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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校园贷失信学生“网开一面” 彰显司法理性

时间:2020-01-06 11:26:28 来源: 河北新闻网 作者:李英锋

  近年来,尽管教育、银监等部门三令五申,对校园贷进行整治,甚至禁止任何网贷机构向在校大学生发放贷款,校园贷受到一定遏制,但并未绝迹,并未远离校园和学生。根据媒体去年8月所做的一份调查,随着国家整治活动的推进,不少校园贷纷纷穿上了各种“马甲”。在记者测试的平台中,仍从事校园贷的占比超过42%。

  不良校园贷变得更加隐蔽,却万变不离其宗,不失其套路贷的本色,校园贷还很容易伴生虚假宣传,侵犯隐私权、人身权等违法违规行为。一些大学生深陷校园贷难以自拔,进入“拆东墙补西墙”的恶性循环,遭遇失信危机,甚至被诉诸司法程序。然而,因校园贷失信的大学生与我们见惯的“老赖”在本质和行为上往往有明显差异。

  “老赖”多有独立的经济能力,且相当一部分“老赖”有偿债能力,但故意躲债、逃债、赖债,对抗执行,伤害债权人权益。大学生一般都没有收入来源,需要父母的经济支持。一些大学生因为种种原因陷入校园贷,且在校园贷关系中,因网贷机构多有违规违法行为,大学生很容易成为受害者。有些学生之所以发生还贷违约,是因为确实没有支付能力,并非恶意逃避债务。

  由此可见,大学生因校园贷失信往往属于被动失信,主观恶意较轻,最高法在执行工作中将校园贷失信学生与传统“老赖”区别开来,给予校园贷失信学生更宽松的失信惩戒、制约,符合校园贷关系的特征,符合精准打击、分级制约失信行为的要求,与诚信建设的大方向一致。

  全日制在校生还处在学习阶段,一旦被贴上失信标签或被限制消费,其日常学习与生活都会受到明显影响,在心理上也会蒙上一层阴影,很容易产生自卑心态,失去正常的学习节奏,甚至可能走上自暴自弃的道路。法院执行系统对校园贷失信学生“网开一面”,既彰显了司法理性,也彰显司法善意。

  需要指出的是,大学生等全日制在校生不可因最高法对校园贷失信学生在执行工作中的“网开一面”就产生侥幸心理。大学生还是应该增强风险意识、自律意识,远离不良校园贷,理性消费,摒弃虚荣攀比心态。同时,教育、银监、公安等部门也应加大对不良校园贷的打击力度,即便校园贷穿上了“马甲”,也要把它“认”出来,将“它”隔离于校园之外,为学生创造一个安全的学习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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