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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用信息偷税?补税罚款“拉黑”

发布时间:2020-12-15 14:22:53 来源: 中国税务报 作者:蔡晓莹 本报记者 陈俊峰

  “本想着多了几条申报记录是好事儿,说不定还可以申领退税红包,可真没想到是被不法分子盗用了个人信息,幸亏税务局及时发现提醒我们,否则后果就不堪设想了。”听完深圳税务稽查人员耐心的解释教育,电话那头的西安某高校大三学生小黄(化名)有些不好意思,同时心里的一块大石头也总算落了地。

  数月前,正值全国个人所得税汇算进行时,小黄也下载了个人所得税APP查询自己的申报情况,不查不知道,一查还真有“意外收获”——一直在校读书从未工作过的小黄竟然被一家深圳的公司连续发了几个月的工资,不明所以的小黄不仅没有对这件事重视起来,反而还喜滋滋地以为捡了个漏,能够享受退税福利,直到深圳税务稽查部门的工作人员与小黄取得联系,并告知其个人信息泄露造成的虚假申报可能影响到纳税信用时,小黄才恍然大悟。

  事实上,存在类似小黄经历的大学生不在少数。记者了解到,自今年个人所得税APP正式上线以来,深圳税务稽查部门已接到多起举报与后台申诉,反映个税APP上存在自己不知情的申报记录,怀疑个人身份信息被冒用,举报人大多数都是目前仍在高校就读的大学生。大学生群体由于尚未就业,对自身的个人所得税信息关注度较低,因此往往成为不法分子的“目标”。

  近来,深圳税务稽查部门通过大数据对比筛选可疑线索,精准锁定某资产管理公司并展开突击检查,发现该公司在2017年4月至2018年12月期间,低价向中介公司购买了一批西安某大学在校学生的个人信息,并将其列入公司员工名单,实际上既未与其签订劳务合同,也未发放过工资。短短一年半时间,该公司用类似手法伪造公司员工信息多则120余人,少则50余人,虚增工资成本累计达到345万元。最后,该公司负责人承认了冒用个人信息虚增成本的违法事实,自行补申报企业所得税21.18万元,并由税务机关依法追缴其企业所得税和罚款12.73万元,合计33.91万元。同时,该公司被依法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黑名单”,2020年纳税信用级别直接判定为D级。

  该案经办人表示,公民个人隐私受法律保护不可侵犯,企业应守法经营、诚信纳税,勿因贪图一时之利导致信用受损。同时提醒广大自然人纳税人注重个人身份信息保护,一旦发现个人信息被冒用,应立即向公安部门或税务部门举报。深圳税务稽查部门也将积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利用信息化手段实时监控,严厉打击冒用个人信息偷税行为,维护公民合法权益和国家税收秩序。

  作者:蔡晓莹 本报记者 陈俊峰

  [责任编辑:张魏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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