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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型中国的诚信悖论及破解之道

时间:2019-11-04 14:49:05 来源: 《中国诚信文化》 作者:宋晨翔 、付雅宁

  随着市场经济的全面展开,在中国寻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社会不诚信现象变得越来越严重,诚信变成了非凡意义的社会伦理价值。诚信悖论成为转型期中国特有的一种社会现象。

、转型期我国的诚信悖论

  在转型期中国,似乎有很多人一方面在抱怨社会缺乏诚信,抱怨有毒有害产品对自己生活造成的侵犯,另一方面又在实施着不诚信的行为。根据新华社联合数家媒体机构进行的“中国社会诚信现状”网络调查,得到一个非常令人费解的现象:在接受调查的2.2万名受访者中,有一半以上的受访者表示他们对当下社会的诚信现状不满意,但是也有超过半数以上的受访者表示他们曾经做出过不诚信的行为。人人都痛恨不诚信,但是人人都会参与一些不诚信活动,抱怨不诚信的同时在制造不诚信,这种令人费解的社会现象,可以称之为当下诚信悖论问题。这一问题,可以通过徐玉玉案件进行深入的分析。

  2016年8月份最震惊的中国人的电信诈骗案无疑是徐玉玉案,山东临沂刚刚考上大学的高中毕业生徐玉玉被广东茂名电白区的诈骗团伙骗走了上大学要缴纳的学费9600元,在巨大的心理压力之下,导致心脏骤停,不幸离开人世。在令人非常感伤的同时,本案的诈骗者值得重点关注。本案中实施诈骗的团伙中,有一对亲兄弟的参与:林某杰与林某彬,其中哥哥林某杰负责拿诈骗得手的银行卡取钱,取到钱之后将银行卡交给弟弟,弟弟同时负责分发和销售银行卡。他们的出生地广东省茂名市电白区是公安部挂牌督办的第一批地域性职业电信诈骗犯罪重点整治的七个区域。

  在中国向市场经济转型的过程中,出现了一类非常奇怪的“制假村”、“售假村”等社会现象,而地域性诈骗又在增添了一个“诈骗村”的新类型。从中央电视台对诈骗分子的深入调查可以发现:很多诈骗分子都是刚刚毕业的大学生,这些人毕业以后找不到工作,呆在家里无所事事,就有同乡好友上门传授诈骗手法,拉入团伙一起赚钱。显然,在这类诈骗中骗子之间是讲诚信的,是有信任度的,他们在进行诈骗犯罪时采取一种传帮带的方式。他们在团伙内部的诚信度极高,否则也不能很放心地将诈骗来的钱放在一个人手里保存。同时,这些诈骗犯在当地也是一个善良的“好人”。在央视记者实地采访的茂名市电白区,很多借此致富的人在村子里盖起了一栋又一栋别墅。这些诈骗犯在日常生活中也是一个孝子,对于父母尽力赡养,对于孩子尽力照顾,也是一个值得信赖的“好人”,对于兄弟朋友之情非常重视。

  一个日常生活中的“好人”,一个家庭生活中的“孝子”,在法律上却是一个不折不扣的诈骗犯,是一个将满怀憧憬的青春少女置于死地的囚徒。这样两种奇怪身份在一个人身上的叠加,折射出我国当下诚信观的扭曲,以及诚信建设的缺失。

二、中国社会的转型与诚信悖论的产生

  如果对电信诈骗分子的心理进行深入分析,可以发现他们也并不是不知好歹、一心想要犯罪的穷凶极恶之徒。以同情的眼光来看待,他们只是涉世为深的懵懂少年,央视的报道也显示他们很多人都是大学毕业以后,呆在家里无所事事的年轻人。他们对于远方陌生人的财产、生活完全漠不关心了,并不知道自己的几个电话,会给一个贫困家庭带来灭顶之灾。在他们看来这只是一种快速致富的手段,只要一个电话打出去,就有钱汇进卡里来。由于长距离网络的阻隔,他们对于受骗者的个人情况,受骗后的惨状他们全然无知。因此心里也不会有负罪感、不会感到内疚。而是为自己发现了一条快速致富的道路而沾沾自喜。

  除了电信诈骗以外,公安部挂牌督办的第一批地域性职业诈骗犯罪,还有重金求子诈骗、冒充黑社会诈骗、网络购物诈骗等很多诈骗类型,他们无一例外的体现了中国当下在社会转型过程中遭遇的诚信悖论难题。

  (一)理解中国社会转型

  理解当下中国的社会转型当然有很多视角,可以从政治学、伦理学等很多角度进行分析,但是最不能忽视的视角就是中国改革开放,大力发展市场经济的过程中,对原本社会形态的冲击和改变。对于这种社会形态的改变,不同的社会学家有不同的解读,费孝通将其称之为从传统“礼俗社会”向现代“法理社会”的转变,而孙立平将其称之为从“总体性社会”向“后总体性社会”的转变。

  无论用什么样的理论语言进行概括,市场经济的蓬勃发展,给中国社会带来的转变可以表述为以下几个方面:

  从熟人社会走向陌生人社会。分工的专业化程度和精细化水平决定了一个社会市场经济发展的完善程度。随着市场分工的不断扩大化和精细化,越来越多的陌生人聚集在一起进行共同协作,共同生产产品。在富士康公司可以容纳上万人的工业园区里面,天南海北、形形色色色的人聚集在一起,他们没有共同的地域背景,文化差异巨大,甚至语言也可能不通,但是一条共同的工业流水线,成为他们集合在一起的理由。

  从政治权力分配资源走向市场经济分配资源。在改革开放之前的计划经济时代,中国社会的资源是由行政权力进行分配的,由“单位制”和“集体经济体制”所构建起来城乡二元结构体制,可以将一个个体牢牢固定在单位之内,或者人民公社之中,如果要出门远行,需要开具介绍信,办好城市或农村粮票、布票等各种手续。但是改革开放之后,解放了市场经济的活力,人们都受到市场经济无形之手的左右,人员的流动性空前加快,朝夕之间,贯穿中国的南北两端,成为很多人生活的常态。

  旧有的社会形态依旧在发挥着作用。社会变得陌生人化,资源配置市场化是两个新兴的变化,与新兴变化相伴随的则是中国旧有的体制依旧在顽固的发挥作用。中国的工厂陌生人毫无疑问的增多了,但是工厂的陌生人依旧按照血缘、地缘等因素结成了属于自己的熟人团体,中国礼俗社会中的兄弟义气、老乡情谊依旧在发挥着重要作用。中国的迁徙和流动性增强了,但是流动迁徙的方向是大致固定,如湖南人大多选择到广州打工,而河北人大多选择到北京打工。而政治权力的影响力依旧强烈,对市场的资源配置有强烈影响。

  (二)社会转型的发生与诚信悖论的生成环境

  社会转型期新旧因素交织,各种环境变化的现状是诚信悖论产生的主要社会环境,只有理解了复杂的社会转型环境,才能够理解诚信悖论为什么会存在,以及进一步寻找它的破解之道。可以尝试将诚信悖论的生成环境概括成一种陌生人环境下的熟人小团体,立足于这一点我们来进行剖析:

  陌生人环境下的熟人小团体

  正是因为社会转型过程中陌生人社会与熟人社会相互交错,市场配置资源与行政权力主导比较关联,才生成了中国当下诚信悖论的存在环境。这种环境可以表述为一种陌生人环境下熟人小团体。在传统社会中,人们之间的诚信来自于熟人之间的情感联系,来自于对个人道德品德的信任,因此在一个小空间内建立起来的,非常密切交往的人际关系更容易获得小团体成员的信赖,尤其是对于刚刚从学校大门中走出来的小青年人而言,小团体的信任感容易使他们获得共鸣,获得温暖。

  与小团体中抱团取暖的环境截然相反的是,外部的陌生人环境显得冷漠和冷冰冰,政府虽然提供了部分公共产品,但是对于初到一个陌生人场所的年轻人而言,外部的环境是那么陌生,很难得到温暖的慰藉。所以就更容易形成小团体,抱团取暖。

  正是因为有这种陌生人环境下熟人小团体存在,才有了上文徐玉玉案件中,林某彬和林某杰这种亲兄弟之间结成的紧密同盟,他们在中国的各个省市流窜作案,身在一个陌生的环境中,对于陌生人的疾苦显得异常冷漠,漠不关心。试想,如果徐玉玉案不是发生了青春少女死亡的悲剧,而仅仅是一户人家被诈骗了接近一万元钱,那么这是事件将只会被当作一件普通的刑事诈骗案件处理,被查处的难度将成倍增加,林氏兄弟很有可能因此逃脱处罚,而将诈骗得来的钱财作为自己小团体的收入而挥霍一空。

  复杂的生存环境产生了错位的道德评价

  在传统的礼俗社会中,人们之间诚信关系的建立主要依靠对个人道德品格的确认,德高望众的人往往能够获得更多人的认可,人们在长期的交往中形成了对每一个熟人道德品德的确认。而对诚信关系的破坏则要受到社区舆论机制的惩罚,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通过熟人之间的舆论传播,破坏诚信关系的个体被贴上了坏人的标签,邻居逐渐减少了与他的交往,直到断绝往来,因此道德品格的确认和舆论机制的惩罚,成为礼俗社会诚信机制得以建立和保持的主要机制。

  但是时空环境进展到转型中国的情况之后,事情就会发生变化。如上文所述,在陌生人环境下的熟人小团体之中,道德评价发生了错位。电信诈骗罪一定是违法犯罪行为,一定是要受到社会谴责、法律惩罚的行为,这是陌生人环境中正确的道德评价。但是回答熟人的小团体之后,正确的道德评价就会发生错位,电信诈骗会作为一种快速发财致富的手段得到青睐,因为村子中很多人都靠这种手段盖了高楼大厦,兄弟之间也会传播这种发财手段,并把这种传播行为当成一种重要恩惠,因为他替无所事事的大学毕业生找到很好的谋生手段。

  综合以上两点可以看出,复杂的社会环境,错位的道德评价成为诚信悖论生成的主要原因,而治本之道也正在于打破复杂的社会环境,纠正错位的道德评价,让诚信悖论不再成为可能。

三、诚信悖论的破解之道

  诸法合体,公私不分是中华法系的一个重要特征,而对传统道德来说,不区分公德与私德的说法,依旧成立。不区分公德私德的一个重要影响就是构成了上文所述的错位的道德评价,陌生人的道德评价和熟人的道德评价不一致,要纠正这种错位的道德评价,就首先要从建立公共伦理,营造公共空间开始。

  (一)以公共伦理营造公共参与空间

  1.公共伦理概念的提出

  从春秋已降,一直到梁启超为止,方才在《新民说》中提出了清晰的公德概念:“人人独善其身谓之私德,人人相善其群谓之公德”。他认为中国之所以不能振兴,就是因为中国国民公德缺乏,民众的智慧不开。他认为公德是人类生存的基本要求,只有实践公德,才能有利于群体,使国家得以成为一国。因而中国传统的道德仅仅注意修身养性,束身寡过,不利于公德的形成和培养。关于公德的形成,他认为私德是公德的基础,没有私德公德不能够建立。他提出一种“合公私而兼善之”的道德建设方案,在建立个人独立人格基础上,从而建立一种“合群之德”。他主张提倡公德是当前的急需要务,应该提倡一种牺牲个人私利来保持团体公共利益的公共道德。

  2.公共伦理的三个维度

  沿着梁启超开辟的理论路径,公共伦理的研究在中国逐渐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综合目前学者的看法可以将公共伦理的规范对象界定为社会公共领域的伦理。在社会公共领域中的伦理大致可以分为三个维度:

  第一个维度是参与社会公共领域的主体,包括组织和个人要遵守的伦理。这里的主体又分为一般主体和特殊主体,一般主体是指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的一般个人和组织,诚如亚里斯多德所言,人天生是政治动物,每个人都有社会性,每一个普通公民都不可以避免地涉及到公共事务,在公共领域的行为规范就涉及到公共伦理的问题。特殊主体,则是指具有公共管理职能的个人和组织。政府机构及政府机构中的工作人员,社会团体、非政府组织等均有一定的社会管理职能,起着稳定社会秩序,满足人们社会生活需要,推进社会不断进步的作用,这里主体是公共伦理的特殊主体。

  第二个维度是构成社会公共领域的制度的伦理问题。人们参与社会公共生活,除了需要一般主体和特殊主体的参与之外,还需要社会制度搭建主体之间参与公共事务的平台。如人民选举代表是参政议政的主体,但是人民代表要想实际履职则要依靠代议制这种基本制度搭建平台,才能实现。这种方式在不同的国家有不同的体现,在英国分为上院与下院,在美国分为众议院和参议院,而在我国则是由全国人民选举产生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进行参政议政,决定国家大政方针的人民代表大会制。

  第三个维度是人们在社会公共领域达成的基本价值共识。社会制度搭建了一般主体和特殊主体的参与的平台,各种主体在参与公共事务时还必须运用自己的公共观念和公共理性,在不断地对话和交流中,在多元的价值中努力去寻求共识的达成。社会的合作需要共识的达成,一旦共识破裂,社会将无法继续存在。公平、效率、自由、民主等价值无疑都是人类社会珍视的价值,但是这些价值彼此之间也存在冲突,例如效率与公平之间就存在冲突,在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如北欧的瑞典、挪威等国家,可能重视公平甚于效率,先要保证社会大众的高福利生活,才能进一步追求效率,而在我国这样的发展中国家,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决定了我国必须以发展为主题,必须在一段时间内以追求效率为目标,社会上下也曾经达成了以效率为主,兼顾公平的社会共识。但是到了当下,在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发展阶段之后,公平就应该成为社会的主要共识,诚如国家前总理温家宝所言,公平正义比太阳还要有光辉。

  3.公共伦理与公共空间

  从公共伦理的三个维度出发,可以有效地构建公共空间,打破上文所说的陌生人环境下的熟人小团体。在社会生活过程中,通过搭建公共交往平台,将陌生人环境与熟人小团体之间隔阂打破,让陌生人的环境不再陌生,熟人的小团体不再封闭。以上文的林某彬和林某杰为例,如果他们在大学毕业之后,有相应的公共就业培训机构来辅导他们进行求职和创业,在他们和工作单位之间搭建一座桥梁;在他们到达一个陌生地点开始工作,发展自己的职业的时候,如果有服务于农民工的非政府组织,帮助他们来融入社会,认知周围陌生的环境,那么就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冷漠、抵触、甚至漠不关心的态度,就会脱离熟人小团体的抱团取暖而去拥抱社会,去接受社会主流的价值观和价值判断。

  公共伦理观念的确立有助于公共空间的建构,建立了完整的公共空间就能有效地打破陌生人环境下熟人小团体的社会结构,破解诚信悖论存在的社会环境空间,而打破错位的道德评价就要依赖于制度诚信来构筑公共评价体系,纠正错误的道德评价。

  (二)以制度诚信构筑公共评价体系

  诚信悖论来源于社会中两种群体道德评价的不一致,这种道德评价的不一致在社会中非常常见。在上文讨论的徐玉玉诈骗案中就是茂名电白区社会内部发家致富的道德评价与违法犯罪的道德评价不一致。而要打破这种错位的道德评价,就要通过建构制度诚信,让社会制度的公共评价深入人心,成为人们评价是非对错的客观标准,不再纯粹依赖的社区舆论评价,而要完善制度评价就需要从两方面做起。

  1.完善市场经济制度,建立基于契约的诚信关系

  中国改革开放的过程就是从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的过程,只有建立了完善的市场经济体制,才能够保证人们不再依赖自己的人际关系来寻找发展机会,而是从市场经济的环境中寻找资源配置的机会。因此,一个自由的、稳定的能够自己承担权利和责任的主体,对于诚信的建设非常重要。将诚信置于这一体系之中,我们能够发现:支持诚信这一价值的自由市场经济秩序非常重要,个体为自己行为负责的信念和按照社会贡献分配报酬的信念非常重要。在我国目前的诚信建设中进行理解,会发现市场自由秩序并未产生,支持自由秩序产生的特定道德观念也没有确立。

  首先,自由的市场秩序意味着产权的明晰和交换的自由。在确立这两个规则的过程中,人们才能树立对自己的行为负责的理念。如果人们没有明确归属于自己财产秩序,那么就会产生“十鸟在林,不如一鸟在手”的观念,就会想做“骗一把就跑”的一锤子买卖。明晰产权,建立完善的责任追偿制度,产生诚信信念的前提。本文所讨论的电信诈骗之所以屡屡发生、屡禁不止,就是因为人们没有完整的产权归属,很难产生长远的规划。其次,按照社会贡献给予物质报酬,就需要限制公权力参与资源分配,改革国有企业制度和严肃查处腐败现象,当人们都能够通过自己真正的贡献来获取财富时,不再有严重的社会不公平现象时,社会诚信的道德才能因此而生成。

  2.完善法治体系,建立法律体系的评价标准

  从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开始,儒家学说开始成为传统中国的主流治国学说,对伦理道德的高度重视是儒家学说的主要内容,因此中国有着悠久的伦理治国传统,是非善恶的标准往往依据道德标准做出,缘心定罪是重要的定罪依据。正是因为有这样的历史传统存在,才会有林氏兄弟依据茂名当地的道德舆论做出自己的选择。

  因此,要实现从礼俗社会到法理社会的转型,中国必须从泛道德化的评价体系中解脱出来,要建立以法律体系为评价标准的价值体系。正是基于这种认识,中国已经开始实施了依法治国的伟大战略,特别是从党的十八大召开以来,中国已经处于推动深化依法治国的伟大实践过程中,成立了中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领导小组,明确了建成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时间表。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形成全民守法的社会氛围,将法律的判断标准作为自己的行动指针,坚持法律的评价体系。

  综上所述,中国传统社会中,诚信主要是熟人社会的伦理规则,主要是朋友之间言而有信的问题,对于朋友之外的陌生人,要遵守怎样的伦理观念则没有涉及。而从近代以来,我们已经不可避免地进入了全球化进程之中,进入了西方社会工商业文明主导的陌生人社会,需要面对陌生人的领域。在中国社会的转型尚未完成之时,诚信悖论的产生折射了这种转型未完成的尴尬。要破解诚信悖论,就要构建完善的公共空间,建立基于制度的诚信,在深化转型的过程中完成破解。

  (本文作者宋晨翔系延安大学政法学院讲师;付雅宁系延安大学政法学院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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