纯正。他要用庾公之斯来端正人心。而注者见不及此,为说故事而说故事,却又说不明白,背离了古人十分正视的师徒伦理。
例2.《孟子·万章第五》原文:“父母使舜完廪,捐阶,瞽瞍焚廪;使浚井,出,从而掩之。”
台版第196页陈注, “言父母使舜修理仓库,其父象移梯而以火烧仓库,将以杀舜也。又使舜浚井使深,象以为舜尚在井中,以土填井. 盖亦欲以杀舜也。”万章问:“舜果不知其父将杀己邪?"孟子曰:“奚而不知也?象忧亦忧,象喜亦喜。"
【评】《孟子》书中有“象忧亦忧,象喜亦喜”的一则名典,被《红楼梦》演译成一段生动故事。《详注》竟戏说成是“舜父名象”,指控舜父“象”去焚仓/填井以谋杀舜。这证明,注家根本没有读懂《孟子》原文便信口开河,扭曲/编造了“舜父名象”的戏说谎话。陈氏怎么会连这一点也弄错?荒唐至极。本来,舜父名“瞽叟”,舜之异母弟名“象”。是老头子瞽叟去焚仓/填井以杀舜的,阴谋未成;其弟知情却并未动手。真不知陈某将儒学名典作如此训说,又怎能与“新儒学”相兼容呢?要知道,上述掌故就在中学生所应知应会而必备的基本儒学常识里!作为世界知名的“新儒学宗师”犯这类低级错误,能不让人齿冷?
道学讲“格物致知”,而《孟子》是率先从人的“性/气”出发去论述人的“知/行”的。联系到前述“伊尹之志”“曾点言志”的典故,结合这里的“义释祖师”“象忧亦忧”等名典,人们有理由置疑:注家陈荣捷到底懂不懂《论》《孟》经典?到底是怎么理解儒家恪守的君臣、父子、兄弟、师生关系的?到底怎么体认宋明新儒学之“理/气”论述的?如此详注,焉能给人以理学真知?又何以能引导生员自觉地生发出“道明/理正/气顺”而“言宜”的文化素养呢?
第三、背离理学方法论,破句解义,矮化义理
《近思录》的理论基础靠的是“道”,思想方法论依循的是“玄”,语言表达式用的是“象”;而陈荣捷为程朱理学文章作注,却是破句解义,强辩饰非,或者不懂装懂,越说越胡涂,离新儒学甚远。
(一)破句解义,越解越胡涂
例1.本书卷之十,第60条:横渠先生曰:“凡人为上则易,为下则难。然不能为下,亦未能使下,不尽其情伪也。”
台版第457页注此典故时,将最后一句点断为“然不能为下,亦未能使下,不尽其情,伪也。”此是陈氏破句解文之显例。
【评】此处断句有误。原文“不尽其情伪也”,指不能全面掌握为下者的真情假意。“情伪”二字不应点开;一点开,破句了,文字就不通了。
原文全句意思是说:“做人,当上司很容易,当下级就很难了。然而,(要是你)不能为下,那么你也就不能使下,因为你根本就弄不清楚为下者的实际处境及其真实心态,你也就支使不了他。”情伪,是一个词头,指下人的真情伪态,全句是不能点断的。陈注似是而非,无法训释。
例2.本书卷之二第43条:明道先生曰:“学只要鞭辟近里,著己而已。”
台版第113页陈注此处之鞭辟近里:“鞭督人入宅里去”,倒是没有考证经典。
【评】“鞭督人入宅里去”这成什么话?等于说“把你打回老家去!”分明摆出一派土匪/流氓口吻。谁能相信此言会出自一位道学之祖之口!其实,此句大意是:"做学问要像官家依法督责人那样,鞭打就打到疼处,要让自家有切身感受才好。"鞭:鞭打,鞭策。辟:刑辟,刑法。近里:入里,触及内里,逼近要害。换句话说,做学问要讲究深切内省的硬功夫,要触及自己的灵与肉才行。否则,无效。
注家曾自称:“注中有词必释,有名必究,引句必溯其源。不特解释,且录经典原文,以达全意。” 这很好;但上述各注都可证明:这些告白并未落实,毋宁说:它总是把读者往岔路上引,总是在降解经典的“道、气”内容,甚至不惜用世俗语/流氓语顶替文士语,实在出人意表。
(二)避重就轻,无力训解理学基本论述
例1.本书卷一之第19条:“忠信所以进德”,“终日乾乾。”君子当终日“对越在天”也。
台版第22-23页载,程氏说:“盖上天之载,无声无臭。其体则谓之易,其理则谓之道,其用则谓之神,其命于人则谓之性,率性则谓之道,修道则谓之教。孟子去其中又发挥出浩然之气,可谓尽矣。故说神如在其上,如在其左右。大小事而只曰诚之不可掩如此。夫彻上彻下,不过如此。形而上为道,形而下为器。须著如此说,器亦道,道亦器。但得道在,不系今与后,己与人。”
对这一大段道学专论,台版第24页之陈荣捷注如下:《易经·乾卦第一·文言》。②同上。③《诗经·周颂·清庙》。④《中庸》第三十三章。⑤同上,第一章。⑥《孟子·公孙丑第二上》第二章。⑦《中庸》第十六章。⑧同上。⑨《易经·系辞上传》第十二章。⑩《语类》卷九十五,第一○九条,三○七七页。并说;有人以此条为伊川语。兄弟二人思想大多相同,故朱子引其语,每每只称“程子”。参看第二卷第三十条注。作伊川语,亦应如是看。”
[评]本条中被“陈注”的这些话,是《近思录》的理论基石,而作者却一概不做语义训释,仅仅索引式地/大篇幅地反复交待那些词句的原始出处。然则其“详注”功夫究竟着力于何处呢?除让人死记硬背、玩物丧志外,它不能给人增益任何新知。
另,对“二程”之语,陈氏曾详加辩正,力图说清到底哪一句是谁所言,出自何书/几卷/几页/几条,费力颇多。同时他却又一再重申:兄弟二人思想大多相同,作谁的话看,无所谓。那么,你作了那么多考辩,书中还不厌其繁地一再注明,那又有什么必要呢?
例2.台版该书卷一之第32条:张载曰:“冲漠无朕而万象已具。”
台版该书第8页陈注“冲漠无朕”句: “多数日本注家谓此是佛语,然皆未能指出其来源”。山崎阎斋列举理学家采用此语,《续山崎闇斋全集》第二辑同,“但未尝言此是佛语”。
【评】陈氏专门去追寻日本之佛语来历,可又没追着,连究竟是否出于“佛语”也未能论定;而注者倒挺为他的这种“发现”而自得,一再提及,以示本书对“日韩学者语”也有研究。真可笑。本书论及“日韩学者语”,其实就这么相关的几条而已: 而台版第8页、第40页注文所涉为同一个日人之名、之名,其中的一个“闇”字,前后竟有四种不同写法,让人莫衷一是,陈荣捷先生却自以为得计,一再夸示于人。不明真相者还以为他对”日韩学者”真的有独到研究呢,原来如此!
补充:“冲漠无朕”句是道学的基本术语、基本理念,理当出注而陈氏未注。冲漠:指无声无臭、无色无味、无形无体的宇宙之初始状态。无朕,无征也,即没有具体表征、不是可以把握、不是可以度量的某种实体。万象已具:它自具万象,自然地/先天地含孕着万事万物万象的原初基因。
第四、不识易象深义,擅自裁截原文
(一)裁截原文,渗入私意
例1.《易经·复卦》:象曰,“雷在地中,复。先王以至日闭关,商旅不行,后不省方。”
台版第245页陈注:将这段话末了的“后不省方”误为“不巡省力”,不知注者读懂了原文没有?此注只图“省力”,误己又害人;且“不巡省力”也生硬毋解。
【评】《复卦》的意思是:冬至这一天,是一年中“阴”的始至之日。此时“雷在地中”,阳气呈潜伏状态,故国君于此日闭关。就是说,国家要在冬至这一天封锁全境之关卡,关闭通商口岸。于是商旅只能静守自家家门;君主为避免滋扰地方,也不出去巡省方国了。这样做,为的是安静天下,培养元气。陈注只图“省力”,不管“雷在地中”之象,是没有读懂《复卦》文义的表现。
例2.该书引《易·震卦》之文:“震惊百里,不丧匕鬯。”又引程子《易传》匕鬯之解曰:“匕以载鼎实,升之于俎。鬯以灌地而祭神。”
台版第246页陈荣捷注:“匕以载鼎。鬯拒酒也。” 此注将原文“匕以载鼎实”截为“匕以载鼎”,艰涩而文理不通,加之“鬯拒酒也”叫人难以索解,“拒”,可能还是个错别字,应作”秬”。看来,注者实际上并没有读懂程子原话。
【评】《易经·震卦》是以鼎为象的。程颍川的《易传》说:“鼎有烹饪之功二:祭祀也,宾客也。”上古祭神或待宾时,是要用青铜大鼎来烹煮猪牛羊三全牲的。故他认为:“鼎之为用,所以革物也:变腥而为熟,易坚而为柔;水火不可同处也,能使相合为用而不相害,是能革物也。”对鼎的评价很高,揭示了《易·震卦》之所以取象于鼎的深刻寓意。从方法论上说,这叫以物象解易理。陈荣捷注完全回避了这一方法论。
又,《易经·震卦·彖辞》有“震惊百里,不丧匕鬯”之句。程之《颍川易传》注释“匕鬯”句时说:“人之致其誠敬莫如祭祀。匕以载鼎实,升之于爼;鬯以灌地而降神。” 匕,这里专指古人杈取鼎内牲肉时用的大木杈子。鼎实:鼎中实物,特指上古放在青铜大鼎中烹煮的肉(猪牛羊三全牲之整体肉)。升之于俎:把三全牲熟肉杈取到分割牲肉用的大木墩子”俎”上。鬯(音畅),指祭神用的香米酒。香米酒用秬稻酿成,古人把它泡过郁金香后,洒在祭坛前祀神。这是上古敬神的一种庄严仪式。对此,陈注全不顾及。
另,《周易注疏》上说:匕,形似毕,但不两岐耳。以棘木为之,长二尺,刋柄与末。祭祀之礼,先烹牢于镬,既纳诸鼎,而加幂焉。将荐,乃举幂而以匕出之,升于俎上。故曰匕所以载鼎实也。鬯者,郑玄之义则爲秬黍之酒,其气调畅,故谓之鬯。今特言匕鬯者,郑玄云:人君于祭祀之礼,尚牲荐鬯(祭牲肉,洒香酒)而已,其余不足观也。
程颍川又注释说:震卦之震,指雷震;惊雷炸响,百里震动;古人对雷震特别敬畏,会闻雷发抖;但君子沉稳,不致惊惶得双手发抖而丢失手中的匕和鬯。程子说:凡能“不与震俱震者,定力也。有定力者,可以当大事。”《三国演义》里刘玄德出席曹操的宴会,席间故意闻雷发抖,丢失筷子,用来证明自已是个胆小鬼,便是反用此典。
台版第246页陈荣捷注竟说什么“彖辞,匕以载鼎。鬯,拒酒也。”真是不懂装懂,自作聪明。颍川原文“匕以载鼎实”(用大木杈子杈取青铜大鼎中烹煮的三牲)被你截为“匕以载鼎”(用大木杈子杈取青铜大鼎),这就说不通了。你也不想想:什么样的“匕”才能“载鼎”呢?且“载鼎”干什么呢?盲目地截取原文,以就已意,结果闹了个大笑话。你在为“震惊百里,不丧匕鬯”句作注,且不说应做哲理式思辨型讲解,至少也应做合乎普通语言逻辑和生活常识的训释吧?程子已解说了“匕以载鼎实”你又凭什么截为“匕以载鼎”呢?
(二)自逞博学,不识易象
例1.该书卷十四,第10条:(颍川曰)“孔明有王佐之心,道则未尽。”
台版第552页陈注:孔明,姓诸葛,名亮,字孔明。汉末群雄割据。刘备访孔明于其草庐,请为军师。曹操志在篡汉,举军东下,与刘备战于赤壁,操大败。章武元年,刘备称帝,国号蜀,以孔明为相。继续与西北操子曹丕称帝所立之魏,东南之吴,斗战十余年,是谓三国。《三国演义》即此史事之戏剧化。尤以孔明之六出岐山,七擒孟获,及八阵图为有声有色。在民间传统中,孔明乃无上英雄。孔明卒,此谥忠武侯。《三国志》之《蜀书》卷五有传。
【评】本注是全书中难得一见的“详”,是注家宣称之“详注”的范例;但其概述之内容却似是而非,错乱迭出,太不靠谱,只可以蒙蔽外人。这方面倒也足为“范例”:
误:曹操由许昌出发,挥师向南,直下荆州(绝不是“东下”),主要战略对手是荆州刘表与东南孙权,而不是流浪中寄人篱下的刘备。与操战于赤壁(在许昌之南)的主力也不是刘备而是孙权。
误:曹魏政权割据中原,统一了整个黄河流域,这是古今通识,怎能说成是“西北操子所建之魏”?如果曹魏仅在西北,孙吴又在东南,那么,中原在谁之手?荒唐!
误:三国故事“诸葛六出祁山”在中国家喻户晓, “祁山”何以变成“岐山”了?
误:“斗战十余年,是谓三国。”此语歧义太多,难索确解。“孔明卒,此谥忠武侯。” 谁谥的?书中此类病句何止一处?
误:本条注解这般处理三国史料,令人困惑。后面还缀以“《三国志》之《蜀书》卷五有传。” 拉正史来为你的胡乱“戏说”作证,行么?
要知道:二程与朱子,对诸葛亮、谢安辈的评价,显然都是有保留的,这里明明说他“有王佐之心,道则未尽”,不是什么“无尚英雄”。《详注》却凭戏说资料来拔高诸葛氏,这能证明其新儒学之文化素养么?否。
注家自称:“注中有词必释,有名必究,引句必溯其源。不特解释,且录经典原文,以达全意。” 这很好;但上述各注都可证明:这些告白并未落实,毋宁说:它总是把读者往岔路上引,总是在降解经典的“道/气”理论。
例2.该书卷之七第9条,《易经·遁卦》臀囊厄4ㄒ状分运担�“圣贤之于天下,虽知道之将废,岂肯坐视其乱而不救?必区区致力于未极之间。强此之衰,艰彼之进,图其暂安。苟得为之,孔孟之所屑为也……王允、谢安之于汉、晋是也。”但《朱子语类》中朱子说:“王允是算杀了董卓......王允不合要尽杀凉州兵。”又说:“谢安是乘王敦之老病。皆是他衰微时节,不是浸长之时。”
关于谢安,台版第362页陈注:“谢安,字安石。东晋孝武帝八年,秦师入攻,京师震恐。安为征讨大都督(误。其实,谢安此时是丞相,“征虏大都督”是其侄谢石,先锋是谢玄),破秦师。晋室以安。王敦,字处仲。平乱有功,遂欲专制朝廷。后病死。帝发瘗出尸,焚其衣冠,悬首示众。”
[评]陈氏此注虽“详”,但错了。朱子认为:当王敦疯狂作乱之时,身为丞相的谢安却退避了,他违背了“圣贤岂肯坐视其乱而不救”之宏旨,逃避了对他这位当朝宰相的严峻考验,这与《遁》卦所讲之“君子之遁”意旨相悖。谢安是乘王敦老病衰微时节才反攻夺权的,并没有为振奋晋之衰弱而迎难直进。陈荣捷《详注》所录谢安淝水之功及皇帝将王敦戮尸之事,均与《遁》卦宏旨无关,不足以拿来注释《遁》卦卦义。注者本应联系上下文讲明朱子具体的语用意,任何离题的花样注解均无效,且有将功掩过之嫌。它只是一种冒充博学的巧辩之术而已。
(三)只注语源,不训语义,只在易学门外丢圈子
《易经》是”三玄”之一,它开玄象思维之先河,是宋明之理学/心学的思维方法论的先声。凡爱在易学门外丢圈子,不会注释《易经》者,其详注再详也是白搭。
例1.台版正文第1页、开卷第1条:“濂溪先生曰:无极而太极……分阴分阳,两仪立焉。阳变阴合,而生水火木金土。五气顺布,四时行焉……无极之真,二五之精,妙合而凝。乾道成男,坤道成女……五性感动而善恶分,万事出矣。”
台版第3页陈注:周敦颐称为濂溪先生。②(无极之无)宋本作“无”。下同。③(两仪)阴阳。④(水火木金土)五行。⑤(五气)五行之气。⑥(二五之精)二气五行。⑦(五性)仁义礼智信。
【评】陈氏“详注”就是这个作派:从不考虑易学之典故、短语、略称、术语在具体语境下的“语用义”,却对固定词组做千篇一律的公式化注解:注“五行”为“水火木金土”,注“五气”为“五行之气”,注“二五之精”为“二气五行”,等于什么也没说。《引言》所谓“有词必释,有名必究”的宣言,大抵是如此这般的放空炮。周敦颐濂溪先生的这段话,提纲式地说明了道学的基本理论,而本书注释却片字未提,不知其“当代新儒学”之理论修养究竟何在?
例2.本书卷一笫46条,(张载说)“鬼神者,二气之良能也。”直卿问:“如何?”
台版第59页陈注:(直卿)黄干的字。黄为朱子女婿。易箦前以书谓之曰:“吾道之托在此,吾无憾矣”。
【评】详注避开了关键句“鬼神者,二气之良能”不注,也不注这段话的主人张载;而去关心黄干(字直卿)的私人身分是朱子女婿。至若“易箦前”一句,有歧意,是一个无主的病句,按文义应加上“朱子病危”才是,才能表达朱子对黄干的器重;然此义与张载“鬼神”论的主题也无关,无关乎“直卿之问”的要点。
“鬼神者,二气之良能也”:这是张载对佛学“鬼神”说的一种借用与改造。张载认为:所谓“鬼神”,其实是指阴阳二气的先天性对应而互感的一种功能表现,故让人捉摸不定。黄干问的是“这二气感应的功能表现又如何呢?”对此,注家一概置之不理,却用“女婿”。“易箦前”之类不相干的话来搪塞,用以证明其注之详,岂能不白费蜡!
第五、详注之详,不过是格式化的自我重复,其实无效
(一)格式化实例
可怪的是,从本书之详注中,你找不到半句对儒学经典文本的学术疏通,找不到对程朱“道学/理学”术语的半句思辨性训释,即使是对一般文史概念,如"三代"“三王”"五行""六经"之类,虽不厌其烦地“有词必停忻鼐�”,也只是千篇一律地做一点人人尽知的公式化罗列而已。例子前文已出,这里再出,足以确证其背离孔孟程朱之谬。
例1:本书卷三第11条:“虽德非禹汤,尚可以法三代之治。”
台版第228页之陈注:禹汤指夏之大禹,商之成汤。三代指夏商周。至于为什么“尚可以法三代之治”,则置之不理。
【评】这样的训释,详乎?略乎?本书的“详注”条目大多是这么罗列格式化的简略词句。试问:“禹汤指夏之大禹,商之成汤”,“三代指夏商周”,这般干巴巴的注解,是写给谁看的?谁才不知而需要它?它能给读者增益多少知识?何况“尚可以法三代之治”是儒学最关注的方面,你却弃而不论,这是儒学宗师应有的学术风貌吗?
例2,本书第1条:“濂溪先生①曰:无②极而太极……分阴分阳,两仪③立焉。阳变阴合,而生水火木金土④。五气⑤顺布,四时行焉……二五⑥之精,妙合而凝……五性⑦感动而善恶分,万事出矣。”(台版正文第1页)
【陈注】
周敦颐称为濂溪先生。参看引言注④。
②宋本作“无”。下同。
③阴阳。
④五行。
⑤五行之气。
⑥二气五行。
⑦仁义礼智信。
【评】“详注”就是这个作派:从不考虑各典在具体语境下的语用义,却对固定词组做千篇一律的僵化注解。注濂溪先生却不注此语出何处、作何新;注“五行”为“水火木金土”,全不顾五行生顺次。以“仁义礼智信” 注“五性”;以“五行之气”注“五气”:以“二气五行”注“二五”……等于什么也没说。《引言》所谓“有词必释,有名必究”的宣言,大抵就是这般的空话。
例3.程明道先生在《大易粹言》中说:“忠信所以进德①,终日乾乾②。君子当终日对越在天③也。盖上天之载,无声无臭④。其体则谓之易,其理则谓之道,其用则谓之神,其命于人则谓之性,率性则谓之道,修道则谓之教⑤。孟子去其中又发挥出浩然之气⑥,可谓尽矣。故说神如在其上,如在其左右⑦。大小大事而只曰诚之不可掩如此⑧。夫彻上彻下,不过如此。形而上为道,形而下为器⑨。须著如此说,器亦道,道亦器。但得道在,不系今与后,己与人⑩。
对程氏这一大段道学专论,陈荣捷之注如下:
《易经·乾卦第一·文言》。
②同上。
③《诗经·周颂·清庙》。
④《中庸》第三十三章。⑤同上,第一章。
⑥《孟子·公孙丑第二上》第二章。
⑦《中庸》第十六章。
⑧同上。
⑨《易经·系辞上传》第十二章。
⑩《语类》卷九十五,第一○九条,三○七七页。有人以此条为伊川语。兄弟二人思想大多相同,故朱子引其语,每每只称“程子”。参看第二卷第三十条注。作伊川语,亦应如是看。
[评]本条中被“陈注”的这些话,是《近思录》的理论基石,而作者却一概不做语义训释,仅仅大篇幅索引式地反复交待那些词句的原始出处。然则其“详注”之功究竟着力于何处呢?它除了让人死记硬背、玩物丧志外,不能给人增益任何新知。
(二)《近思录》的主旨
《近思录》的主旨是“论道”,论道从“为学”起,为学的首务是“为人”,为人在于“立志”,故文中的“伊尹之志”说了积极入世者的圣贤担当;“曾点言志”说出了中国传统知识分子为人之清纯高洁的情怀; 《曾子易箦》讲了古贤的重道守礼、严以律己:“鞭辟入里”,又讲了为人、为学要“着里”、要贴心、要克己的道理;告诫人万万不能“玩物丧志”,不能只是武装嘴吧;而对这一切,注家根本就言不及义。试问:这几条,其“溯源”、其“解释”、其“全意”,哪一项做到位了?退一万步说,倘若注家只是索引式交待语源倒也罢了,可却又处处曲解原典、连连妄说掌故,总是乘机把人引入歧途,这对于一位“当代新儒学宗师”来说,真让人莫名所以。台北“学生书局”出版此书,其初心也应是着眼于“学生教育”罢?又怎能如此误人子弟而不负责任呢?
最后,我要声明一下:《详注》的文史错谬再多,再无根无据,也无碍于人们对《近思录》原书作独立赏读,切切,万勿为当代新儒学所误。又,我本人也许有不足之处,还求不吝赐教。
【2024.9.22.陈鸿彝修订稿于密云绿岛书屋,15200字】
编辑:刘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