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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解孔子释易的义理模式

发布时间:2023-05-24 10:47:03 来源: 法治文艺委 作者:江山宜人
序言:政法角度深研易学
     《易经》是现存第一部中华原创经典,第一部哲理之书,也是第一部政法原典:它是夏商西周两千年间国家治理、社会管理的精神提炼,也是政府明刑正法、百姓趋吉避凶的智慧结晶;还是孔子培养有责任、敢担当的治世之才的宝贵教材。我们应能继承这份遗产,从政法角度下功夫探求它所含蕴的深刻义理及其应用门径,当个好学生。
     《易经》中的天人合一、生生不息的哲学原理;居安思危、防微杜渐的忧患意识;趋吉避凶、预防为主的安全策略;慎狱恤刑、不侮鳏寡的刑狱理念;尤其是它的兼容并畜、求变求新的革新思想;自强不息、厚德载物的担当精神;都为中华之清明法治打下了理论根基,装备了思想武器。这一切,正是孔夫子“义理释经模式”的自然延伸,是我们今天学《易》的主攻方向。
(一)《易》的首要贡献是:了“阴阳对应统-”的世界观
     《易》理认为:世间万物都是分阴分阳、互根互渗的。它既揭示了事物之间相应的对等-对比-对称-对偶-对齐-对扬的对应关系;也内含着事物之间的对立、对抗关系;它强调事物之间的共生-共存-和谐共进,更强调总体平衡而反对孤家独进;因而更适应系统论、结构论的理论诉求,更符合全息性学说、可持续发展学说的哲理需要,也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趋吉避凶、协同发展、安全互助提供了无限多样的方案选择。
      认清了易理,在解析社会刑狱问题时,我们就可以不受“黑白二元对立”论的操纵,不受赎罪论、复仇论和“为治惟法”论的摆布,不致堕入“丛林法则”之吃人或被吃的禽兽哲学之可怕陷阱。
      易理具有很强的理论张力,为新时代的理论提供了生长点。
()“天地人”三才一体的价值论
      易理以浅近的”三才”论把人的价值提升到与天地齐平的高度,肯定“天地之大德曰生”,“崇高莫大于富贵”:这才是“人”的觉醒,这才是最本质的“人权宣言”!而此论恰恰出在普世不把”奴隶”当人的时代!孔子“十翼”明确申述了自己的“神圣观”:“利用出入、民咸用之谓之神”,“圣人以美利利天下,不言所利”;“备物致用、立成器以为天下利,莫大乎圣人”。被孔子夸赞的远古圣人,都是终生劳动者,都是“创客”,都受到广泛的尊重。《易·系辞》不厌其烦地说:神农氏斫木为耜,揉木为耒,耒耜之利,以教天下;黄帝、尧、舜,垂衣裳而天下治:刳木为舟,剡木为楫,舟楫之利,以济不通;服牛乘马,引重致远,以利天下;重门击柝,以待暴客;断木为杵,掘地为臼,臼杵之利,万民以济;弦木为弧,剡木为矢,弧矢之利,以威天下----这就把发展群体利益、发展民生产业、推进科研创造与革新制作提到了神圣的高度,从而肯定了人的生存权、发展权,肯定了人的优化生态、提升生存质量的要求。这正是中国人的通识;而后世小儒、腐儒、庸儒们,却以空洞的说教模糊了它,贬损了它,他们何尝知道“重门击柝”者、“断木为杵”者的高贵?
(三)《易》为丰富法理思维开辟了广阔的空间
     《易》的六十四卦,卦卦皆为百姓的趋吉避凶而设:它率先展开了中华”法哲学”的基本论述,形成了礼、法、禁、令与罪、刑、狱、讼等法学基本概念;但它不语怪力乱神,不把现世祸患归结为当事人的先天命定,不归结为上帝对世人之“原罪”或“本罪”的惩罚;它不把解决现实灾难凶咎的希望推到彼岸世界去;不空口允诺荒渺的来世公义与幸福;也不许诺个人超脱现实去成仙成佛;它也不赞成使用暴力或动用任何超现实的怪力乱神去向平民进行恫吓与震慑。
     《易经》把社会灾凶视为政局清明与否的指标,主张以良政善法为社会作安全保障:它指导在位掌权的”君子”们担当起解除民生疾苦的责任,希望当局能“理财正词”、“利用正法”来型塑人、型塑良性社会。它不承认有任何”不可抗力”,一切天灾人祸,都可以通过政清法明来战而胜之。天定可以胜人,人定也可以胜天。只要人定,上下同心,社会秩序就会稳定,就没有战胜不了的天灾人祸;为此,它确立了”裒多益寡、称物平施”的施政方针,确立了“明慎用刑而不留狱”的人性折狱规范,定下了救灾无能的官僚必须引咎辞职的规矩。西哲苏格拉底说:普世国家都有“法”,我们的目标是如何确保“法为良法”。可以说,《易经》早已从根本上回答了这个问题。由此看来,《易经》不愧是中华法学的理论先导,是中华法治的无可取代的学术资源。人们自当应用易理来指导法纪赏罚,指导罪刑狱讼,指导吉凶祸福的判断与救济。这就是我们当今应当从政法角度下功夫、深入研究“易学”的道理。
(四)让易学走向生活、走向现代
      本来,《易》理具有基础理论的贯通性与应用功能的全面性,这是中华学术与中华科技的共通特色。在中国,无论在哪个学科领域或生产、技术门类里,无论是在天文、数学、农学、医学、历律学、音乐学、舆地学、建筑学、军事学、伦理学、礼法学、预测学……的原理研究或其知识技能的学术汇集上,其基础理论无一例外地都与《易》理相通。
     1.理是科学的,是服务于社会民生的。易理覆盖了中华人文科学、生命科学、自然科学的一切领域,是中华五千年文明持续存在、持续发展的灵魂;用它来指导礼法赏罚,指导罪刑狱讼,指导吉凶祸福的判断,自然是绰绰有余的。让人稍感意外的是:全部64卦之古易经文中,几无关于忠孝仁义的说教,仅在《易·系辞》中才有“何以守位曰仁,何以聚人曰财”的说法;仅在《易·说卦》中,才有“立人之道,曰仁与义”的提法;而其对“仁、义”所下之定义,也明显有别于一般儒者的道德说教,而与“财、利”紧紧相扣。
     《易经》64卦正是围绕着趋吉避凶、慎狱恤刑的主题展开其系列论述的。离开这个核心对《易经》的任何解读,都是隔靴搔痒。
     2.《易经》是现代的,也是世界的
     《易经》作为全球公共文化遗产,早己获得世界的公认。明代中后期,当利玛窦来华之时,《易经》便走向了世界,成为中西文明正态对接的第一桥梁。它为中国知识分子赖以理直气壮地吸纳“天学”原理、接受西方科技的精神依托。同时,它也成为欧洲人建构“自然哲学”、反对“天启神学”而掀起宗教改革运动的重要思想资料。正如柏应理神父所说:他们向欧洲介绍的中国,不是人们耳闻目睹的现实中国,而是出于《易经》等古老典籍之“思想的中国”,即“孔夫子的哲学中国”。他认为:孔夫子的哲学是一种古老的、智慧的"自然哲学",它认为这正是欧洲“宗教改革-启蒙运动”所急需的精神元素,从而促进欧洲新思潮确立了理性原则、道德秩序,成就了一种明智、宽容、深厚、淳朴的文化传统。可见,易理的普世功能早已得到证实。
     《周易》和《尚书》《周礼》等一起,决定了中华传统法治的基本面貌,其功能远远超越了古代世界通行的神治神断、同态复仇、血亲复仇、等价复仇及司法决斗的“普世法则”,其成就是同期处于神治桎梏下的西欧所无法梦见的。这里蕴含着中华民族分而必合、衰而又起、康复自愈、持续发展的文化密码;其内在素质决定了它能够向现代法治实现华丽进阶——需要的只是我们今天的担当。
       在今天的世界文化生态条件下,对中华法理进行探源性研究,下功夫萃精其积极要素,弘扬其法治精神,澄清“中华无法治”的历史虚无主义糊涂认识,破除西方法治中心论的藩篱,拒绝任何将中华法理边缘化、妖魔化的歪理,充分发掘、认识、评价、弘扬中华法理的相对优势,把中华法理之优长完整地发掘出来,力求认识准确,评价到位,以普及其知识、承续其传统,弘扬其精神,这将有助于提升当代中国人自身的法理自觉与民族自信,让中华法治文明重新走到世界前列去。
      上世纪八十年代.世界生态科学家聚首巴黎,会议的中心口号是:要拯救后工业社会的世界,必须转向东方,向孔夫子汲取智慧.....别人已经转向东方了,我们做好准备了吗?
      而今,让易学进一步走向现代、走向世界,正是当代中国学界义不容辞的担当。当然,这并不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
      愿洛阳李成哲先生等兴办的“易学研讨班”长盛不衰!

   [2023.05.21]

 
编辑:姜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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