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下故乡的“情感地标”(墙内看花)
近日,民政部区划地名司、《中国地名大会》节目组面向社会公众发起了“我所知道的地名故事”征集活动,旨在通过文章、短视频、歌曲、绘画等形式,展现人与地名间的情感联系,挖掘地名背后的故事。
汉语里有个词叫地标,在词典里的意思是:“指某个地方具有独特地理特色的建筑物或自然物,游客或其他一般人可以看图而认出自己身在何方,有北斗星的作用,如摩天大楼、教堂、寺庙、雕像、灯塔、桥梁等。”地标的作用,除了给迷路的人辨别方向、提供参照,还能够勾起人们内心深处的情感归属,就如看见袅袅炊烟,外出归来的旅人总是感觉亲切一样。而我们要留下的,正是一个关于故乡的“记忆地标”或“情感地标”。
故乡就如生养父母,于世人有着非凡的意义。有道是,父母在,人生尚有来处;父母去,人生只剩归途。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当下的城市与农村,关于故乡的印记越来越少,故乡留给人们的印象也日渐模糊。
好在写作者可以用笔墨记录时代。就保护、传承地域文化而言,笔者认为有两件事可做:其一,对现有的关于地方文化的文本进行梳理和再创作,对过去做一个系统的研究。当然,这种梳理和研究须去芜存菁,在文字转述间融入自己的理解,并发现新的内容。其二,以笔墨记录当代人、当代事、当代风物。以文字为见证,也是弘扬地方文化的一种途径。昨天于今天而言是历史,今天于明天而言亦是历史。在文艺作品创作中融入地方元素,也是为后来者留住过去、留住历史。
其实,住得久了,写得久了,生活的地方自然而然会对作家的写作及其心灵成长产生影响,正如绍兴之于鲁迅,北京之于老舍,成都之于李劼人。即便是业余写作者,写文章时也常常提及自己的故乡,似乎是一种发自本能的下意识的行为。
有位作家曾说,文学作品最大的韵味不在文本里,而在文本结束之后,在于之后延伸出去的一部分。换言之,记录故乡、记录一个地方的社会百态、文化习俗,只是拉开了序幕,真正的精彩是读完某个文本以后,读者内心深处绵延不尽的激荡、层层叠叠的思考。如果自己关于故乡的文字让人读完后意犹未尽、百转千回,于一名写作者而言,也是一种莫大的自豪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