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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拓创新 久久为功 —— 记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院长陈静

时间:2019-11-13 15:56:01 来源: 人民法院报 作者:常跃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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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以来,人民法院全力攻坚“基本解决执行难”,执行工作发生历史性变化,取得跨越式发展,有力促进了法治建设和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如今,“基本解决执行难”阶段性目标如期实现,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进入了历史新阶段。新阶段赋予新使命,进一步要求人民法院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健全执行工作长效机制,坚持不懈,久久为功,向着“切实解决执行难”的目标奋勇前进。

  用好强制措施是“切实解决执行难”的重要手段。综合应用各种强制执行措施,既能高效、精准打击规避执行、抗拒执行及惩戒失信行为,又能维护司法权威,形成强大的震慑效果,从而大幅提高当事人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比例。要善用罚款、拘留、追究刑事责任等强制手段,加大惩处力度,形成铁腕之势。要继续强化联合信用惩戒,运用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等手段,使被执行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要巧用智慧执行建设成果,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实现冻结、扣划、提取等强制手段的远程、在线、一体化操作。今年以来,我院深入贯彻落实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史上最强强制执行措施”,进一步加大强制执行力度,共拘留535人次、罚款2625次,移送拒执罪20件22人,违法制裁率达55.8%,初步形成了“有赖必惩”的严厉态势。

  创新工作思路是“切实解决执行难”的关键因素。执行工作不能拘泥于旧方法、旧模式,需要在实践过程中不断创新思路,除旧革新,通过新思路、新措施,实现执行工作的事半功倍。以往,我们在打击拒执犯罪方面单纯地强调通过公诉途径予以推进,但实际效果不尽理想。今年,人民法院在这项工作上积极转变理念,由以往的“公诉”单线突进转向现在的“公诉”“自诉”双线并行,强调刑事自诉程序在打击拒执犯罪方面的重要作用,稳步推进“公诉与自诉协调运行”的拒执追刑工作机制,有效提高了打击拒执犯罪的覆盖面和震慑力。今年以来,我院大力推行拒执罪刑事自诉工作,通过细化证据标准、严格审查要求、加强引导衔接等措施,精准打击拒执犯罪行为,共受理拒执罪自诉案件10起12人,结案5起,近日成功判决1起,取得良好效果。

  抓好执源治理是“切实解决执行难”的有效保障。面对执行工作“案多人少”的困局,人民法院在提高自身工作效率的同时,必须花大力气治理执行案件产生的根源。要将执行力量向基层倾斜,可以在人民法庭设立驻庭执行工作室,发挥人民法庭的地缘、人缘优势,事前排摸被执行人的住址、财产情况等,事后先行处置被抓获的被执行人,就地解决部分案件,省时省力高效完成执行工作。要将协助执行工作纳入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网格化管理的内容,依托基层综治中心,整合各方面资源,通过基层综治网格员督促履行、化解涉执信访、开展执行宣传等,提升群众法治观念和诚信意识,促进基层治理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良性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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