践行“两山”理念,擦亮人民城市“成色”
作者: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 程鹏
近日,十一届上海市委九次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上海市委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理念,谱写新时代人民城市新篇章的意见》。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生态环境系统肩负着人民城市生态环保建设的使命和责任。如何践行“两山”理念,擦亮人民城市“成色”,成为我们面临的新课题。
充分认识“两山”理念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的重要意义
“两山”理念远见卓识。2005年8月1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时来到安吉余村考察,以充满前瞻性的战略眼光首次提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重要理念。这一重要论断来源于实践又指导实践,是在长期实践中破解发展难题、总结发展经验的理论升华。2018年5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指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阐述了经济发展和生态环保的关系,揭示了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的道理,指明了实现发展和保护协同共生的新路径。今年3月30日,总书记再次来到浙江安吉考察并发表重要讲话;4月2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陕西考察提出了“人不负青山,青山定不负人”的科学论断,进一步丰富了“两山”理念的实践内涵。
“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理念影响深远。2019年11月2日,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杨浦滨江,充分肯定杨浦将“工业锈带”打造为“生活秀带”的做法,并鲜明提出了“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理念。
习近平总书记始终坚持人民城市的建设理念。2015年11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八次会议指出,要主动适应新型城镇化发展要求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需要,以城市管理现代化为指向,让城市成为人民追求更加美好生活的有力依托。2017年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冬奥会筹办工作座谈会上强调,城市规划建设做得好不好,最终要用人民群众满意度来衡量。2019年8月,习近平总书记在甘肃兰州考察强调,城市是人民的,城市建设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
“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理念深刻回答了城市建设发展依靠谁、为了谁的根本问题,深刻诠释了建设什么样的城市、怎样建设城市的重大命题,充分体现了“人民是历史创造者”这一历史唯物主义的根本观点。
准确把握“两山”理念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理念的辩证统一关系
“两山”理念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理念追求的目标具有统一性。“两山”理念的目标是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人民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理念的目标是努力把城市建设成为人与人、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美丽家园,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两个理念都坚持人民至上的政治立场,以创造人民向往的美好生活为同心圆,充分体现着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
“两山”理念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理念内涵价值具有统一性。十一届上海市委九次全会提出的人人出彩、人人参与、人人享有、人人温暖、人人认同的“五个人人”目标,每一个都与生态环境有关。拥有了良好的生态环境,才能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广阔的承载空间,为人民提供更加坚实的物质保障;人民群众也才能享受到高品质生活,才能感受城市的温度,对城市拥有归属认同,才能最终在这个城市扎根,在这个城市出彩。
城市是个生命体、有机体,生态环境则是这个“生命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生态环境质量直接影响着人民城市建设的成色。这也充分说明“两山”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理念之间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内在统一的辩证关系。实现持续发展就是促使两者协调和谐。如果GDP上去了,生态环境却恶劣,城市发展就谈不上宜业、宜居、宜乐、宜游和可持续;而城市的持续健康发展,又为持续保护环境、改善民生奠定了更加坚实的物质基础。只有实现两者良性循环,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才能不断增强。
深入践行“两山”理念,建设人民城市
“两山”理念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理念的辩证统一关系,为超大城市的生态环保工作提供了方向指引和理论依据。
践行“两山”理念助推人民城市经济发展。城市是经济活动的中心。人在城市中的美好生活,都是建立在坚实的物质基础上。在加快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中,要保持生态环保工作方向不变、力度不减,主动服务“六稳”“六保”,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保工作,深化环评改革、优化环保执法监管方式和加强生态修复,做好污染排放减法和环境容量的加法,为经济发展腾挪出更大的发展空间和环境容量。推动生态环保产业与人工智能、5G等产业融合,加快形成新业态、新动能。同时,为促进经济发展创新环境政策工具的制度供给,拉动绿色新型基础设施建设。
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增进人民群众民生福祉。小康全面不全面,生态环境是关键。今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年,也是实现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阶段性目标的“交账”年。近日,中办、国办印发了《省(自治区、直辖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措施》,对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再次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心。要按照“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的总要求,对照任务书和时间表,逐项分解落实,逐件对账销号,确保各类考核指标和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在不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中增进人民群众民生福祉。
厚植生态文化拓展人民城市的精神内涵。生态文化是城市文化的重要内容。建设人民城市的生态文化,要紧密结合超大城市社会生态伦理、生态道德和生态审美的特点,共同推进节能环保、低碳循环、清洁高效的生产方式,共同践行绿色消费、绿色出行、绿色居住的生活方式,倡导垃圾分类新时尚,引领生态文化新风尚,营造人人关心、重视和参与生态环保的良好文化氛围和社会基础。
加强生态环境治理建设,助力人民城市治理现代化。生态环境治理是城市治理的关键环节。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离不开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上海市制定印发了《关于加快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实施意见》,明确上海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体目标、体系架构和重点任务。要充分发挥其指引方向、规范行为、提高效率的重要作用,全面提升上海生态环境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回答好超大城市环境治理的实践命题,从环境治理角度努力讲好城市治理中国故事,为超大城市建设和治理提供上海样本、中国经验、中国方案。
防范化解生态环境风险固守城市安全底线。生态环境安全是城市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城市越大,风险点越多。守住超大城市生态环境安全底线,要以系统性的思维,全周期的管理,下好先手棋、打好主动仗。严格环境风险预警管理,强化重污染天气、饮用水水源地、危险废物处置和管控、重点排污企业的排放、核与辐射安全等日常管控和预警工作;加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管理,深入推进跨区域、跨部门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协调机制;提升风险防控基础能力,加强智慧监测管控能力建设,为人民城市建设提供坚实的生态环境安全保障。
提升生态环境发展品质,建设人民向往的生态之城。良好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生态环境建设必须强化公平性和品质感,关注每一位市民的真实感受。要更好地理解每一位市民对生态环境质量实实在在的要求,更加注重从“数量达标”向质量、功能达标转变。把市民对优美生态环境的追求作为一切工作出发点,把察民情、听民意、聚民智作为谋划工作的着力点,把市民满意不满意作为检验生态环保工作成效的落脚点,努力建设人人都有成就感、参与感、品质感、温暖感、归属感的生态之城。
创建“五型”模范机关增强建设人民城市能力。“责重山岳,能者方可当之。”担当人民城市生态环保建设重任需要勇气,更需要能力。要以上率下,以创建“服务型、创新型、学习型、效能型、法治型”模范机关为抓手,全面提升组织力、凝聚力和战斗力,进一步增强生态环保铁军的能力素质,健全工作运行机制,激发机关创造活力,塑造政府良好形象,切实做到依法行政、规范行政、高效行政,坚决完成党和人民赋予生态环境部门的历史使命,让绿色成为城市最动人底色、最温暖亮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