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拉:卑微而无限的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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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要写作,如何写作?无数前辈大师谈过,再谈无非重复,重复还是要谈,这并非倔强或缺乏自知之明。写作即生活,人活在时代之中,所有的写作都会刻上时代的疤痕,差别在于,有的深些,有的浅些。我不认为有脱离时代的写作,伟大的作品并不是指它脱离了所处的时代,而是它审视它所处的时代,开启了另一种可能。人类的生活因此变得丰富,发展成为可能。庸俗的写作停留在呈现,缺乏发现的能力。这也说明,呈现是写作的基本要求,它是伟大的基础。我们能够发现什么?能为人类贡献哪怕一个新词,也是值得骄傲的。我这么说,没有说新即是好,问题在于,我们身在俗世,世界丰富,缭乱多姿,它并没有提供足够的新奇感,相反,我们因为重复而厌倦。激情退场,我们试图找一个安静的栖息地,接受不断重复的命运。激进的人们认为,四十之后都是余生:我们已经历生、爱,只有死是未知的。然而,那是一个必将抵达的终点。爱或许在某些人生命中缺席,床单上的斑痕,肉体的激情,充满快感的时刻,空虚接踵而至。肉体成为消费一种,心灵是否充实还是一个未知数。为了消解对必然到来的终点的恐惧,人类需要一个词:信仰。
写作作为一种信仰,缺乏必要的约束力,它并不限定什么,但无形的边界控制着写作者。在远古时代,文字被认为是具有神性的。在我幼年生活的乡村,有“敬惜字纸”的说法,写过字的纸都是值得尊重的。甚至,在极端的情况下,会成为禁忌。对文字的敬惜,影响着写作,写作被神圣化,日常生活不配被书写,它只记录重大的事件,对人类精神有规范性、指导性的内容。从这个角度讲,文字是精神的载体,而写作则规范着人的思维和行为。写作上的每一次突破,意味着精神领域的一次重大解放,或者现实生活的拓展。写作并未超越现实,它只是将某个隐蔽的部分予以呈现,或者强化、放大,使之成为日常的一部分。通常,惊世骇俗的作品并不在于它书写了一个新的世界,而是将它强行展露出来,如同撕开一个伤口,鲜血淋漓,我们不得不正视它,不得继续忽略它的存在。《洛丽塔》曾经如此,它所表现的内容,今天看起来如此稀松平常。《洛丽塔》出现之前多少个时代,多少个洛丽塔消失在历史的烟尘中,我们并不知道,但一定有过。即使在今天,我们的写作也非完全自由,依然有无数的禁忌存在。勇敢的写作如同布鲁诺,他维护真理,被另一种真理的维护者活活烧死。没有信仰,绝无这种可能。有意思的是,生活或者观念并无绝对真理可言,昨日的先锋可能会是今天的笑话。为了一个笑话去死,似乎是荒唐的。
审视我们当下的写作,我有种强烈的厌倦感,它过于现实,过于机巧,我也是其中一份子。这两年,我常常思考一个问题,应该如何去写作。如果我们将写作抽象化,它无非是将当下的境况文字化,我们试图将写作的根须扎进现实腐烂的皮肉,野蛮生长,开出让人震惊的恶之花。作为一个有着十多年写作经验的写作者,我看到周围有很多同行进入中年后,放弃了写作。开始,我以为是屈从于生活的压力,他们为面包放下手中的笔,我相信有一天,他们还会回来。后来,我慢慢意识到,和面包的关系并没有那么紧密。他们不再写,一定是意识到了某种虚空,他们在问自己,写作的意义到底在哪儿,我为什么要写作?在没有解决这个问题之前,写作的重要性下降,面包的意义上升。是的,写了二十年,你发现,你写下的东西不值一提,你没有解决任何问题,仅仅只是沉溺于现实琐碎的书写,那些家长里短让人厌倦。爆炸、失业、财富梦想、股票、战争,发达的媒体时刻在直播现实。它如此贴近,如此冰冷,让人丧失书写的激情,似乎一切都被强大的资讯掩埋。写作,还能干什么?这个疑问压迫着写作者。
不妨用科学领域打个比方。爱迪生和爱因斯坦,这两个大得不能再大的名字。如果让我们凭直觉选一个最伟大的,我想多数人会和我一样选爱因斯坦。这个问题值得分析,爱迪生作为一个伟大的发明家,他解决了无数现实问题,有力改变了我们的现实生活,比如电灯,比如电话,比如复印机,比如发报机……。爱因斯坦的成就我们不太理解,但知道他打开了一个宇宙。显然爱迪生是在基础理论的支持下,创造了新的事物。爱因斯坦却是那个建立了基础理论的人,在他的基础上,发明成为可能。对多数作家来说,能成为爱迪生已经是值得骄傲的了,爱因斯坦是神一样的名字。这么说,答案已经清晰。作为一个伟大的写作者,他要解决的是基础的、根本的问题。那么,什么是写作的根本问题?我以为无非是自由、平等和爱。这是任何书写的基础。写作的发展在某种意义上是与人的发展一致的,我们注意到人的自由和解放是一个逐渐放大的过程。先让平民获得自由,接着让奴隶获得自由;从肉体的自由,到精神的自由。今天,我们已经不满足于获得人类的平等,激进的自由主义者要求动物获得和人类平等的权利,也就是动物的生命、自由同样值得尊重。一个有尊严,有追求的写作者,必须立足在这些根本问题之上,他的写作才会获得价值,才能足够的坚定。在这个大前提之下,需要精确地分析我们所处的时代,探索如何扩大自由、平等与爱的领域。把大词细化,让它产生具体,可触的生命质感,让它切入我们零碎的生活。这是项卑微而无限的事业。好的作家有一种沙里淘金的能力,他能从细小的事物中发现伟大的意义。小说家在虚构生活,这种生活比真实的生活更加有力,深入人心,这是理想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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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直以为,谈论文学是件非常危险的事情。这世间,很多事情都有对错是非可言,但文学没有。实际上,除开自然科学,我觉得都没有对错可言。在这种认识的前提下,我们谈论文学,简直像个笑话。可是,我还是一次次地谈到文学,甚至情绪激昂。我得老实承认我的动机,我只是想推销我的文学观念而已。所以,我下面说的话,可以当成是我的自言自语,大可不必理会。
我写过一些创作谈,我想引用几个片段:
“小说是一个梦想,它的价值不在于是否反映了生活的现实,而在于它能否唤醒我们内心隐蔽的部分。在这个小说中,它的极端和残忍,都埋藏着深切的温情。我的目的并不在于展示血淋淋的伤口,以其奇崛吸引视听,而是想说明,即使在惨烈之中,人心依然是温暖而善良的。”
“我所认为的好的小说是这样的,它是荒诞的,超越了庸常的可能性,同时又合情合理;它极端的表现人类生活的个别片段,从而显示出足够的独特性。对荒诞生活的想象,我们怎么想都不过分,因此生活远远比我们想象的更加荒诞。我们必须明白,社会生活是人类想象力的总和,作为单独的个人,无法穷尽这想象之海。”
“那些一开始就为写作定了调子,或者说想写一点什么,表达一点什么的作家,注定只能在故事的层面徘徊,他们所进行的是经验的简单复制,犹如一个卑劣的画匠,给大自然涂上最蠢笨的光影。一个小说家可以偶尔蠢笨,但不可以一辈子蠢笨,除非他立定志向当文字投影工。一个优秀的作家,他的写作必须是经验的重新组合和提升,这个过程包括了作家的思考,对这个世界的认知。”
“上帝”是人类在精神领域最伟大的发明,每个写作者实际上都在创造属于他的“上帝”,我创造我的,我并不指望更多的人热爱我的“上帝”,那太奢侈。写作无异是灵魂的自虐,我所获得的快感跟我受到的伤害密切相关。一个坚持文学理想的人,注定是个受虐狂。我常常会想象一幅画面,在文学的麦田里,大师们收割之后,无数的孩子一遍又一遍地搜寻着属于他的麦穗,麦田如此空阔,一眼望不到头,但几乎见不到麦穗,那些提着篮子的孩子都有着倔强的表情,他们不肯离去。我能看到他们拾到麦穗时,欣喜的表情,我感同身受。因为我知道,我也是他们中的一个。那麦穗,就是我的“上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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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朋友圈看到王敖的一句话“生命中总是有人庞大如食鲸动物”,这句话顿时让我伤感。前段时间,我一直在读拉什迪的《佛罗伦萨的神女》,感觉很不好,他的丰富和庞大彻底击溃了我。这让人沮丧。我读过他的《羞耻》《摩尔人的最后叹息》《午夜之子》,无一例外的纷繁复杂,他在写作中如同上帝,这是神一般的存在。我知道这只是文学的一极,还有其他同样具有价值的向度。就拿我的舍友严彬来说吧,他出了本小说集《宇宙公主打来电话》,这是他的第一本小说集。他给我时,我并没有什么特别的感觉,不过是一本薄薄的小书罢了。等我看完,我有点震惊。他的准确和细腻,对情绪和场景的把握能力实在是太强悍了。伤感、幻想、失败和欲望构成他小说的主题,他就像一个敏感的小王子。那么精确和微妙,这当然也是一种巨大的能力。
我显然不是这两种类型的小说家。在写作上,我有一种贯穿始终的焦虑感,如何写出适合自己的作品?我从来不认为一个作家能写出各种类型的作品,就像再好的匠人,也不可能精通一切手艺。最近,有朋友问过我一个问题,你有价值观吗?如果二十年前你这么问我,我会觉得你在侮辱我。然而今天,我发现这个问题如此难以回答。我只好说,我没有成熟的价值观。这是一个取巧的回答,我用了“成熟”二字。仔细反思之后,我得到一个结论,我并没有建立起对这个世界的判断标准,我只是模糊地触摸到几个问题。这几个问题也许是建立价值观的基础,也许毫无意义,这就要看我的造化了。就像现在,我可以轻松地谈论文学,却不太好对某一个具体的作品进行阐释,尤其是自己写的,你怎么说都有自圆其说的嫌疑,而你在画这个圆之前并没有把握。
具体到小说。小说虽有其基本规制,但对其基本任务,不外乎创造经典人物或表现世道人心几种说法。我都赞成。落实在写作上,我更偏向于诱导。小说家就像一个骗子,为了实现自己的目的可以不择手段。所有的技法最终都是为了实现效果,让读者相信小说家所创造的世界,并感同身受。如果小说家打算说出真理,他肯定不是赤裸裸地兜售真理,他会抛出一个故事,讲一个人,让这个故事,故事里的人替他把真理说出。人和故事都是诱饵,写小说不过是制造诱饵,从这个角度来讲,我更愿意把小说理解成诱导的艺术。进而不妨做一个推论:所有的艺术都是诱导。作为生产者的艺术家,努力完成诱饵的制造,这是他所提供的最直观的产品。至于产品的使用效果,这就要看艺术家的生产质量了。
孙频在她的一个创作谈里写到“我越来越反感‘生猛酷烈’的标签”,“所以人对自己的认识本身就是一个深渊,平静的水面之下不知道有多少暗流涌动,又不知道有多少沟壑纵横”。这肯定是一个成长的过程。生活并没有那么激动人心,也没有那么生猛酷烈。如果把一个人的一生剪辑成一部电影,高潮可能不过只有那么几分钟,多数时间被无聊和平庸所充斥。这并不可怕,这是我们所能接受的最好的命运。作为一个小说家,我们会不甘如此。如何深刻地表现日常,也许并不是要写得多么生猛酷烈,而是我们是否能够提供一种新鲜的体验和情绪。好的作家永远在创造和发现情绪,他们在开发我们的感受力,而感受力会让我们成为更丰富的人。在我的小说中,我试图发现有价值的情绪。有还是没有,裁判权不在我,而在读者。每一个读者都是一个复杂的情绪集合体,也许有的读者能够感受到新的情绪,也许没有。这也没什么好遗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